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市四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主动担当、扎实履职,积极投身抗疫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了坚强力量。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遵守相关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七星关区三板桥街道党工委书记石明殿落实静默管理措施不力问题。
石明殿在全区实施静默管理期间,统筹调度不当,落实管控措施不力,导致三板桥街道存在居民和车辆无序流动、人员扎堆聚集、核酸采集迟缓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七星关区委给予石明殿停职检查处理,毕节市纪委提级办理,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二、纳雍县乐治镇党委书记周倚平落实静默管理措施不力问题。
周倚平在全县实施静默管理期间,管控工作安排不深不细,导致乐治镇出现人员外出流动、社区集市商户经营、人员扎堆聚集等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纳雍县委免去周倚平乐治镇党委书记职务,毕节市纪委提级办理,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三、织金县牛场镇党委书记郭加军落实静默管理措施不力问题。
郭加军在全县实施静默管理期间,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牛场镇存在人员聚集、串户走访等问题,导致疫情传播、扩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织金县委免去郭加军牛场镇党委书记职务,毕节市纪委提级办理,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四、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勇社会面管控措施执行不力问题。
高勇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县交通运输保障车辆管理不力、社会面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织金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高勇不再担任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职务,提名不再担任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毕节市纪委提级办理,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中共毕节市纪委
毕节市监委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