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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官宣“认房不认贷”!
刚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央行营管部、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也就是说,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此前,9月1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确认8月18日后于广州签贷款合同,按“认房不认贷”的新政策执行;
8月30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称,8月31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截至9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均已正式宣布,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什么是“认房不认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该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认房不认贷”将带来哪些实惠?
(天眼新闻综合整理自: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房可圆微信公众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新华社)
综合整理/编辑:王帅 喻辉
统筹:晏海艳
编审: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