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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兴仁市最新人事
黔西南州兴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6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 玻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白美宏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马德胜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恒恒同志为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黄福林同志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李 润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编辑: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 刘添元
编审:田旻佳
黔西南州兴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6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 玻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白美宏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马德胜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恒恒同志为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黄福林同志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李 润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编辑: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 刘添元
编审: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