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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尚书·君奭》“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 句解(外一则)

陈剑 简牍学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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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君奭》“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句解(外一则)

陈 剑


【内容提要】《尚书·君奭》的“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应连作一句理解。“历”字读为“继”,“经继嗣”系三个动词连用。句意谓“(后嗣子孙)不能遵循效法、继续承嗣前人而奉持明德”。另外,同篇中“故殷礼陟配天”句的“礼”字,应读为“履”,“殷履”即商汤。


【关键词】《君奭》;经历嗣;继;殷礼;殷履(商汤)




一、有关文句与前人异说分析




《尚书·君奭》:

周公若曰:……我后嗣子孙,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于我冲子。

伪孔传在“弗克经历”下与后文断开,理解作两层意思。前半谓:“天命不易,天难信,无德者乃其坠失王命,不能经久历远,不可不慎。”后半“嗣前人”云云谓:“继先王之大业,恭奉其明德,正在今我小子旦。言异于余臣。”《汉书·王莽传上》群臣奏引“《书》曰”作:“我嗣事子孙,大不克共上下,遏失前人光,在家不知命不易。天应棐谌,乃亡队命。”正好没有关键的“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一句。


《尚书校释译论》注谓:

段玉裁《撰异》谓此“恭”亦当作“共”,卫包误改。孙诒让《骈枝》云:“孔传云:(引按:见上引,略)。按此十字作一句读。‘经历’当为经营行事(“历”训行,详前《大诰》,与后文“多历年所”义异)。伪孔以‘弗克经历’四字句,又诂为‘经久历远’,并非。”[1]

其“今译”作:“因而不能继续经营文王武王的大业,也无从恭奉他们的明德了。”按在孙诒让说之前,孙星衍亦将此文连读作一句,训“经”为“常”,“历”为“久”,解作“言弗能常久继前王恭悫显明之德”。[2]按以“恭悫”释“恭”不确,应如段玉裁所说,“恭”字本作“共”,意为“共持”“奉持”。同样用法的“共”字西周金文多见。


《清华简(伍)·厚父》4-6有如下一段文字,研究者多已指出,其文与前引《君奭》文的前半段,在各方面都很接近(释文用宽式;后引出土文献同):

厚父拜稽首,曰:都鲁天子!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王乃遏佚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型,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天乃弗若,乃坠厥命,亡厥邦。

其文最末,正好亦无与“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句相对应之语。按《君奭》该文,系周公所设想的“后嗣子孙”(传统讲法以为即指成王,恐不可信)如何如何不好之语,恐不会出现“亡厥邦”这样的话;不过由此对比也正可看出,“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之义的理解方向,应以属上文与“乃其坠命”相联系,才最为顺适。


略检近人今人多种《尚书》注译本,大多承上举伪孔传或孙星衍、孙诒让之说。个别还有将“在今”断属上读者,恐更不可信,此不具引。总之,该文的断读理解尚无定论,其中一定有问题存在。


分析诸说,首先可肯定者,“经历”是不能以今语“经历”之义作解的。“经”有跟“历”相近之义,以及“经历”联合成词,皆颇为晚出。除此《君奭》一例之外,“经历”连用在现存先秦古书及出土文献中皆未见。汉人笔下的“经历”,皆系“(时间或空间上的)经过”义。如《汉书·东方朔传》“经历数千载”,《汉书·哀帝纪》“经历郡国”,等等。并且,此类义为“过”的两义近动词“经”与“历”连用而成的“经历”,总是要带宾语的。单言“弗克经历”,其后不说所经历之“时/地/事”,于文实不通。所以如前引伪孔传,才要说为“经久历远”云云,颇有增字解经之嫌。


