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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盛亚 | 甲骨文字构形理论与系统的建构——一百二十年来甲骨文构形研究述评

简牍学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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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构形理论与系统的建构

——一百二十年来甲骨文字构形研究述评


吴盛亚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摘要:通过系统梳理与分析120年来甲骨学的研究,甲骨文字构形研究可分成三个阶段:摸索阶段、理论的初步建立与规律的揭示阶段、理论的基本确立与规律的全面探索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发展,是由形体分析和分期分类研究两条线索共同推动的。构形的分析有助于分期分类的细化,而分期分类的重大突破又反过来推进字形分析与文字考释。学者们逐渐将甲骨文字视作相对独立的文字系统,逐步建立甲骨文字形体内部的研究坐标与定点,从而建构甲骨文字自身的构形理论与系统。目前宜对甲骨文字构形研究中一些专题进行“相对封闭式”的微观研究,以推动“精密化”研究进程。

关键词:甲骨文 构形研究 分期分类考察  精密化


自1899年甲骨文发现以来,甲骨学在学术体系的创建、研究方法的拓展、多学科的融合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与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学科关系密切。甲骨文字构形研究是甲骨学乃至相关学科研究的基础。甲骨文字构形理论与系统的建构是甲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们在总结回顾过去120年甲骨学研究的辉煌业绩时,应从历时角度对甲骨文字构形的研究作系统考察,完整准确地勾画出甲骨文字构形研究走过的历史进程。这有助于推进甲骨学研究学术体系建设与创新。

纵观甲骨文120年的研究史,其中关于甲骨文字构形的研究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甲骨文字构形的摸索阶段,时间为1904年—1934年,起点是孙诒让的《栔文举例》,主要特点是在《说文》的体系下分析、考释甲骨文字;第二阶段是甲骨文字构形理论的初步建立与构形规律的揭示阶段,时间为1934年—1991年,起点是唐兰的《古文字学导论》,主要特点是提出了新的汉字构造理论和系统的文字考释方法,并以此为基础分析、考释甲骨文字,同时开始重视甲骨文字本身的形体结构特征;第三阶段是甲骨文字构形理论的确立与构形规律的全面探索阶段,时间为1991年至今,起点是刘钊的《古文字构形研究》,主要特点是在“分期分类考察法”指导下,灵活运用多种考释方法对文字形体、构形规律、演变途径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且深入的探讨。下面分别述评每个阶段的主要研究成果,试图对甲骨文字的构形研究作一个系统的梳理与总结。[1]


一、 甲骨文字构形的摸索阶段(1904—1934)

刘钊指出:“最早的关于古文字构形的研究可以从对古文字的考释算起。”[2]就甲骨文字构形研究而言,当是从孙诒让撰著的《栔文举例》[3]开始。此书分上下两卷共十章,其中有关甲骨文字的考释以及构形的分析除了集中体现在第九章“释文字”中,还散见于其他篇章。

孙诒让考释甲骨文字的方法主要是“对照法”和“偏旁分析法”。在使用“对照法”时,主要有两大类情况:第一、甲骨文字形与其他古文字或小篆字形差别不大,可以直接对照。若对照字形被正确考释,孙诒让多能准确释出相应的甲骨文字,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若对照字形被误释,孙诒让即使正确地系联了待考的甲骨文字,但也多会延续之前的误释,如将甲骨文的与金文的系联,误释作“癸”(第16页)。第二、若未找到金文或其他字书中可以直接对照的字形,孙诒让的考释则多误,如释为“”,疑为“绍”之省文(第43页)。孙诒让还根据《说文》提出了“古字目与囧形近多互通”(第96页),“古从鸟、从隹字多互易”(第205页),并进一步用于甲骨文字考释,往往也多舛误。

孙诒让使用的“偏旁分析法”,历来受到学者们的推崇。如唐兰曾说:

