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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地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
近日,贵州省榕江县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主要内容如下:
案例一:男子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3月30日,榕江警方根据市场监管、森林公安、农业农村局、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移交的线索,对五榕北路一水果老板伍某某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水果店老板伍某某在疫情期间未向相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私自采购一批进口水果(香蕉)在门市售卖。4月2日,伍某某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榕江县公安局古州派出所依法对伍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男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被行拘
2022年4月1日14时,榕江一醉酒男子酒后到榕江县新汽车站乘车,在进入汽车站疫情监测入口的过程中因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拒绝扫描微信行程码以及健康码,汽车站工作人员不允许朱某某进入,朱某某因此辱骂汽车站工作人员。
其行为严重影响现场工作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给榕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风险隐患,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4月2日,榕江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朱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公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决不能触碰底线和红线,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一律不搞有情可原,一律严查到底,一律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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