前引孙诒让之说,实已看出“历”字义较特别,故强调与同篇“多历年所”(又《召诰》亦多见“历年”)之“历”不同云云。他所谓“行”“行事”之“历”又详《大诰》者,其原文为“嗣无疆大历服”,孙诒让释该句谓“历当训为行,《广雅·释诂》:‘历,行也。’谓重大行事”云云。[3]按“历”训“行”,亦就“经过”之“动作”而言,与所谓“行事”之义,尚大有距离。《尚书校释译论》谓“大历服”“意即指‘政权大统’”,解释句意谓“‘嗣无疆大历服’,用后代的话说,就是‘继承了千秋万世广阔无边的大业’”,此颇可从;但又谓“‘大历服’即‘大历’与‘大服’。‘历’即历年,……‘大历’指王朝所享有的长久的年代”云云,[4]则似不如说为“大历”先结合,与“无疆”皆系“服”之修饰语为顺,而并非“大”分别修饰“历”与“服”。“嗣”的对象应系“服”而非“历服”,其例如《诗经·大雅·下武》:“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汉书·翟方进传》所载王莽仿作《大诰》,作“当承继嗣无疆大历服事”,似亦即作如此理解(颜师古注谓“当承继汉家无竟之历,服行政事”,不确)。《国语·吴语》亦有“多历年”(“伯父多历年以没元身”),《清华简(壹)·保训》1有“王念日之多鬲(历)”云云,据此可说为,“大历服”与“多历服”相近,即“大有经历之服”“大有历年之服”。无论如何,《大诰》此例“历”字,是不能移以说《君奭》“经历嗣”之“历”的。


另外还有不少研究者,如前引孙星衍之说,训“经”为“常”,“历”为“久”。此说的问题在于,我们实际上是找不到“经历”连用表“常久”义,或是两字单用作副词分别表“常”“久”义之例的。所谓“经”之训“常”者,或是作名词,其义犹“常道、常法、准则”等;或是作形容词,其义犹“恒常的、经常的”,或“合于常道、常法的”;或是作动词,其义犹“使……合于常道、常法”(引申为“治理”“经营”等义),或“以……为常道、常法”(引申为“遵循”“效法”等义),而罕见作副词、义为所谓“恒常、永久”者。[5]“历”字应亦本无“久”义。略查考旧注故训,除了《小尔雅·广诂》“历,久也”一例,似就再也找不到训“历”为“久”者了(《故训汇纂》第1185页“历”字下所收跟“久”有关的,除《小尔雅》例之外,皆系出自清人训释者)。《小尔雅》之例,注者实亦举不出切合的书证。如莫栻所谓“‘阅历’亦久义”云云,按此我们只能说,所谓“阅历”(即“历”之常用义“时间上的‘经过’”),与“久”义有联系;在有些文句中,将“历”字改用“久”代入可通(如注者或引《召诰》“惟有历年”云云为证,按此“历”字仍系“过”义),[6]大概就是此训的由来。但究其实,所谓训“久”之“历”,仍是今语“经历”“历时”“阅历”之“历”。在现有汉以前传世古书和出土文献中,我们也是找不到真正作副词用、其义为“长久”之“历”字的。


另外,持所谓“常久”之训者,还有不少是将“弗克经历”单断读为一句的,此则更为不合。因为“弗克”后所接,应系谓词性者(如《君奭》前文之“大弗克恭上下”),“弗克常久”云云,于文实难通。


总结上文所述,“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的断句虽有分歧,但“历”字自来皆据本字作解,似未见有异说。但关键就在于,“历”字始终讲不落实。我认为,问题就出在此字上,它其实本来应该读为“继”。





二、“历”读为“继”




“历”字古音在来母锡部,“继”字古音在见母质部,看似颇有距离;两字相通之例,以前也从未见过。故旧有讨论不容易想到“历”可读为“继”此点。但在同为西周时代的铜器铭文中,二者是有确切相通之例的。


先来看已有的辗转相通之证。“历”及“历”声字与“鬲”及“鬲”声字相通习见,“鬲”声字又多与“”声字相通,如《尚书·益稷》“戛击鸣球”,杨雄《长杨赋》“击”字作“隔”(《汉书·扬雄传下》、《文选》卷九,李善注引韦昭曰“古文隔为击”);《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贾谊《吊屈原赋》)“摇增翮逝而去之”,《汉书·贾谊传》作“遥增击而去之”;《说文·虎部》“”字“从虎、声,读若隔”,《玉部》“”字“从玉、声,读若鬲”,《鬲部》“”字“从裘、鬲声,读若击”,等等。其例甚多,不烦赘举。[7]而“繫/係”字又与“继”字多有相通者,我过去在讨论《上博简(二)·从政》乙1的“口惠而〖实〗不係”的“係”字应读为“继”时,曾举出不少例子,如《诗经·召南·何彼襛矣·序》“车服不繫其夫”《释文》“繫,本或作继”,等等。[8]在后来发表的楚简中,如《上博简(伍)·三德》16“丧以係(继)乐”、《清华简(拾)·四告》43“余小子不当于乃係(继)嗣”,等等,亦皆即其例。