分析偏旁的方法,宋人已经用过……但是应用这种方法的时候极少,而且多是很容易认识的文字,一遇到难辨的文字,还是任意猜测……孙诒让是最能用偏旁分析法的。我们去翻开他的书来看,每一个所释的字,都是精密地分析过的。[4]

正是由于孙诒让对所讨论的字都进行了偏旁分析,所以即使是最后误释的字,其偏旁的分析往往也是正确的,如“”二字,孙诒让云:“两字皆《说文》所无。今考从‘’者,即‘禾’之古文,与‘秊’字偏旁同。从‘’者册之省。”但其后又云“此‘’当为‘龢’之省,‘’又省则成‘’矣”(第127页),则又误。

“省写”与“省变”是孙诒让常常使用的构形分析方法。与孙诒让提到的“省变”字例鲜有正确相比,他论述“省写”字例的正确率则高了不少。孙诒让所谓的“省写”可简单分成两类:一、笔画减省。如释出甲骨文中的(羌)字后,云“金文郑羌伯鬲作、羌鼎作。此与彼同,唯省中画耳。”(第94页) 如“‘’疑当为‘追’之省。金文己伯钟追作‘’,此省彳,故作‘’也”(第111页)。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孙诒让正确释出了甲骨文中的“追”字,但认为甲骨文中较简形体是金文中较繁形体的省写,则颠倒了文字发展的顺序。现在学界更倾向于把类似“止—辵”“又—寸”的这种现象称作部件的相通或通用。

对于孙诒让笔下的“省变”字例,曾有学者提出过批评。[5]上文在讨论孙诒让使用“对照法”“偏旁分析法”时也举出了几个字例。这一问题实际上是清末的学者在研究古文字时,受到来自《说文》体系束缚的外在表现。古文字被用来订补《说文》,很多论著依然使用《说文》的体例。如孙诒让在《名原·叙录》中云:“今略摭金文、龟甲文、石鼓文、贵州红岩石刻,与《说文》古、籀互相勘校,揭其歧异以箸省变之原,而会最比属,以寻古文、大、小篆沿革之大例,约举辜䡈,不能备也。” [6]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孙诒让将一些甲骨文字依附与《说文》中的某些字,以至于滥用“省变”,也就可以理解了。不过孙诒让也意识到了一些《说文》与甲骨文字形不和的地方,如在讨论“牢”字时,认为“许说究不可通”(第101页)。

孙诒让还揭示了不少甲骨文字形体上较特殊的现象。如“龟文凡絫三成字皆以下一承上二”(第32页)、“反书”(第107)、“到文”等。从孙诒让所举的字例看,其所谓的“到文”有两类:第一类即现在所说的“倒书”,如讨论“猎”字(引者按:实乃“翼”字)时,云“又或到文作‘’。”(第38页。引者按:此形并非倒书,见于《铁云藏龟》23.4,是由于拓本倒置而形成)。第二类是上下两个部件位置的调换,如讨论“啚”字时,云“又有‘’字,疑即啚到文”(第264页)。这些认识在甲骨文字研究初期,十分难能可贵。

罗振玉研究甲骨文的重要论著分别是1910年和1914年印行的《殷商贞卜文字考》[7]和《殷虚书契考释》。[8]其中关于甲骨文字考释和构形现象的探索主要集中在《殷商贞卜文字考》的第二章《正名》以及《殷虚书契考释》的第五章《文字》中。

罗振玉不仅使用了“对照法”和“偏旁分析法”,还揭示了甲骨文字内部、甲骨文字与后代文字之间“增”“省”“同(即通用)”“讹”等现象以及一些甲骨文字形体特征。

罗振玉在《殷商贞卜文字考·正名》中就已指出:

古象形字因形示意,不拘笔画……盖古象形之文以肖物形为主,不拘笔画之繁简向背……而其疏密向背不妨增损移易。推是例以求之,凡象形会意诸字莫不皆然……然不问其增减、移易、向背而其意则一,见而知其无稍差也。

