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寻人!
云南省鲁甸县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2022年5月23日14时27分,鲁甸县收到江西省萍乡市某县疾控中心跨省工单,告知我县辖区人员张某某、李某某等3人(同行)于5月21日13时17分至22时11分,与复阳病例胡某某同乘G1481次列车6车厢从杭州东站至贵阳北站,被判为新冠肺炎密接人员,目前此3人已在我县集中留观。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张某某、李某某等3人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5月21日
21:11-22:54 乘坐网约车从贵阳北站到贵阳站,车牌不详,商户名“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付款时间22:54:53,金额31.18元;
22:54-23:04 入住贵阳五新商务酒店610号房间;
23:30-23:59 在酒店旁餐馆就餐(名称不详),商户名“伍某芳”,付款时间:23:59:47,金额:20元;
5月22日
00:00-6:02 回贵阳五新商务酒店610号房间休息;
6:02-7:00 步行前往贵阳站,进站候车;
7:10-14:25 乘K9515次列车(2车厢)从贵阳站到昭通站;
14:25-15:02 在昭通火车站接受防疫检查并采集核酸;
15:02-18:02 乘坐出租车(车牌云CT0462)从昭通火车站经大水塘收费站到鲁甸客运站;
18:02-18:50 乘坐客运车(云CQ1403)从鲁甸到龙头山翠屏村;
18:50-19:20 乘坐客运车(云CV7452)从翠屏村到家中;
19:20-次日中午12:00 在家未外出,与父母共同;
12:00-15:30 外出干农活;
15:30至今 未外出。
5月21日至5月23日,凡与张某某、李某某等3人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有上述同一时间段去过同一地方的人员,请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或居住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为“乙类甲管”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不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大家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鲁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贵州省黄平县
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
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2022年5月23日,经省疾控中心发协查函告知,我县户籍人员张某碧于5月21日13:10乘坐G1481次杭州东至凯里南站,与上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胡某某接触乘坐同一车厢,5月21日20时52分到凯里南站附近某宾馆。5月22日10点20分乘坐贵H47036凯里至旧州大客车回旧州,11时30分到旧州老客车站。期间在旧州冷水河移民安置房-邮电局-旧州中学门口-老卫生院-浪洞镇花院村等地活动。目前张某碧在我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5月23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乘坐贵H47036凯里至旧州的大客车同车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备,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5天3检"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联系电话:0855-2469514
0855-2431266
0855-2432603
黄平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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