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10月19日,贵州省教育厅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发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提示,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贵州省校园疫情防控十条》,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在校园传播风险。
持续关注此次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请10月18日以来与此次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家长,立即主动向所在学校和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学校、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10月2日以来从甘肃张掖、嘉峪关、酒泉和内蒙古阿拉善盟,10月15日以来从陕西西安和宁夏银川等地来(返)黔师生、家长,请在48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不前往遵义城区、避免出国出境,减少省内、省外出行;如需出行,建议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国庆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师生、家长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师生、家长,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严格遵守《贵州省校园疫情防控十条》,积极主动配合、支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四方责任”个人职责。
已进入秋冬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增强多病共防意识,及时增添衣物,降低季节性流感等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预防诺如病毒引发感染性肠胃疾病发生,秋冬季天气日渐寒冷,是诺如病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诺如病毒其症状通常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与食物中毒类似,不易辨别。
撰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雨
编辑:胡蓉
统筹:王迟
编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