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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湖北恩施州公安局原局长田军被移送审查起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3日消息:日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案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田军(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田军出生于1970年10月,湖北五峰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田军长期在湖北省政法系统工作,曾任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2022年1月,田军当选为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同年3月,被任命为恩施州公安局局长。2023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田军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田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专案工作经费;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帮助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天眼新闻注意到,田军官宣被查的通报中提到了“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类似情况并不常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胡岚 综合整理
编辑:吴一凡
统筹:晏海艳 胡莹 胡锐
编审: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