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内蒙古纪委一“内鬼”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1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原主任马凤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马凤霞。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马凤霞,女,出生于1970年2月,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马凤霞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历任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在2021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正职。
今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马凤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马凤霞被“双开”的通报中提到:
经查,马凤霞身为纪检监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丢弃党性原则,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不信马列信鬼神,痴迷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购物卡,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组织人事、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凤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天眼新闻注意到,一个多月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原副主任余洋被“双开”。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通报称,经查,余洋身为纪检监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使命担当丢失,不忠诚、不干净,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泄露纪检监察工作秘密;违背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为多人在打听案情、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余洋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指出,要以自我革命精神从严整肃队伍,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要刀刃向己自剜腐肉,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保持干部队伍肌体健康。
此后,余洋、马凤霞相继官宣被查。
8月15日出版的2023年第16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严字当头 一严到底——扎实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综述》一文,文中提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线索反映具体、指向明确、核查条件成熟的立案查处,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彻查严处,对教育整顿期间欺瞒组织、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