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贵州一高层住户家中起火,竟是自家纵火?!
7月4日凌晨1点左右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一小区26楼
大量黑烟冒出
团结路消防站立即出动
途中联系当地110、120
前往协助处置
凌晨1时26分
消防员到达现场
发现着火建筑为26楼住宅
该楼层高30层
钢筋混凝土结构
侦察小组前往26楼进行侦察
该楼层走廊已是大量浓烟
起火户房门可以直接打开
不清楚屋内是否有人员被困
同时第二组力量前往消防控制室
启动喷淋系统
了解现场情况后
灭火组架设水枪阵地
随后双干线出两支水枪
一支水枪掩护搜救小组对屋内进行搜救
另一支水枪进入内部寻找起火位置
灭火组发现起火部位为客厅沙发
当即利用水枪
对其着火部位进行灭火
1时41分
搜救组在住宅卧室发现被困人员
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
移交现场120进行救治
约10多分钟后现场火势被成功扑灭
经与当地110、120了解
该被困男子暂无生命危险
由于酗酒并吸入大量浓烟导致神志不清
六枝特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枝特区刑警大队对火灾展开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疑似酗酒纵火
目前该男子已移交当地刑侦部门处理
酒后纵火!
这可是触犯法律了!
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关于放火罪的处罚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不管遇到什么事这样的行为可要不得!
(来源:六盘水消防、贵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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