尽管罗振玉只强调了“笔画”,但他所举的字例中,也涉及“部件”的“重复”“增减”“通用”“方向”。[9]后来在《殷商贞卜文字考补正》中又增加“逆顺”(引者按:即倒书)。[10]类似的论述到了《殷虚书契考释》中就更加常见,但散见于各字的考释中。罗氏讨论了大量笔画重复与增减、意符通用、构件增加与减省以及讹变等与构形现象有关的字例。

罗振玉还注意到契刻工具对笔画的影响,如指出“卜辞中诸形或为多角形或正方者……由刀笔能为方不能为圆故也。”(第152页日字下)、“此但作匡郭者,犹丁之作,就刀笔之便也”(第269页正字下)。

罗振玉能正确考释出一大批甲骨文字,除了使用“对照法”与“偏旁分析法”之外,还与他占有较多材料,有条件“对比辞例”有关。如“东”字孙诒让已经释出,罗振玉则是根据辞例比对而考释出来的,云:“知即东者,其文曰‘其自来雨’。又有曰‘其自南来雨’。以是知之矣。”(第169页东字下)

较之孙诒让,罗振玉是有意识地“纠正许书之违失”(第21页),也更加重视文字的发展演变。如在“箙”字处云:“矢箙之初字全为象形,字乃由……于是初形全晦而象形乃变为形声字矣。”(第233页)揭示了“箙”字“象形字—形声字”的文字演变路径。罗振玉也强调《说文》的重要性,他在《殷虚书契考释·文字》的最后说:“然今日得以考求古文之真,固非由许书以上溯古金文,由古金文以上窥卜辞,不可得而几也。由是言之,则虽谓古文之真因许书而获存焉,可矣。”[11]

王国维在甲骨学上的贡献主要在商代历史与制度上,通过文字形体分析考释甲骨文字的论著较少。相关论述主要集中在《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中。[12]较之孙诒让和罗振玉,王国维在甲骨文字构形的研究上至少有两个贡献:一、有意区分甲骨文字内部易讹混之字。如上甲——田。云:“者上甲也……字或作,卜辞中凡田狩之田字,其口中横直二笔皆与四旁相接。而人名之则其中横直二笔或其直笔大抵与四旁不接。与田字区别较然。”(第28页)。二、通过分析文例与字形,认识到形体不同的两个字存在通用的关系。如——。曰:“卜辞或云亾、或云亾。《说文》‘,伤也。’‘,害也。’二字音义并同。”(第38页)

此外,柯昌济、叶玉森、陈邦怀、容庚、商承祚、郭沫若等学者也都有不少关于甲骨文字考释的论著。但总体上,他们运用的考释分析方法以及揭示的甲骨文字形体变化现象多是孙诒让、罗振玉提到过的,也尚未有理论上的归纳与提升。下面仅就我们所见,略举几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简单论述。

1、羡符

最早在甲骨文字研究中提到羡符的是柯昌济。他称之为“羡文”,在考释“”字时,说“卜词有字,殆即求之异文。卜词中求字多作。从二又,羡文也。”[13]之后郭沫若在考释“”字时说“右三片中(引者按:《卜辞通纂第300—302片》)均有字,罗未释。案别有字,罗释册,云‘增廾象奉册形’。原辞言‘爯’固确是册。周公‘用册王令’字作,册下有羡画。是则此亦册之繁文矣。又于省吾之眉批云‘即今典字,典犹册也’。”[14]他们说的“羡文”“羡画”即本文所说的“羡符”。

2、“灾”字的异体

叶玉森在考释灾字时说“古代洪水为,故契文象洪水。三形,尤显浩浩滔天之势。变作,从省,并古文才,与在通。”[15]结合上文提到王国维所释的“”字,表示{灾}这个词有“”“”“”三个形体。但王国维、叶玉森是将这些形体放在一个共时层面讨论的,还尚未意识到这些不同的形体可能与时代先后、类组差异有关。

