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地任免一批干部,包括副县长、局长等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亮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波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
刘杰同志为道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周爽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唐寅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雷坤行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张能锐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娄立峰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明同志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龙康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龙驹同志
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赵龙驹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龙驹同志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毕云开同志
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毕云开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
毕云开同志辞去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请求,报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欧光洪为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跃为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平为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黄清元的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勇的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欧光洪为黎平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清元的黎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韦卫敏的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银的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帆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免去:
杨晓阳的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龙君宽为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姜启武的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东山的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来源:黎平县人大、仡佬道真)
编辑:成桂红
统筹:晏海艳
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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