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黔南、遵义最新人事
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
赵福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赵福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福美任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云娥任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覃 堃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鲁保书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 金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毕节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晓波任毕节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 刚任毕节市就业局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王常远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康任毕节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侯尚军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副院长;
赵福海任金沙县冷水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 海任威宁高原草地试验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唐璇、吴勇、张剑正式任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叶世发正式任毕节市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
糜 乾正式任毕节市公安局维稳支队支队长;
李振吉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副主任。
以上6名同志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2月起计算。
盖 斌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袁顺国不再担任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高 峥不再担任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知识产权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罗康国不再担任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 环不再担任毕节市就业局局长职务;
罗永宽不再担任威宁高原草地试验站副站长职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
罗培林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罗培林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推荐罗培林为毕节市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建议黄 健不再担任毕节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建议鲁保书不再担任毕节乌蒙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0日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决定免去:
戴德润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彭春霞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石河梦毕节市七星关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超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琦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春艳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梁道义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时忠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永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昌文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国喜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彭春霞为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局长;
石河梦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毕节市七星关区文物局)局长;
张玉荣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泉位为毕节市七星关区能源局局长;
王吉凤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麻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逸杰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吴春艳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龙柏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江兴军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潘科玉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礼鹏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邓余敏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黔南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0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庆红为黔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遵义
遵义市余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召开
4月19日至20日,余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决定免去冯仕军同志余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刘定武同志余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著雄同志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赵智娜同志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梁文富同志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冯仕军同志为余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军同志为余庆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富章同志为余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锋同志为余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汪仕兵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法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庭长,
董馨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法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副庭长;
任命汪舒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黄嘉琪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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