3、“灾”与“用”的讹混

甲骨文中“用”“灾”二字的讹混,后来的学者也多有提及。[16]而最初揭示这一讹混现象的是瞿润缗。他在《殷栔卜辞》第388片的考释中说:“卜辞成语用亾者,有亾、亾、亾、亾、亾尤、亾。此辞曰亾用,盖亾之讹。形近最易混淆。本书二五版‘甲寅卜贞武祖乙宗其牢’又三六〇版‘其牢又一牛’……皆误用为,其明证也。”[17]瞿润缗已明确指出了“灾”“用”二字相互讹混的情况。这在研究甲骨文字讹混的历史上,应该记上一笔。

这一时期,最后一位重要的学者是董作宾。其关于甲骨文字形体方面的论述主要体现在《新获卜辞写本》《大龟四版考释》和《甲骨文断代研究例》等论著中。[18]尽管涉及甲骨文字构形的论述并不多,但较之以往的研究至少有三点突破:

(1)开始注意字形变化与时代发展的关系,不再将一字的诸多异体放在一个共时层面上讨论。这在“灾”字的研究上最为明显。在《新获卜辞写本》中,董作宾说:“窃谓为后起之字而为初文,各为一时代特用之文字也。”分析了甲骨文中“灾”的各个形体及其发展关系之后,又认为:“此字由象形渐变而为会意……是又由会意变而为形声之途径也……又加声为之,当为尤后起之字。”(第524、525页,参图1)。到了《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中,则进一步将“灾”字的各个异体与具体时代挂钩(第451页,参图2)。



