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地任免一批干部,包括决定法院代理院长
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21号
2021年11月17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田井雄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冉茂超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22号
2021年11月17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姚兰军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王 进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加雄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庭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冉翔飞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23号
2021年11月17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敖晓云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肖 敏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车天明、杨兴华、张斌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进辞去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王进辞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进辞去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姚兰军代理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姚兰军代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沿河人大)
编辑:刘添元统筹:晏海艳编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