六盘水一原副县长级干部被“双开”
日前,经六盘水市委批准,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对中共六盘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原副县长级干部卢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约谈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放贷获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卢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六盘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六盘水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卢波简历
卢波,男,汉族,1967年2月生,贵州贵阳人,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见习民警;
1988年10月至1993年9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事员;
1993年9月至1994年6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团委书记;
1994年6月至1995年9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团委书记(副科级);
1995年9月至1997年5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二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7年5月至1999年3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二处侦察科科长;
1999年3月至2002年10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大湾警察署署长;
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任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2年4月至2015年2月,任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六盘水市盘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六盘水市盘县公安局局长;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六盘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盘县公安局局长;
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六盘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1月,任中共六盘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县长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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