图一还只是“灾”字形体的演变序列,而图二则多了“时代”这一坐标。董作宾在《甲骨文断代研究例》还总结出了四种演变条例:一、附形以足义;二、增加笔画;三、笔顺讹混[19];四、象形变为形声。之后又讨论了“月与夕的互易”问题(第451—457页)。陈剑指出:“这一部分内容确实在客观上第一次为大家揭示出了卜辞时代不同而造成甲骨文字的差异这一重要现象。”[20](2)提出了“书体”的概念。在《新获卜辞写本》中,董作宾指出“甲骨文字非一时代之产物,观于书法,亦其一大证验。”并分大字、小字、粗体、细体等七类举了一些例子。而到了《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中,董作宾则进一步描述了五期卜辞文字书法上的风格。(3)在考释文字时,董作宾更重视甲骨文字本身的构形特点,所举用来佐证的字例也多是甲骨文字,更具有说服力。这在《新获卜辞写本》有关文字考释的部分表现得尤为集中。这一阶段的甲骨文字研究仍受到《说文》体系的影响,多以六书分析甲骨文字。研究的定点主要是金文等古文字与《说文》中的字形。尽管有学者在考释甲骨文字时,已经揭示了不少有关“增繁”“减省”“通用”“讹混”等变化的字例,并开始注意形体差异、用字改变与时代的关系。但多将甲骨文字内部的变化与甲骨文字和其他文字系统之间的变化混在一起,没有将共时材料与历时材料很好地区分开,也没有对这些变化作科学地归纳、总结与分类,更没有意识到甲骨文字是一个相对独立且成熟的系统。甲骨文字内部的构形坐标与定点远远没有建立,研究尚处在材料积累和摸索阶段。
二、甲骨文字构形理论的初步建立与构形规律的揭示阶段(1934—1991)这一时期的标志是唐兰《古文字学导论》[21]的问世。唐兰在有关甲骨文字的论著中,一开始就体现出理论性与宏观性,如在《殷虚文字记》“序”中说:“考据之术,不贵贪多矜异而贵于真确。所得苟真确,虽极微碎,积久自必贯通……余治古文字学,始民国八年,最服膺孙君仲容之术。凡释一字,必析其偏旁,稽其历史,务得其真……”[22]与之前的学者直接使用各种考释方法不同,唐兰开篇即言“考据之术”,是站在一定理论高度上谈考据方法的,并对孙诒让的研究方法进行了理论总结与改进。《古文字学导论》中与甲骨文字考释、构形有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下编》。第一章“为什么要研究古文字和怎样去研究它”中,唐兰就多次提到要“系统的研究”和“总结规律”。第四章“怎样去认识古文字”中,唐兰首先强调了“怎样去辨明古文字的形体”。这一节主要谈的是原器、拓本和影印本上,形体笔画不清的问题及其造成形体难以辨认的原因。之后用了五节讨论古文字考释的四种方法:“对照法(或比较法)”“推勘法”“偏旁分析法”“历史考证法”。前三种方法,之前的学者也多有涉及,唐兰主要是加以理论化。而关于“历史考证法”,唐兰则是首次总结、归纳并加以理论提升的学者。下面我们简单梳理一下“历史考证法”的相关内容。唐兰说:这种研究的方法,我称它做“历史的考证”。偏旁分析法研究横的部分,历史考证法研究纵的部分,这两种方法是古文字研究里最重要部分,而历史考证法,尤其重要。向来文字学者,偏旁分析,已经不很注意,即偶尔注意到,也不能精密。至于历史的演变,更是茫无所知。(第202页)他所谓“茫无所知”,其实并非如此。上一阶段的学者,在面对具体字例的时候,偶尔会提到通用、讹混等情况,董作宾更是明确分析了一些字的发展历史。唐兰将“历史考证法”分成了六个小节,分别为:“图形文字的研究”“字形演变的规律”“字形通转的规律”“字形的混淆和错误”“字的改革和淘汰”“每个文字的历史的系列”。在“字形演变的规律”中指出“文字的演变有两个途径,一是轻微地渐进地在那里变异,一是巨大的突然的变化”(第222页)。将前者归纳为“简易”与“增繁”两大类以及若干小类,认为后者是“(文字的)原始型式湮灭,继之而起的,是另外一种型式”(第232页)。唐兰的“字形通转”和之前学者所说的“同意”等术语含义上并不完全相同。之前学者所谓的“同意”既包括同一文字系统内部的又包括不同文字系统之间的。唐兰则有意在时间维度上作了区分,将“通转”放在了共时层面的材料上。他说“通转和演变是不同的。演变是由时代不同而变化……至于通转,却不是时间的关系,在文字的型式没有十分固定以前,同时的文字会有好多样写法,既非特别摹古,也不是有意创造新体,只是有许多通用的写法,是当时人所公认的”(第235页)。[23]在“每个文字的历史的系列”这一节中,唐兰综合运用了之前提到的方法,讨论了一些字例。