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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贵州再通报六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关于六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第二批)
2019年10月8日晚,湄潭县发改局退休干部邓觉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向道路旁路灯电杆,造成电杆及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其主动报案,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验,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03mg/100ml。2019年12月,湄潭县人民检察院认定邓觉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情节轻微不予起诉。2020年5月,邓觉非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2021年5月29日凌晨,付尚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岩脚收费站逆向行驶至都香高速263公里100米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7.96mg/100ml,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给予罚款1200元。2021年7月,付尚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10月27日晚,龙安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平略镇打岩塘村向平略镇政府行驶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之后向右前方挪动时与另一辆停放在道路右侧的客车发生刮擦,导致3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呼气酒精检测,乙醇含量为138mg/100ml,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93mg/100ml。2021年4月,龙安全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21年7月,龙安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年2月18日15时,袁仁幕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紫云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4.1mg/100ml,被给予罚款1300元。2021年4月,袁仁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2020年12月19日,邹胜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杭瑞高速1360公里800米处时与重型货车发生追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56mg/100ml。2021年2月,邹胜月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邹胜月于2021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于2021年6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低4个岗位等级)。
2021年4月11日晚,何贵华饮酒后于次日8时许驾驶机动车上班,行驶至兴义市文化路延伸段时与他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0.76mg/100mg,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给予罚款1000元。2021年7月,何贵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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