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毁约被指背信弃义,经销商起诉遭遇立案难
“经销商是茅台的家人,是茅台成长路上的重要支撑。”2024年5月,贵州茅台(600519.SH)董事长张德芹在一场经销商座谈会上如此表示。
在一些茅台经销商眼中,这与严厉整顿经销商秩序的“茅台李保芳时代”形成了强烈反差。
贵州茅台披露的数据显示,在李保芳掌舵期间,2018年四季度至2020年一季度,公司大刀阔斧地砍掉了上千家经销商,国内经销商总数由3318家大幅缩减至2061家。
近日,多位于2019年被取消资格的茅台老经销商向《华夏时报》记者反映,他们与贵州茅台风雨同舟多年,但在茅台整顿乱象中遭“错杀”,被茅台无故取消经销权,此后多番找茅台申诉维权未果。他们认为,茅台单方面无故毁约,抛弃昔日立下汗马功劳的经销商,是一种背信弃义行为。
其中,一位经销商还告诉记者,他于2024年7月已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至今没有决定是否立案,仅口头告知“暂不立案”。
10月19日,对于经销商申诉维权一事,《华夏时报》记者致电贵州茅台集团党办主任李俊寻求置评,表明来意后其迅速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再次致电未获接听,向其发送的采访短信亦未获回应。
2019年4月26日,贵州当地茅台经销商孟然打开电脑,准备通过网上订单系统下单茅台酒。按照她与茅台的合同约定,茅台授予了她每年5吨多的茅台酒经销额度,计划量按月执行。然而,她意外发现自己此时已无法登陆茅台的订货系统。
明明半个月前续签了合同,怎么会这样?孟然于是立即联系茅台方面负责人,却得到一个令她无比吃惊的答复:你的经销权被取消了。
“口头告知取消的,没有任何理由。”孟然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早在2003年就已成为了茅台的经销商,与茅台风雨同舟近20年,未曾想过会是这样的结果。
与孟然有着类似遭遇的茅台经销商不在少数。同样在贵州当地经营茅台酒多年的郑雨和李念告诉记者,他们二人都是在2019年3月下旬被通知取消经销权、停止供货。不过,与孟然不同,他们二人当时还没来得及和茅台续签合同。
“和茅台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虽然当时还没有续签,但实际上茅台已经给我们供应了第一季度的货。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怎么能突然说取消就取消?”郑雨说,仅他们认识的有类似遭遇的经销商,就有二十多家。
郑雨表示,与茅台风雨同舟多年,经历了很多困难,但没想到市场好了会被茅台直接抛弃。“早些年茅台其实是比不过五粮液的,我们都是挖的五粮液的客户,请五粮液的客户喝茅台,都不知道喝了多少。”他说。
“和茅台合作前期我们其实是不挣钱的,市场好了就随意取消经销权,我是不接受的。”华南地区的茅台经销商刘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其于2014年招标成为茅台的合作伙伴,当时高端白酒市场不景气,贵州茅台酒终端销售价格甚至跌破了经销商进货价。贵州茅台为此制定招商政策,鼓励非贵州经销商以零售价进货,并在完成销售任务后,可以获得经销权。
“当年一瓶53度飞天茅台进货价999元,但市场价只能卖800元出头。我拿出了全部家当,冒着巨大的亏损风险,在2015年拿到30吨的经销权,当时真的没人敢干的。”刘强说,自2019年茅台突然停止供货后,至今到茅台维权交涉过至少50次,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刘强认为,他们与茅台的合同虽是一年一签,但2018年签署的合同曾约定,经销商合同完成率在50%以上,便可按照实际完成量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在经销商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茅台方面无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
他还透露,尽管在2019年已停止供货,但直至2024年4月他才收到贵州茅台方面的取消经销权书面通知。不过这份通知中,茅台方面并没有详细解释取消经营权的理由,仅称系“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
究竟是什么样的上级要求,让贵州茅台单方面解除了与众多经销商的合作?多位经销商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与茅台方面交涉后得知,这或与2019年贵州省委、省政府下发的一份重要反腐文件有关。
2019年1月,贵州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严禁以下行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提供便利;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违规收送茅台酒;其他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行为。
记者查阅贵州茅台披露的财报发现,在上述规定公布前后,贵州茅台开始大幅削减经销商数量。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贵州茅台国内经销商数量达到巅峰期的3318家,此前几年未曾有过经销商数量减少的情况。但2018年四季度开始骤然减少,单季度减少数量607家;2019年全年又减少640家,2020年一季度再次减少316家,而同期增量寥寥。至2020年一季度末,总数下滑至2061家,六个季度合计减少经销商数量上千家。
此后几年至今,贵州茅台的国内经销商数量一直维持在2000家至2100家范围徘徊。
多年来,茅台酒的崛起为贵州当地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由此滋生了一些腐败问题。袁仁国、高卫东两任贵州茅台董事长此前均已落马,二人受贿金额均超1亿元,最终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关部门在通报袁仁国问题时,曾直指其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2023年9月,袁仁国在服刑期间去世。
不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经销商向记者表示,他们取得经销权的过程符合规定,符合正常审批程序,“我们这批老经销商是在茅台酒卖不出去、市场不好的时候加入茅台的,与茅台治理乱象无关,与茅台领导及工作人员无任何利益输送,我们是被‘错杀’的。”
“对一个经营了20年的老店说停就停、说关就关,把通过正常程序取得的茅台酒经营权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经营权混为一谈,这样处理是不恰当的。”李念认为。
《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有多位经销商签字的情况说明书显示,2024年9月25日,20余家被取消资格的经销商曾到贵州茅台集团申诉,10名经销商代表还与贵州茅台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其中一位经销商代表向记者透露,在交流过程中,贵州茅台主要负责人也很无奈,表示自己没有权利恢复经销权。“他说你们是茅台酒的老人,茅台酒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你们老经销商的贡献。但这是一场运动,难免有受冤枉的。他打了个比方,说就像割草机,成片的割过去,难免割到小树苗。”
上述经销商代表称,贵州茅台主要负责人还表示,茅台是企业,与谁做生意、不与谁做生意,茅台有主导权,“你们要起诉,法院怎么判,我们尊重法律”。
依据合同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向茅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刘强告诉记者,其于2024年7月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法庭在收到材料后还出具了收条。但法院至今没有给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而仅仅是现场口头告知“暂不立案”。
刘强在起诉状中表示,其在成为国酒茅台特约经销商后并未违反茅台方面的相关要求,也并非属于“有关国家机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工作中被取消”。茅台方面在无任何理由且又不属于专项整治情况下,发函取消其茅台酒经营权并无任何政策、合同及法律依据。因此,诉请判令确认茅台方面送达的关于取消茅台酒经营权的通知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10月18日上午,就经销商起诉茅台“暂不立案”有关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联系到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法庭。茅台法庭立案大厅工作人员表示,对该案具体情况不清楚,暂时无法回复,如果此前已有工作人员答复,按此前答复为准。
前检察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景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单方任意解除合同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即便未续签合同,如果已实际履行,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不能无理由单方面终止合作。
魏景峰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超过法定期限后,如果仅口头告知"暂不立案",而不作出正式的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他认为,茅台经销商有权要求法院依法处理,必要时可以寻求更高级别的司法救济。
值得一提的是,据知情人士透露,有个别北京地区经销商在遭遇茅台方面毁约后,曾在北京某法院起诉茅台并获立案。后因管辖权问题,2023年9月,该案被裁定移送仁怀市法院审理。最终,该案在贵州主要领导关注下走向和解。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应受访者请求,文中孟然、郑雨、李念、刘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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