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022年9月12日,白云区张把伙餐饮店为顾客提供堂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店内有两人正在吃粉。该餐饮店违反了《关于解除观山湖区、白云区部分区域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中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的规定,该餐饮店以上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已将该线索移送泉湖街道派出所依法处置。案例2:2022年9月12日,白云区源汁味餐饮店(店铺名称为肥肠芋儿鸡)为顾客提供堂食,现场检查发现,白云区源汁味餐饮店二楼包房内共有3间包房存在人员堂食情况,1间包房内正在打麻将,已就餐完毕;1间包房内正在就餐;1间包房内正在打麻将,菜未上齐。该餐饮店违反了《关于解除观山湖区、白云区部分区域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中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的规定,该餐饮店以上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已将该线索移送泉湖街道派出所依法处置。案例3: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云城街道城管来电通报线索:“9月12日21:20左右位于云城街道中天金融国际社区的“白云茗宾阁餐饮店”内有人在堂食。”接线索后,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3日早上到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再次对该经营户宣传政府公告内容,现场进行告诫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经营户立即停止提供堂食的行为。解封不解防,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经营户和市民,抗疫人人有责,堂食万万不可!疫情发生以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通过加强沿街巡查、畅通投诉举报等措施,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处理了一批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单位。现将近期处理的第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2022年9月2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乐多超市涉嫌未执行明码标价、涉嫌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福乐多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该超市销售莲花白售价15.96元/kg,进价3.8 元/kg;销售白菜售价15.96元/kg,进价6元/kg,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案例2
2022年9月4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12345投诉信息,到贵州一品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百九十五分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门店货架上销售的优护优家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销售标签标注销售单价为35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其进货记录显示进货单价为14元。当事人经营的手消毒产品的销售价格超过了进货价超过的35%,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
(来源: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胡蓉 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编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