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贵州省文学奖评奖正式开始申报啦
首届贵州省文学奖评奖公告
贵州省文学奖是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省专项文学奖项。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贵州省文学奖评定奖励办法>的通知》(黔宣发〔2020〕12号)、《首届贵州省文学奖评奖工作方案》精神,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作家协会定于2021年开展首届贵州省文学奖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贵州省文学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奖励体现贵州文学创作思想高度和艺术水准、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
二、奖项设置
贵州省文学奖设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文学理论评论6个类别(含网络文学),每个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评奖类别、获奖作品数量等可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届申报作品数量、质量等适当调整。
三、参评范围
1.参评作品须于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出版和发表地在中国大陆地区,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作品。网络文学作品须在具备网络文学作品发布、销售等相关资质,具有合法且完备的运营资格的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的作品。时间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
2.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单篇(或文集)形式参评。诗歌、散文以文集形式参评。
3.在报纸、期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的文学作品,长篇为版面字数13万字以上;中篇为版面字数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短篇为2.5万字以下。
4.网络文学指在商业网络平台发表的20万字以上的网络类型化小说,可参评长篇小说门类。
5.省内的单位和个人(户籍在本省或在本省工作),或省内的单位和个人以第一作者身份与省外单位(个人)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可申报参评。两人以上合作的文学作品,由第一署名人提出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在同一个门类中,个人只可申报作品1件,单位(或组织)可申报作品2件。允许在不同门类中同时申报。申报贵州省文艺奖文艺理论类评选的作品不得重复申报贵州省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类评选。
2.申报时需提交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7份及有关证明材料。网络作品需提交在网络文学平台发表的作品页面、作者后台登录界面信息、网站签约证明,实体出版的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7份,未实体出版的需提供打印稿8份。所有参评作品均需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3.申报参评的作品,由完成作品的单位或个人认真填写《首届贵州省文学奖申报表》一份(《申报表》可从贵州省作家协会网、多彩贵州网、天眼新闻APP、动静APP下载),连同规定的材料,报送、邮寄(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属市(州)作者的作品,申报材料由当地党委宣传部审核后申报。属省直单位作者的作品,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其他作者的作品,可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作品名单将在省内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作品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8月21日(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851-86833651
收件人:杨建蜀
电话:13985401278
收件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89号贵州省文学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550001
邮箱:gzswxj2021@163.com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作家协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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