值得注意的还有唐兰在“推勘法”中说“但是这种方法,不是完全可靠的……推勘法只能使我们知道文字的一部分读音和意义,要完全认识一个文字,总还要别种方法的辅助”(第176页)。即通过辞例或者文义,我们只能知道某个字在这个语境中所表示的“词”,但并不能完全认识这个“字”。可见唐兰对字形与音义的关系已经有所注意,只是还未上升到字词关系的理论高度。由于《古文字学导论》在体例上着眼于讨论整个古文字,其中纯粹讨论甲骨文字的笔墨并不多。但唐兰总结提出了考释方法,揭示了大量文字构形的规律。此外在讨论具体某个字例时,多使用同一时期的材料来“对照”,先分析该字或该部件是何字之后,再将其放入历史的序列中,这大大的提高字形分析和考释文字的准确性,并为之后的甲骨文字构形研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范式,甲骨文字构形研究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阶段涉及甲骨文字构形的论著,根据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通论讲义类;二、专门讨论汉字形体结构或演变类;三、文字考释类。下面分而述之。1、通论讲义类此类较为综合,涉及范围很广,有的论著中也包括了后两大类的内容,但有时过于宽泛。此类可进而分成两小类:甲、甲骨学通论类;乙、文字学、古文字学类。甲类典型的论著有陈梦家的《殷虚卜辞综述》[24]、严一萍的《甲骨学》[25]、陈炜湛的《甲骨文简论》[26]等。陈梦家对之前学者的考释意见以及方法作了述评,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强调了“词”的重要性,他指出:把认字的过程仅限制(或过分强调)于分析形体,就忽略了认字过程中更重要的二个技术部分:单字当做一个“词”在卜辞句子中的位置及其作用,单字或词的形音义等在断代上所发生的差异。[27]这在陈梦家对“争”字的意见中也能看出。他说:“‘争’字,于氏从胡光炜释争,以为是金文静字的偏旁和《说文》争字所从来。我们以为,即使这个字在字形上释对了,也无法考验它是不是争字,因为在卜辞上它只作人名用……”[28]乙类中的论著比较多,如上文提到的《古文字学导论》,还有唐兰的《中国文字学》[29]、裘锡圭的《文字学概要》[30]、王凤阳的《汉字学》[31]、林沄的《古文字研究简论》[32]、高明的《中国古文字学通论》[33]、刘翔等的《商周古文字读本》[34]等等。乙类并非专门研究甲骨文字的论著,其中涉及到的文字形成过程、演变规律及汉字结构等问题,无不使用甲骨文字的相关材料。如《中国古文字学通论》中专有一节讨论了32组“意义相近的形旁互为通用”的字例,[35]从文中的表格来看,高明有意地将同时代的字形放在一起对比,虽然不够严格,但也体现了对“通转”与“演变”的区分。由于有整个文字学的宏观视野,此类论著中的相关理论也为研究甲骨文字提供了理论指导。如《文字学概要》的“字形与音义的错综关系”这一小节,尽管文中所举的字例极少涉及古文字,但为古文字中字词关系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近年来字词关系的研究成为古文字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楚系简帛文字和西周金文的字词关系均已有重要的论著出版,[36]相比之下甲骨文字的字词关系被讨论的还相对较少。[37]2、专门讨论汉字形体结构或演变类此类可分作宏观与微观两类。前者主要讨论整个汉字体系的结构与变化,如梁东汉的《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对文字的起源、汉字的发展、汉字的性质和结构、汉字的新陈代谢及其规律作了较深入的探讨。在“汉字发展过程中简化繁化两种趋势”“异体繁多是汉字发展的必然的结果”等小节中从理论与字例的角度讨论了“笔画的繁简”“勾廓与线条”“增加部件”等与构形相关的问题。[38]又如李孝定的《中国文字的原始与演变》[39]、姚孝遂的《古汉字的形体结构及其发展阶段》[40]诸文也都是宏观层面的研究,甲骨文字只是其中的一环和被采用的材料。相对微观层面的研究一般专门考察甲骨文字构形或其中的某种现象与规律。胡厚宣的《卜辞杂例》揭示了甲骨文中的“误字例”“文字倒书例”“侧书例”等现象。此文的特点是分期描述不同的现象。[41]姚孝遂的《甲骨文形体结构分析》是比较早的在理论上明确提出要重视甲骨文字内证的论著,[42]他指出:在今天,我们对于甲骨文的研究,应该在其形体结构方面进一步深入地探讨其自身的特征和规律,不能局限于六书理论范围之内和停留在偏旁分析的初步阶段上面。