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地通报4起酒后驾车典型案例
近日,铜仁市万山区纪委区监委将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铜仁市第六中学教师吴盼淋酒后无证驾驶、隐瞒党员身份问题。2021年9月10日凌晨1时许,吴盼淋在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周家夜市宵夜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回家,当行驶至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路口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51mg/100ml,被给予罚款2000元。2021年9月,吴盼淋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过程中,隐瞒身份,拒不承认自己是中共党员。2022年3月,吴盼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万山区丹都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杜翔多次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11月,杜翔因酒后驾驶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月16日凌晨,杜翔酒后帮他人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4.45mg/100ml。经重新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1mg/100ml。因侦查机关两次委托鉴定的结论不一致,且第二次鉴定结论低于80mg/100ml,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决定对杜翔不起诉。公安机关对杜翔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和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通过深挖杜翔酒驾背后的作风问题,发现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3月,杜翔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3.万山区委党校原四级主任科员徐启琴(女)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8月13日凌晨,徐启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铜仁市碧江区凯旋春天沿梵净山大道往铜仁市万山区方向行驶时,被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8.38mg/100ml。2021年10月,徐启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1月,徐启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万山区鱼塘乡团山村村民委员会原副主任姚慧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8月1日凌晨,姚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铜仁市碧江区二建司经西外环大道往文笔峰方向行驶,被铜仁市碧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96mg/100ml。2021年8月,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姚慧构成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021年12月,姚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铜仁市万山区纪委区监委)
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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