确切可靠的直接相通之例,则是见于下举西周晚期毛公鼎铭者(《殷周金文集成》2841):

王曰:父,越之庶出入事于外、敷命敷政、埶小大楚赋,无唯正闻,矧其唯王知?乃唯是丧我国。厤自今,出入敷命于外,厥非先告父、父舍命,毋有敢憃(专)敷命于外。[9]

此文大意是很清楚明白的。“厤自今”以下,是对之后发布政命之事的正面规定,与上文“越之”云云所讲系之前相关诸事的不好情况等相对。研究者多读“厤”为“历”,或谓“‘厤自今’犹言‘自今以往’”,或谓“指至今以后的未来”,或谓“意为自今以后”,等等,对文意的把握无疑都是很准确的。但所谓“历”本身,研究者或引《说文》“历,过也”之训为说,或谓“表示时间或行动的推移”,[10]却皆有不合之处。按“自今”就是“从现在(开始)”义,它跟“(时间上)的经过、过历”之“历”,是难以搭配的。如果原文确是用“历”,则应该说“历至今”即“经历过往到现在”之类才对(即应用“至”而非“自”字;且此亦于铭文原意不合);如果按铭文所表之“从今往后”义,则应该说成“自今(以)往/后/来”之类才对。略检汉以前古书与出土文献用例,“历/厤自”云云仅得《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一例:“历自上古以来,未有其比。”按“历自上古以来”仅说“历自上古”也是可以的,犹如“自今(日)以往/后/来”之类语,亦可仅言“自今(日)”。“历/历至”云云亦仅得《史记·律书》一例:“高祖有天下,……历至孝文即位,……。”总之二者义各有当,皆与所谓“历自今”不同。


近年新见西周早期后段铜器铭文,所谓“鲁叔四器”中的“提梁套盒”或“直筒叔卣”甲、乙,其文云(《铭图》13327、13328):

侯曰:叔!汝好友朕诲,在兹鲜如之。㡭(继)自今,弜有不汝型。[11]

其中“㡭(继)”字原发表者所释不确,此从董珊先生说。他指出:

“继自今”是五见于《书》《立政》、《无逸》的成词,例如《书·无逸》:“周公曰:呜呼!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伪《孔传》:“继从今已往嗣世之王。”[12]

所引伪孔传将“继自今嗣王”连读为一句,诸家注处理办法亦多同,且多在“继自今嗣王”后再断开标逗号(《汉书·谷永传》引略同,旧读亦多同)。按“继自今”应单作一句读,即所谓“继从今已(以)往”“继续从现在开始往后”义。《尚书·立政》四见的“继自今”,亦皆应单作一句读,即:“呜呼,孺子王矣!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呜呼!继自今,后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后两例或断“继自今立政”“继自今后王立政”为一句,亦非。


上举“鲁叔四器”中同人所作的另两件,即叔尊(《铭图》11818)和叔卣(《铭图》13347)铭,又有“自今往,弜其有达汝于乃巧”“自今往,至于亿万年”句,裘锡圭先生指出:“‘继自今’的意义,与尊、卣铭文的‘自今往’相近。”


有上述这些辞例的坚实支持,加上前文所举“历”与“继”辗转相通之例,则毛公鼎之“厤”应读为“继”,殆无疑义。“厤”字古书少用,是后世所谓“古历字”(《庄子·天下》“厤物之意”陆德明《释文》);西周时代的“厤”,后来作“历”,是很自然的。如果这类西周文献中用为“继”的“厤”字,在传抄中未被正确转写为“继”而是按一般习惯变作了“历”,就成为前所说《尚书·君奭》“经历嗣”中的“历”字了。




三、句意疏解





“历”读为“继”,则与“嗣”系义近连用,此点自可不必多言。“继嗣”连文,已见于《诗经·小雅·杕杜》:“王事靡盬,继嗣我日。”郑笺:“嗣,续也。……我行役续嗣其日。言常劳苦无休息。”尚与后代常见的一般指“继承人”义之“继嗣”不同。《诗经》中与“嗣”“继”相关的同类例,又如“似(嗣)续”[《小雅·斯干》“似(嗣)续妣祖”,《诗经》中以“似”为“嗣”还见于《小雅·裳裳者华》和《周颂·良耜》等]、“继序”(《周颂·闵予小子》“继序思不忘”、《周颂·烈文》“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13]亦皆两字义近连用。


