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建议持续规范量化交易
对量化交易,中小投资者心中怨气不小。每秒几百笔,单日万笔交易,面对量化交易的速度优势,作为“键盘侠”的中小投资者的挫败感可想而知,作为中小投资者中的一分子,笔者感同身受。
近日,对2%的价格笼子的吐槽,在朋友圈传播开来,量化交易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几分钟,几十亿元,甚至超百亿元的成交,快速把股价按在涨停板或跌停板上了,普通投资者买单和卖单很容易就成了废单,而量化交易则轻松过关,通过快速交易很容易冲破价格笼子约束。有投资者盯着废单,无奈叹息:“大哥是人”。
毫无疑问,作为“拿来主义”的工具,量化交易的优点有目共睹。量化交易对于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改善市场流动性,有着不可替代的独门绝活。近几年,美国量化交易占总交易量的比重不断增加,已经超过60%,刚性的数字直接反映的是量化交易的受青睐程度。
追溯量化交易出身,并不复杂,甚至挺朴素。代理人市场竞争激烈是美国证券市场重要特征之一,交易所之间的报价和返佣金并不一致,代理人逐渐把寻找交易机会的重任交给计算机程序,由量化交易程序快速把订单送到价格最好的交易所,而在价格无差异时则把订单送到返佣金最高的市场。而今天的量化交易深刻而复杂,与初始阶段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指数增强策略、套利策略、多头策略等等,策略的复杂程度不是一般人能理解。
优点突出、缺点亦毫不含糊,美国市场也曾为量化交易头疼不已。2010年的“6·5闪电崩盘”事件让监管层深刻认识到量化交易的桀骜不驯,仅仅15秒时间,通过高频交易,超过27000份迷你标普500指数期货合约快速成交,交易额占总交易量的49%,期间只有200余份净买入,买方交易量迅速枯竭。超级大单的卖出使市场迅速崩盘,一些股票和ETF甚至以1美元成交,纽交所电子交易系统Arca出现时滞。
惊恐之后,美国监管层给量化交易定了四宗罪:隐藏流动性危机、加速市场下跌、大单交易加速危机发生、造成报价系统混乱。之后,四大治理措施被推出:建立综合审计追踪系统、构建错误认定新机制、建立相应过滤机制、对特定高频交易行为进行限制。
在A股市场,我们也曾领教量化交易的“不同凡响”。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乌龙交易发生。光大证券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59只180ETF成分股快速涨停,上证综指最高涨幅达5.96%。今年的2月19日9:30至9:31,宁波灵均投资管理的利用程序化交易在多个产品账户卖出11.95亿元股票,期间上证指数由2886.59 点下跌至2868.07点,跌幅0.65%。
从其飘洋过海来到A股,对量化交易褒贬之声就没有断过,有专家甚至呼吁暂停量化交易,暂停的理由也不乏合理之处。我国A股市场有2.25亿投资者,中小散户占比超过99%,他们基本都是“键盘侠”,对量化交易是陌生的,这是A股市场的最大市情,制度创新不能忽视基本市情。另外,某些量化交易策略钻了制度的空子,破坏市场公平原则,譬如,T+0交易策略就是通过快速的高抛低吸,变相实现T+0。
9月底以来,上证综指快速反弹,市场出现难得的上行趋势。不少专家解读为“信心牛”。但也不否认存在非理性因素,市场震荡幅度明显增大。从WIND统计数据显示,9月20日之后的波动率超过19%,今年以来,波动率通常在15%以下。市场波动率增强的主要原因有对快速上涨的修复,量化交易背后是不是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结论似乎不言自明。根据官方5月份数据,目前A股每天量化交易量占比30%,以此推算,每天3万亿元成交量,其中量化交易额就高达近万亿元,万亿元的成交量足以影响市场的变化。加上快速追涨杀跌的基本功,对市场的急涨急跌,甚至放量下跌,量化交易就更难辞其咎。
9月24日以来,为努力提振资本市场,管理层不仅针对痛点开出系列药方,而且瞄准难点用足剂量。资本市场信心快速恢复,出现了多年以来蓬勃向上的局面。交投活跃、信心充盈的资本市场将改善社会预期,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义毋庸置疑。对于难得的投资信心恢复,不能让量化交易不断消耗。
量化交易的某些策略,加速了市场的非理性,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笔者认为,对于量化交易,不能一棍子打死,要秉持“拿来主义”的方法论,不拒之门外,也不听之任之。
监管机构对量化交易采取的方式是“趋利避害、规范发展”,无疑是明智之举。5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三大交易所同时制定了相关细则,《管理规定》)也于10月8日开始执行。
《管理规定》被市场解读为是量化交易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标志性规定。《管理规定》通过7项“明确”,让量化交易有了规矩。譬如明确报告制度,“先报告、后交易”就让有些善于自以为是、漠视公平、散漫惯了的量化交易,通过“亮底牌”,就可以阻止其信马由缰,随性而为。
笔者认为,对于量化交易的管控,应以《管理规定》为蓝本,不断深化,引导量化交易规范发展,要持续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其一,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借鉴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量化私募的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百亿规模以上的量化私募信息披露制度。不仅仅披露业绩变化,模型的构建因子等等也要公之于众,要让普通投资者心知肚明,并接受投资者监督。
其二,《管理规定》授权交易所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收取差异化交易费用,笔者建议尽快出台,提高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交易费用,以遏制其非理性扩张。
其三,对量化交易,根据A股证券市场的市情,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原则,对量化交易划定交易范围,譬如只能在沪深300成份股中构建模型,或者构建特定的股票群体,对量化交易“画地为牢”。对其进行研究、观察,总结发展经验,随着中小投资者的不断成熟,逐步扩大量化交易的投资范围。如此,就能更好地让其扎根中国,达到“取其精华、扬弃糟粕”的目的。
(肇南:华夏时报执行总编辑 经济学博士 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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