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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茅台酒、母亲住院也收钱,贵州一县原局长受贿41万余元
3月23日,遵义市凤冈县法院审理了该县经贸局原局长练某受贿案。法院查明,练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成件的茅台酒、现金,甚至母亲生病住院也趁机受贿,共计41万余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0年,被告人练某利用其担任凤冈县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作期间,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取他人感谢费共计41万余元。
法院查明,2018年,贵州某家洁具公司申报项目获得了专项补助80万元,为感谢练某,该公司负责人文某在练某办公室送了10万元。文某还叫上同样获得补助的另几家公司负责人向练某行贿,这伙人共计向练某送上感谢费25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当地某茶叶公司通过申请,获得专项补助240万余元,为表示感谢,该公司老总陈某到练某办公室,行贿10万元。
当地某金银花茶叶有限公司在申报项目中,也获得相应补助。为表示感谢,公司负责人高某向练某送上一件6瓶装的飞天茅台酒。2019年1月,在获知练某母亲在重庆住院后,高某前往重庆送上1万元。
法院查明,练某共计受贿41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练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归案后已全部退缴赃款,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为把庭审现场变为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的课堂,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凤冈县直机关及乡镇主要领导、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系统干部旁听了庭审。宣判后,审判长进行了庭审教育,希望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法纪底线。
编辑:胡蓉
统筹:王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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