“经”也是动词,其义为“效法”“遵循”,与“型”相近;“经继嗣”三个动词连用,宾语都是“前人”,其后再接另一动词“共”,构成连动句。“弗克经历(继)嗣前人恭(共)明德”句,其意谓,“(后嗣子孙)不能遵循效法、继续承嗣前人而奉持明德”。


“效法”“遵循”一类义的“经”字,数见于西周金文。其后所接对象或是先人(此与《君奭》文合),或是具体的“德”“命”之类。下举几例,是研究者一般皆作如此理解者:

周厉王㝬簋(《集成》4317):王曰:有余虽小子,余亡康昼夜,经拥先王,用配皇天。  同人所作㝬钟(《集成》260):我唯嗣配皇天。

晋姜鼎(《集成》2826):晋姜曰:余唯嗣朕先姑君晋邦,余不叚荒宁,经拥明德,宣毖我猷,用诏匹台辟。

此及下引大盂鼎“拥”字金文多见,原作“从殳雝(雍)声”,应就可看作“拥”字异体。旧多径释作“雝(雍)”训为“和”,实不确。张政烺先生读为“拥”,解释谓:“意为抱持,犹今言‘拥护’。”[14]大盂鼎(《集成》2837):“今余唯命汝盂诏荣,敬拥德经,敏朝夕入谏。”就“德”而言“拥”,亦可与“共德”(以及金文与古书皆多见的“秉德”)相联系印证。古文字“共”字之形本象“两手共持物”,此义后多作“拱”;《国语·吴语》讲吴越之战前吴军陈师列阵,谓“行头皆官师,拥铎拱稽”云云,韦昭注:“拥,犹抱也。拱,执也。”又:

毛公鼎:王曰:父!余唯肈经先王命,命汝乂我邦我家内外。

此可对比:

师虎簋(《集成》4316):王若曰:虎,载先王既命乃祖考事,……今余唯帅型先王命,命汝更乃祖考……

选钟丙(《铭图》15250):告汝朕政越朕彝,汝毋敢不帅型朕命。

可见“经”与金文多见的“帅型”用法很接近。“帅”义为“遵循”,“型”义为“效法”,即由“型”之常训“法”而来,“以……为法”也就是“效法”。同样地,“效法”“遵循”义的“经”,也就是由“以……为经”的途径引申而来的。相同用法的“经”字又如:

《诗经·小雅·小旻》:哀哉为犹(猷),匪先民是程,匪大犹(猷)是经。维迩言是听,维迩言是争。

毛传:“程,法。经,常。犹,道。”郑笺“哀哉今之君臣,谋事不用古人之法,不循大道之常,而徒听顺近言之同者”云云。前引张政烺先生已举此并从郑笺为说,谓“则‘经’是循常”。按后一“犹”字亦应读为谋猷之“猷”。[15]“大猷”如《诗经·小雅·巧言》:“奕奕寝庙,君子作之;秩秩大猷,圣人莫(谟)之。”郑笺:“猷,道也;大道,治国之礼法。”按此“大猷”仍应系“大的谋猷”义。类似说法如,《诗经·大雅·抑》“訏(大也)谟定命,远犹(猷)辰告”,㝬簋“訏谟远猷”,史墙盘(《集成》10175)谓周穆王“型帅訏谋”,“型帅”即“帅型”,意谓“穆王能遵循先王的伟大谋略”,[16]亦可见前文所说“经”与“帅型”意义接近此点。孔颖达《正义》:“今幽王君臣为政教之道,非用古人是为法,非用大道是为常。”于原文语法结构较合。诗义实即谓“以先民为程(标准)”“以大猷为经(常法)”(“程”与“经”亦系“互文”)。“型”亦或其后所接对象为先人,如四十二年逑鼎(《铭图》02501)“汝唯克型乃先祖考。蠢玁狁……”云云,大盂鼎“或命汝盂型乃嗣祖南公”,《尚书·文侯之命》“汝肇刑(型)文武,用会绍乃辟”,等等,皆可与此所论“经……前人”之“经”字相印证。


