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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中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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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从教师与学生两个角度,对近来流行的“以学生为中心”这一理念进行了系统分析。来源丨“教育技术学”公众号
“以学生为中心”并不是改变教育关系中教师的“主导”地位,而是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倡导教师在“主导”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更加关注学生学习体验和需求的满足。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要求高等教育要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新视角和新模式,建立有利于“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模式改革的宏观支持系统。
一、树立现代的教育观
现代教育观认为学校教育应该教会学生的是“会学”而不是“学会”,正像德洛尔报告提出的:教育的责任是“既应提供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动的世界的地图,又应提供一个有助于在这个世界上航行的指南针”。
教育的真谛是通过学生自己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去发现知识、进而创造知识、拓展能力。
二、树立新型的人才观
作为教育的提供方,有新的人才观的指导,才会从教育方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教学评价、教学策略、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调整,产生调整的愿望和驱动力,进而也才会从政策、财力、管理直至措施上给与教学模式的探索以积极的支持;
作为教育接受方的学生,人才观在很大程度上能折射出社会对他们的需求,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后,作为受教育的对象,才会通过学习意识与学习观念的改变以及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的转变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到教学模式的调整中去。
三、树立正确的学习观
从教师的角度来讲,学生学习的活动要围绕着教师教的活动“我教你学”;
从学生的角度来说,一是认为学习是教师强加的任务,是“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二是知识的获得途径是教师的传授,而不是自己的发现或建构。
教师持有这样的学习观,在教学中,自然是把学习内容以定论的形式直接呈现出来,学生只是知识的接受者;
学生持有这样的学习观,在学习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被动性和依赖性,对知识的学习也仅仅停留在初级知识学习的水平上。
在接受学习中,学习内容是以定论的形式直接呈现出来的,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
在发现学习中,学习内容是以问题形式间接呈现出来的,学生是知识的发现者。
两种学习方式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彼此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传统的学习观指导下的传统的学习方式过分突出和强调接受和掌握,冷落和忽视发现与探究,学生学习成了纯粹被动地接受和记忆的过程。这种学习方式只能完成初级知识学习的任务,不能到达高级知识学习的层次。
一、对“教”与“学”关系的调整,使教学回归了自然过程
在“以学生为中心”原则的指导下,学习一方成为主体,“教”要服从“学”,根据“学”的需要随时调整“教”。“教”是帮助学生“学”或是引起学生“学”,“以学生为中心”原则是对传统教学论的挑战,帮助恢复了“教”与“学”关系的原来面目。
教师是课堂活动的设计者和管理者,学生实践活动的鼓励者和合作者,学生问题的分析者和解答者。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之后,主动性大为加强,积极性空前高涨,创造性充分发挥,学习不再是负担而成了乐趣。
二、“教”与“学”关系的新定位,给学生创造了大量的实践机会
而在新教学模式下,教师为学生设计了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以小组为单位,在大量运用性实践中感觉到自己的进步,生成一种成就感,自信心大为加强,希望在更多的实践活动中展示自己的进步和能力。这就形成了强烈的有意义学习心向,促进了学生潜能的发挥。
三,“以学生为中心”提升了学生在知识、智力、情感等方面的能力
“以学生为中心”并不意味着抹杀教师的作用,相反教师的作用更重要了。教师起着组织者,管理者,鼓励者,合作者和解难者的作用。教师必须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效地组织起以学生为中心的生动活泼的课堂活动,及时发现他们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成为他们学习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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