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罗甸县最新人事任免
黔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彭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彭斌同志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江同志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卢家俊同志不再担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瞿运乾同志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洪跃同志任黔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健同志任黔西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华维同志任黔西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林鑫同志任黔西市医疗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涛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杜鹃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禹阳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杜鹃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太来派出所所长职务;
敖建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协和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洪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袁军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洪水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岭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观音洞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坤鹏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观音洞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重新派出所所长职务;
袁俊峰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水西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新仁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江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新仁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协和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勇同志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金兰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清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金兰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雨朵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鹏程同志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永燊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茂军同志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方伟同志任黔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黔西市公安局中建派出所所长职务。
黔西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胡世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2〕141、145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21次会议研究,决定:
胡世非同志正式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远航同志正式任县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莫丽同志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俊良同志任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项目规划科科长,免去其县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永红同志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国君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吉松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国民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不占职数),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莫开能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岑武萍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韦奎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免去石文仲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言军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敖琳同志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永红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罗府任〔2022〕24号
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罗干任〔2022〕145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21次会议研究,同意:
建议刘永红同志不再担任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建议唐先智同志不再担任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永红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罗府任〔2022〕25号
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罗干任〔2022〕145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21次会议研究,同意:
刘永红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唐先智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罗甸县人民政府
唐先智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罗府任〔2022〕26号
贵州玉湖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罗干任〔2022〕145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21次会议研究,同意:
唐先智同志任贵州玉湖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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