与“经继嗣”相类的三个动词连用之例,上古汉语中亦颇有之。大家常举之例如,《诗经·周颂·我将》“仪式刑(型)文王之典”,1式𤼈钟(《集成》246)“昭格、喜侃乐前文人”,秦公簋(《集成》4315)、镈(《集成》270)“严恭夤天命”,晋公盘(《铭图》30952)“严夤恭天命”,《清华简(伍)·厚父》3“在夏之哲王,乃严寅畏皇天上帝之命”,等等。[17]金文中位于作器动词位置者,偶见有“铸作为”(《集成》3691伯好父簋)、“作为铸”(《集成》10100楚王酓脠盘)三字连用者,亦其例。


以上所举,三个动词间关系都是完全平列的,“经继嗣”则尚略有不同。“继嗣”两字,其意义联系更为密切,可视作“义近连用”;而“经”字,则与之难以称为“义近”;三字节奏,应为“经/继嗣”。不过这也并不成其为太大问题。《尚书·盘庚中》的“我乃劓殄灭之”,春秋金文又有如“以康奠协朕国”(《集成》262、265秦公钟、《集成》267-269秦公镈)、“余用登纯厚乃命”(《集成》272叔弓钟、《集成》285叔弓镈)等,《诗经》中同类例如“保右(佑)命之”(《大雅·假乐》)、“保右(佑)命尔”(《大雅·大明》)等等,它们都应该看作连动式,与上举“仪式型”那些纯粹的所谓“同义词复用”,其间关系尚略有不同。[18]又如,西周金文簋(《集成》4322)“率有司师氏奔追袭戎于棫林”,九年卫鼎(《集成》2831)“斠履付裘卫林𡥨里”,此类“几件事并说的三个动词连用”,[19]诸事有明显的时间或逻辑上的先后顺序,与一般的所谓“同义词复用”,更是大有区别。又如“奔走事”(《尚书·酒诰》“奔走事厥考厥长”,《集成》10360召圜器“奔走事皇辟君”)、“奔走臣”(《尚书·多士》《多方》“奔走臣我”),西周金文又有“享奔走”(大盂鼎“敏朝夕入谏,享奔走,畏天威”等),“意思就是奉事于天子并为王命而奔走效劳”,[20]亦皆系“奔走”义近结合、再与另一动词连用,三字中“奔走”的联系更密切。大盂鼎“今我唯即型禀于文王正德,若文王命二三正,今余唯命汝盂诏荣”云云,与前引毛公鼎和师虎簋言时王“经先王命”“帅型先王命”而册命臣下,其意与行文都很接近,“即型禀”亦应与“经”“帅型”的意义为一类。动词“即”义为“就”;而义为“受”的“禀”,与义为“效法”的“型”,其关系更密切。“享/奔走”“即/型禀”三字的节奏,与“经/继嗣”尤近。


最后还有一点。“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句,研究者或断读作“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如《尚书覈诂》即如此作,释“经历”为“常久”,其意盖以“常久”作副词修饰动词“嗣”。[21]按此多有不合,前文已详加分析。但改将“历”读为“继”后仍作如此断句,亦非完全不可,因二者在意义上并无根本不同。前引晋姜鼎“余唯嗣朕先姑君晋邦”,另又如伯䢅鼎(《集成》2816)“嗣乃祖考侯于”,其实中间断开标点作“余唯嗣朕先姑,君晋邦”“嗣乃祖考,侯于”,亦无不可。但象大盂鼎“在武王,嗣文作邦(义为“继嗣文王建立周邦”),辟厥慝,匍有四方”这样的话,“嗣文”与“作邦”中间,就难以断开了。再考虑到,否定语“弗克”是一直要管到动词“恭(共)”的,所以本文题中及前引,仍作“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一气读。





外一则:《君奭》“殷礼”应读为“殷履”即商汤





《君奭》又:

公曰:君奭!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天惟纯佑命,……

《尚书校释译论》注谓:

