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2时36分,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源煤业)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70万元。2020年11月11日2时36分,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源煤业)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70万元。
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前方及东侧区域存在老空区、废弃巷道和大量老空积水,该矿未按防治水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掘进时超出允许掘进距离直接掘透废弃巷道,导致大量老空水瞬间涌出造成事故。1.违规布置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万通源煤业在一采区东翼已布置有40103综放工作面、40105切眼掘进工作面、40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的情况下,仍违规布置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该工作面虽安设有甲烷传感器,但数据未上传至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安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分站。为逃避上级检查,2020年9月至10月,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先后3次进行密闭,检查过后,又擅自启封。
2.违规承包转包。矿井整体托管后,万通源煤业托管双方违规将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给李某喜个人,李某喜又转包给个体老板刘某浩,刘某浩临时组建队伍进行施工。
3.采空区资料不清。万通源煤业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经调查,井田内4#煤层存在采空区积水15处,积水面积达4.5万m²,积水量估算超过8万m³,但地面物探对井田内老空区积水边界勘查不清,老空水“三线”(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标注不合理,这次透水点在“三线”范围之外。40108回风顺槽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已出水,自2020年9月12日开始放水,至事故发生前,已累计放水8.17万m³,在40108回风顺槽无法继续施工的情况下,又开始施工40108运输顺槽。
4.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中介机构出具的40108运输顺槽283m处超前物探报告显示:掘进面附近有相对低阻异常存在,施工队伍也进行了探放水,但未按《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要求,全方位进行探放水,钻孔数量、间距、深度未达要求。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工程全由临时组建的队伍负责。探放水人员未经任何培训,钻孔也无人验收。40108运输顺槽实际掘进距离超允许掘进距离49m,直至掘透老巷造成透水。
5.安全检查流于形式。2020年,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和龙矿集团山西分公司共对该矿检查22次,查处隐患669条,并对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下达停止作业指令,但未跟踪落实;平鲁区应急局和朔州市应急局共对该矿检查44次,查处隐患636条,但都未发现违规布置的40108工作面,查出的都是无关痛痒的问题。驻矿安监员在2020年11月4日接到承托方关于40108工作面违规施工的汇报后,虽入井进行了制止,但未向上级部门报告。
2020年11月10日21时30分,106队夜班8名员工张义、吴光新、贾兵平、贾永红、段志富、李向军、孙六、赵荣志来到矿1号楼五层会议室,由队长郭明龙组织召开了班前会。22时30分左右,张义等8人一起下井,大约23时左右到达井下40108运输顺槽作业地点,其中张义负责40108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吴光新负责40108工作面联络巷简易带式输送机,贾兵平负责一采泄水巷运煤铁溜,其余5人在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迎头工作。10日23时至11日2时,张义等8人主要进行带式输送机的维修工作;11日2时10分左右,开始进行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11日2时36分,张义听到一声巨响,随即有风吹出,带式输送机也自动停止运转,他感觉到有水涌出,随即边跑边喊道:“出水了,赶快跑”,吴光新和贾兵平听到喊话后也随他一起往外跑,并在一采辅助回风巷溜煤眼处遇到综掘队电工刘志刚;11日2时39分,4人一起跑到了位于一采区北轨道大巷与一采区辅助回风巷联络巷二部车场电话处,由刘志刚向调度室汇报:“106队迎头打出水来了,里面还有5个人没出来”;11日2时55分左右,值班调度员武斌、信息员史世强分别通过调度电话和语音广播通知井下所有工人立即撤离。截止2020年11月11日4点30分,透水事故后安全升井86人,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其余5名作业人员被困。2020年11月11日2时36分事故发生,2时39分,综掘队电工刘志刚用井下电话向调度室报告了事故情况,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武斌随即向矿长迟乃俊进行了报告。11日3时55分,武斌电话向朔州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报告。11日5时56分,原朔州煤矿安全监察站接到事故报告。11日5时59分,武斌电话向平鲁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报告。事故发生后,万通源煤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和原朔州煤矿安全监察站上报,属迟报。事故发生后,矿长迟乃俊到达调度室,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并安排分管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宋文德和总工程师初月明入井查看情况,开展救援工作。华电煤业和龙矿集团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求万通源煤业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同时要求万通源煤业将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汇报。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及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管理部副部长、时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宋元明带领工作组,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胡玉亭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救援工作,朔州市委市政府和平鲁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后,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抢险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救援。抢险救援指挥部先后调集了6支救护队(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同队、朔州市应急救援大队、中煤平朔救护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平鲁区应急救援大队、朔城区应急救援大队、山阴县矿山救护中队)19支小队191人,同时还调集了朔州消防救援队、蓝天救援队、天津深之蓝机器人救援队和深圳潜鲛搜救机器人救援队共计50人参加事故救援工作,并调配了水泵29台(包括技术较为先进的机器人排水泵2台200立方米/小时、皮划艇排水泵2台200立方米/小时),排水管13530米,移动变电站4台、电缆5830米,皮划艇2艘,地面钻机3台,潜水探测机器人3台等物资参与事故救援工作。17日19时18分至18日23时57分,在40108运输顺槽先后搜寻到贾永红、段志富、李向军、孙六、赵荣志5名遇难人员,并运送至地面,抢险救援结束。本次抢险救援历时188个小时,累计排水119500m³。万通源煤业106队探水队队长,106队掘进队队长等6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地质测量室(探水队挂靠该室管理)主任、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等28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万通源煤业副董事长,万通源能投派驻万通源煤业代表等3人被建议给予撤职、罚款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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