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云岩区定向选聘“双一流”高校优秀人才12人
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坚决打赢“强省会”主场战斗,云岩区拟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定向选聘优秀人才,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岗位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10所经济类、工程类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为近五年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为近四年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的为近三年毕业生,且各阶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均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选聘1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注:选聘对象须为全日制高校毕业,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专升本、非统招或在职学历等。
二、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
(五)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内将《云岩区定向选聘“双一流”高校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3)、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及相关印证材料(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及其他所填奖励表彰、业绩印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yyq86679050@126.com)。
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2021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9日16:00期间进行。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低于5:1。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学习情况、综合素质和是否存在不宜聘用的情形。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另行通知。
(五)体检
已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云岩区国控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本次选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及培养管理
(一)薪酬待遇
1.薪酬标准。“双一流”高校优秀人才(以下统一简称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参照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全日制本科生参照中层干部副职薪酬标准,硕士研究生参照中层干部正职薪酬标准,博士研究生参照副职领导薪酬标准,以上薪酬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所得税等。
2.生活津贴。在首聘期内,按年度发放人才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累计共发放4.8万元,硕士研究生累计共发放2.4万元。
3.住房补贴。在首聘期内,人才在区内工作满一年后,且在贵阳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4.8万元、硕士研究生2.4万元、本科生1.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不满五年离开本区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比例退回不足年限的住房补贴。
(二)培养管理
1.实行聘用制管理,首聘期五年,试用期六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聘用期间,根据报考岗位、人才的专业特长、经历履历和用人需求,安排至相关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相关岗位工作。
3.对人才实行跟踪管理,全面掌握人才表现情况,及时提出培养、使用和调整建议。人才由实际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进行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终止聘用。
4.聘期内表现优秀的人才,在政策许可条件下,打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才流通渠道,将人才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5.入编后表现突出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人才,将优先进一步提拔使用。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6679070。
(二)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和审查。
(三)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不再电话通知。报名咨询电话:0851-866790500851-86679008。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选聘公告》解释权属区选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选聘办研究确定。
(来源:云岩区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胡凯瑜 任诗音统筹:胡莹编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