伪孔传承上句释云:“故殷礼能升配天,享国长久,多历年所。”《蔡传》亦承上句释云:“故殷先王终以德配天,而享国长久也。”戴钧衡《补商》云:“‘礼陟配天’,《传》谓‘殷先王终以德配天’,于‘礼陟’二字之义未明。此外,有以‘陟’为登遐,‘礼陟’为得正而毙,谓有殷之君以礼终而配天者,林氏之奇也。有谓天子祀,以祖配天,殷自汤以诸侯升而用天子之礼者,吕氏祖谦也。有谓即含上文五王配祀于天,而其臣配食于庙者,苏氏轼也。以今推之,苏承上文为近。”王樵《尚书日记》云:“案‘陟配天’,苏氏谓五王配祀于天,而其臣亦配食于庙,此盖殷礼也。至周,惟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余不配天也。‘陟配天’,言其臣主之同其荣,‘多历年所’,传世十九,历年六百也。”[22]

即大致认同苏轼说。其“今译”作:“所以按殷礼,上述诸王升遐配祀于天,而其臣配食于庙,经历了很多年岁。”在原文的“殷礼”与“陟配天”之间,实际补出了太多内容。


《汉语大词典》“陟配”词条释义作“谓天子升遐后,于祭天时配享”,引《书·君奭》云云。今人翻译,大致可分为两类。较详者谓“殷之祭礼以已故先王配天神”,“殷人的制度,君主死后,他们的神灵都配天称帝”,等等,与上举说相类。较简略者则谓“殷礼能和/同上天参配”之类。后者较合于句法,但“陟”字没有着落;同时,“殷礼”如何跟上天“参配”,也嫌讲不清楚。按古书中“殷礼”“商礼”之语皆多见,大多系指殷商之礼制,故前人习于此而对“礼”字未见异说;当今所见大量讨论古代思想史、礼制起源、商周礼制之别等等的相关论著,也多引此文并据“礼”字为说。实际上,从前引《尚书校释译论》所举说中,已经可以看出“礼”字在句法上讲不落实这一点。据以下分析则更可知,旧有讲法肯定都是有问题的。


先来看“陟”字。韩愈《黄陵庙碑》:“余谓《竹书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陟,升也,谓升天也。《书》曰‘殷礼陟配天’,言以道终,其德协天也。”俞樾《群经平议·尚书平议》:“谓殷人之礼死则配天而称帝也。《竹书纪年》凡帝王之终皆曰‘陟’,此经‘陟’字,义与彼同。”这类用法的“陟”字,大家公认之例如,《尚书·康王之诰》称成王为“新陟王”;《左传·昭公七年》:“卫齐恶告丧于周,且请命。王使郕简公如卫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格、遐),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在近年新刊战国竹书中又不断看到,如《清华简(壹)·金縢》6谓“就后武王力(陟)”,《清华简(贰)·系年》13谓“武王陟”,《清华简(拾)·四告》6谓“昊天”“陟兹武王”,则用为使动。以上诸例,“陟”皆用于指具体的某人。据此,此所讨论的“陟配天”之“陟”字前,按理也应该有具体的某人才对。


所谓“‘配皇天’或‘配天’‘配上帝’乃是西周成语,见于金文和典籍”,[23]其例不必尽举。但总结诸例,“配”之前都总是有明确的所指作其主语的。或是具体的某人,如《诗经·周颂·思文》:“思文后稷,克配彼天。”《逸周书·武寤解》:“(周武)王克配天,合于四海,惟乃永宁。”或系某类人的集合,如《诗经·大雅·文王》“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清华简(拾)·四告》之一周公旦告皋陶,简11谓“夏用配天”,其所指皆应实系殷商、夏朝的历代君王,犹如《左传·哀公元年》谓夏少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云云,所谓“祀夏”当然不是祭祀“夏代”,而是祭祀夏之先王,尤其是其开国先王夏启。


由以上论述可见,在“陟配天”一语所紧接的前文,应该是要有所指明确的人物出现并作主语的,方才合于此类表达的一般习惯。另外,李平心曾将《尚书·立政》“亦越成汤陟”和《君奭》此文的“陟”字,都说为伊挚亦即伊尹,谓此文“陟字伪孔传疏也都训升,自来没有异说。实则这字在文法上是宾格;这句话是说殷人敬礼伊陟,在祀典上使之长期配享上天”云云。[24]按此说恐怕没有成立的可能,也很少有人相信。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在“配天”一语之前,确实是应该有明确的人物出现,才合于一般句法。


