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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记通川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肖峰


 

肖峰同志自2003年9月到通川区司法局工作以来,勤勉尽责,创新开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满腔热情的干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1年肖峰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2-2017年在通川区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计三等功2次、2019年被通川区委政法委授予全区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肖峰同志先后在磐石司法所、蒲家司法所、基层工作管理股和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期间兼任通川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9年来,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忘我工作,忠实履行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的光荣职责。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积极参与辖区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通川区的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肖峰同志始终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创新,在担任基层管理股股长期间,他深知想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自身素质要过硬。因此他不断钻研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知识和业务技能,在局领导、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通川区建立起区、乡镇、村(社区)、组四级群防群调网络,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六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为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他多次到乡镇宣传讲解人民调解知识和调解技巧,主持编写《人民调解案例》、《人民调解知识问答》等多种人民调解指导材料,在区政府办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调处通川区“夹巷子”煤矿安全事故索赔纠纷、好一新“6.1”火灾善后赔偿等一系列重大疑难纠纷。




2006年通川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面对社区矫正这项“新”职能,肖峰同志用心钻研,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设。他一方面抓紧熟悉各项规定,对中央、省、市有关社区矫正政策、法规做到了然于胸,另一方面他和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的同事一起总结经验并大胆创新,提出了采取“与辖区派出所联动,注重治安防控;与所属社区联动,注重平安稳控;与小区楼院长联动,注重及时把控”的“三联三控”工作机制,切实降低重点人员再犯罪风险。为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时间、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普、宽”的分类管理和“入矫、常规、解矫” 三阶段教育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他还提出“痕迹管理”工作法,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在监管教育过程中对每一个细节均要留下痕迹,并纳入卷宗存档,确保矫正档案高质量。在此基础上,肖峰同志在通川区先后推行“社区服务委派制”、“异地委托监管”、“社区矫正七步工作法”、“三联三控”等工作模式,使通川区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
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中,肖峰同志注重突出重心,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他提出突出关键节点监督,严防脱管、漏管,督促各司法所及时将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监管,并将信息准确录入“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他提出突出重点对象跟踪,严防“走过场”。据矫正类别,推行“三色标识法”,将严管对象标识为红色,普管对象标识为蓝色,宽管对象标识为绿色,方便专人对红色严管对象进行“点对点”重点跟踪;他提出突出特殊人群帮扶,严防“再犯罪”。在走访工作中,他要求工作人员狠抓“四个必访”的落实,即对生活有较大困难的必访、思想有较大波动的必访、交往有较大异常的必访、家庭出现较大矛盾时必访。他还在局领导的支持下,积极协调教育、人社、卫计、民政、妇联等部门(单位),为符合就学、就业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等方面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肖峰同志倡导与社区矫正对象心贴心,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社区矫正工作就是是人性化的刑事执行活动,是一项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拯救迷失灵魂的帮扶工作。” 肖峰同志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在狠抓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同时,特别注重社区矫正对象生活、改造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大到巡查督查,小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和生活变故情况,他都要细心过问,与社区矫正对象保持经常性电话联络,以便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制定或调整帮扶措施。只要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有波动、有突发情况和生活变故,他就会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协同村组干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和担保人进行家访,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交谈,直到解开心结,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近年来区司法局已累计帮扶困难社区矫正对象60余人,慰问金、各类物品等约12万余元。肖峰同志这种对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正是缘于他对这项工作的热爱和坚守,也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信赖和充分肯定。






肖峰同志以身作则,严守法纪,遵守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他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中,注重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洁教育,及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狠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时常运用廉政谈话提醒、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正的职业品格。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知敬畏、守底线。“要求同志们做到的,我首先做到”,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他时刻以此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把廉洁自律内化为人生信条、职业习惯和精神动力,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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