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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12个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批同意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下发了《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等12个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遵义市所报的红花岗区等12个县(市、区)编制的13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等
12个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1〕8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红花岗区等12个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遵府呈〔2021〕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报的红花岗区等12个县(市、区)编制的13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你市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三、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桐梓县、绥阳县、赤水市、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务川自治县、道真自治县要严格按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加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不在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的,应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新编制方案并按程序报批。要及时做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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