我主张“礼”字读为“履”,“殷履”即商汤,以上问题就完全不存在了。


“履”字与“豊”声字常通,是大家所熟知的,有关材料殆不必一一罗列。西周金文应侯视工簋的“卿(飨)”(《铭图》05231、05232),“”字从酉履声,即“醴”字异体;[25]《上博简(七)·凡物流形》27的“寻墙而豊,屏气而言”句,“豊”字读为“履”;《周易·履卦》诸“履”字以及《坤卦》《离卦》的“履”字,马王堆帛书皆作“礼”(又帛书《系辞》22行上以“”为“履”);《诗经·商颂·长发》“率履不越”,《汉书·宣帝纪》又《萧忘之传》、西岳华山堂阙碑、胡公碑、桂阳太守周憬功勋铭等引,“履”字皆作“礼”。


众所周知,商汤一名“履”(见于《论语·尧曰》《白虎通·姓名》和《潜夫论·五德志》等)。“殷履”的结构,与古书多见的“殷汤”“商汤”“殷纣”“商纣”等相类。商汤可称“商履”,于《大戴礼记·少间》两见,谓“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有商履代兴。商履循礼法以观天子”云云;又《文心雕龙·祝盟》:“至于商履,圣敬日跻。”“殷履”之称亦见于较晚人笔下,如《隋书·虞世基传》载其所作《讲武赋》:“北怨劳乎殷履,南伐盛于唐勋。彼周干与夏戚,粤可得而前闻。”[26]此外,《楚辞·天问》“受礼天下,又使至代之”句,历来众说纷纭,而闻一多谓:“礼读为履。履,汤名。至,太甲名。”又云:“一说受读为授,至读为挚。挚,伊尹名,言天既授汤以天下,旋复使伊尹代之,亦通。”[27]窃谓似以后说为长(“挚”代商汤之天下,即《竹书纪年》所载伊尹放太甲并自立为王之事),《天问》前文有“授殷天下,其位安施”句,与此“受(授)履天下,又使至(挚)代之”句,可略相印证。如果此说合于事实,就是传世古书中另一处亦用“礼”字为商汤名“履”之例,与此所论颇可合证。


总之,“殷礼(履)陟配天”句,其义为殷履即商汤身死而其灵陟格登遐在天帝左右与之相配。前引周厉王㝬簋谓“前文人”亦即周之诸先王“其宾在帝廷”,《诗经·大雅·文王》:“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西周晚期㪤狄钟(《集成》49)谓“先王其严在帝左右”,春秋晚期叔弓钟、镈(《集成》275、285)谓“赫赫成汤,有严在帝所”,皆即此类义。尤其是末一例,也是讲商汤,更为密合。


所谓“殷礼(履)陟配天”而“多历年所”,与古书多见的“子孙祭祀不绝”,某国某氏之先祖“宗庙不灭”“至今血食”一类观念,显有密切联系。惟因周公讲这话的背景,已是殷商最终被灭,周人站在胜利者的立场而自命取代其“天命”,殷之开国君主商汤已不得配天“血食”,故周公仅数其历代良臣,谓赖诸人之力,“保乂有殷”,故商汤之升配天已得历时甚久云云。《史记·陈杞世家》:“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谓至矣!禅位于夏,而后世血食者历三代。”也是强调夏商周三代共认同祭的先祖舜,其得祭历时长久(但亦为经秦至汉,已被取代)。如此理解,文从字顺而字字皆能讲落实。


2021年5月26日初稿

2021年10月18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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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术团队项目“中国出土典籍的分类整理与综合研究”(批准号:20VJXT018)的成果。


[1]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4月,第1558-1559页。下引译文见第1593页。

[2] [清]孙星衍撰,陈抗、盛冬铃点校:《尚书今古文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448页。

[3] [清]孙诒让撰,雪克点校:《尚书骈枝》,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4月,第124-125页。

[4] 前引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1264页。

[5] 参看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7月,第1741页“经”字下“常也”及与“常”相关各条所收诸例。

[6] 参看黄怀信:《小尔雅汇校集释》,西安:三秦出版社,2002年10月,第56页。

[7] 参看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第531页。又参看裘锡圭:《说“仆庸”》(读大盂鼎“人鬲”为“人係”),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古代历史、思想、民俗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第119-120页。

[8] 参看陈剑:《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从政〉篇研究(三题)》,收入同作者《战国竹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12月,第84-86页、第96页。

