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林被提起公诉!刘其被“双开”!
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
时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时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时林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时林利用担任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客户发展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毕节市织金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其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织金县委批准,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对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刘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织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织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其开除党籍处分,由织金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刘其简历
刘其,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贵州织金人,大专文化,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3月至1991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35266部队服役;
1991年12月至1992年9月,待业;
1992年9月至2004年5月,任织金县原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工作员、主任;
2004年5月至2009年4月,任织金县化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任织金县原城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原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原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兼)、原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织金县文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织金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提名人选(兼)、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
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2月至今,任织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主任科员。
(来源: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织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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