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主发了《温州最“脏”村书记诞生!满口脏话:打证明?先给2000块》的网帖,并附视频。(详情:满嘴脏话的原村书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这一罪名)
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龙湾区法院一审判决书,王国强于2011年1月开始担任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沙园村党总支部书记,于2013年11月开始担任沙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2013年8月,沙园村开始建设三产安置房,并将工程承包给温州市中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沙园村村委协助进行三产安置房管理工作,该安置房于2018年9月交付并改名为万安家园。经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王国强利用自己作为村党总支部书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管理三产安置房建设的职务便利,在××村××产安置房电梯项目中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承接电梯业务提供帮助,并伙同他人共同侵占三产安置房账户资金,又结伙在万安家园以威胁的手段强迫业主购买、安装指定品牌的铝合金材料,实施强迫交易行为。
法院由此判决:被告人王国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被告人王国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