[9] 此“憃”字读为“专”,见张富海:《毛公鼎铭文补释一则》,《中国典籍与文化》2011年第2期,第152-154页。

[10] 以上皆详见石帅帅:《毛公鼎铭文集释》,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4月,第127-129页。

[11] 以上释字断读多从裘锡圭先生说,见裘锡圭:《读西周鲁国叔器铭文札记》,《中华文史论丛》2018年第4期,第1-11页。后引裘说亦见此。

[12] 董珊:《新见鲁叔四器铭文考释》,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古文字研究》第29辑,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10月,第316页。但其说于此处断句释读有不确之处,详上引裘文。

[13] “序”字亦为“继承”义,与“继”义近连用,详见蒋文:《据出土及传文献说上古汉语中“继承”义的“序/叙”》,《中国语文》2021年第1期,第97-110页。

[14] 张政烺:《周厉王胡簋释文》,收入同作者《甲骨金文与商周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4月,第247页。参看刘洪涛:《释虢季子白盘铭的“经拥四方”》,《中国文字研究》第24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6年12月,第45-49页。

[15] 高本汉已经认识到,“本篇本章首句是:哀哉为犹,‘犹’指计谋;通篇的‘犹’也都指计谋;所以这个‘犹’字也一定有同样的意义”;但结论又仍以毛传说为是,解释作“他们不以大道是常”。见(瑞典)高本汉著,董同龢译:《高本汉诗经注释》,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10月,上册第568-569页。

[16] 裘锡圭:《史墙盘铭解释》,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第11-12页。

[17] 此外大家还常举之例《尚书·多方》“尔曷不夹介乂我周王”,或有问题。张富海先生认为其中“介”字系衍文,原仅“夹乂”同义连用,与出土文献中常见的“夹诏”和《左传》“夹辅”等相类。见张富海:《〈尚书·多方〉校读一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的诠释》,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第321-326页。

[18] 参看向熹:《诗经语言研究》,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第327页。

[19] 邬可晶:《谈郑臧公之孙鼎铭中的“虞”》,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0年4月29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136。

[20] 陈英杰:《谈䚄簋铭中“肇享”的意义——兼说册命铭文中的“用事”》,收入同作者《文字与文献研究丛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6月,第43页。

[21] 杨筠如:《尚书覈诂》,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59年6月,第244页。

[22] 前引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1568-1569页。下引译文见第1594页。

[23] 彭裕商:《金文研究与古代典籍》,收入同作者《述古集》,成都:巴蜀书社,2016年1月,第186页。

[24] 李平心:《伊尹迟任老彭新考——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之一》,收入《李平心史论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9月,第19页。

[25] 裘锡圭:《应侯视工簋补释》,收入前引《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142-145页。

[26] 按此首句用商汤自葛始征之典,所谓“南面而征,北狄怨”云云(《孟子·梁惠王下》;伪古文《尚书》——当时人自尚无以为伪之观念——采入《仲虺之诰》),下句谓唐尧征伐三苗、“服南蛮”“南抚交阯”云云。尧名“放勋”,此简称为“唐勋”。南朝梁庾肩吾《奉使北徐州参丞御》诗:“炎农称卷领,唐勋载允恭。”《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此数句错综,谓夏、周之干戚战争,分别在之前已有尧与商汤之征伐。一时查检所见,注译者对此理解尚多不确。如或译作“在北方殷地人民怨恨劳苦,在南方唐尧之地大行攻伐。那些周代的盾和夏代的斧啊,可能在以前听闻过”,见许嘉璐主编,孙雍长分史主编:《二十四史全译·隋书》,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1月,第1412页。或译作“北边怨恨于众多的劳役,但北魏孝文帝南伐也获得很多功勋。那里夏朝、周朝开土拓疆的战争,这些以前听说的事又可获悉”,见余姚市史志办公室编,徐泉华注释:《余姚旧志人物(汉至元代)》,北京:线装书局,2018年6月,第115页。

[27] 闻一多:《天问疏证》,收入《闻一多全集5·楚辞编》,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第624页。此外何剑熏、汤炳正等亦读“礼”为“履”,但解为“践”。诸家说参看崔富章、李大明主编:《楚辞集校集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5月,第1233-1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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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章丽

审核:邱淑梅

来源:“先秦秦汉史”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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