(第57页)……甲骨文形体结构不仅要与周代的青铜器铭文、战国秦汉的简牍玺印文字以至小篆相比较,尤其重要的是要与甲骨文本身的形体进行比较分析,注意其细微的区别,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辨其异同。(第77页)张桂光的《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古文字义近形旁通用条件的探讨》《甲骨文形符系统特征的探讨》也是这一时期重要的论文。[43]前两篇讨论的是古文字中的“讹变”与“通用”现象,在行文中所举的字例都是某个文字系统内部的讹误或某一时期的通用现象,并未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字系统中的字例混在一起讨论,是十分科学的操作方法。在后一篇文章中,张桂光也强调了要深入甲骨文字系统内部进行研究,他说:甲骨文字的考释与研究要取得新的突破,就必须深入到甲骨文这一独立的文字体系内部,考察它与别的时代的文字体系的差异,发掘它本身所独具的个性,在对它有更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求得考释与研究水平的更进一步的提高。[44]3、文字考释类此类也可分作两小类:甲、附于拓本之后的考释;乙、专门的考释论著。甲类如唐兰的《天壤阁甲骨文存并考释》、饶宗颐的《巴黎所见甲骨录》、社科院考古所编著的《小屯南地甲骨》等等。唐兰在《天壤阁甲骨文存并考释》中有个观点似乎并未引起学界的重视,也未见相关论著加以引用。他认为甲骨文中的为一字异体,多用为旬,多用为云,而用法又不同。就现在的研究来看,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但唐兰接着指出“卜辞中同一文字,往往因用法不同,书法亦有殊异。”[45]这是最早关于甲骨文中“异体分工”的论述,尽管字例并不合适,但当时能意识到这种现象可谓卓识。甲类主要是根据拓本作的释文或考释,少有对某个字系统的考释,涉及理论和构形规律的内容也不多。乙类主要有唐兰的《殷虚文字记》、于省吾的《双剑誃殷契骈枝》系列与《甲骨文字释林》、杨树达的《积微居甲文说》《耐林庼甲文说》等。于省吾在《甲骨文字释林·序》中,提及了关于文字考释以及形体分析的方法,云:我们研究古文字,既应注意每一个字本身的形、音、义三方面的相互关系,又应注意每一个字和同时代其它字的横的关系,以及它们在不同时代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纵的关系。只要深入具体地全面分析这几种关系,是可以得出符合客观的认识的。[46]于省吾在文字考释中提到演变、省写时,多会举出平行的例证,这就大大提高了考释的可信度。如在考释“㧃甲”时,认为上下所从的是三歧手形的省画,并举了将、受等字既有从两歧手形也有从三歧手形的字例。[47]甲骨断代学的进步也对于省吾的考释有明显的影响。在《双剑誃殷契骈枝》系列中,鲜有涉及时代的论述,但到了《甲骨文字释林》的中下卷,几乎每讨论一个字或辞例,都会提及第几期或早晚期。这是显著的差别。乙类中还有数量众多的单篇考释论文,其中有的论文已经开始利用断代学辨析甲骨文字形体或考释文字了,如孙常叙的《一字形变说》[48],裘锡圭的《释“柲”》[49]等。上文为免枝蔓,暂且搁置了两个与甲骨文字构形间接相关却十分重要的问题。1、汉字构造理论的探讨唐兰在《古文字学导论》中批评了传统的六书说,并提出了三书说。这为之后的学者打开了思路。陈梦家、裘锡圭等学者也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三书说理论。他们在列举字例对“三书”进行说解时,往往会涉及对甲骨文字构形的分析。李孝定的《从六书的观点看甲骨文字》对六书说的发展略作评述后,将大部分可释的甲骨文字用六书进行了分类与统计,并根据这样的分类研究,提出对六书说本身分组与次第的看法以及对甲骨文字在中国文字发展过程中所处相对位置的推测。[50]于省吾的《释具有部分表音的独体象形字》《释古文字附划因声指事字的一例》也都是利用甲骨文字对传统六书研究的突破。[51]汉字构造理论的研究可能无法直接帮助辨识甚至考释甲骨文字,但这些理论在古文字研究中不断被提出和深化,突破了传统六书说的束缚,更加符合古文字的形体特征,是思维观念上的理论革新。2、甲骨分类与断代的发展分类断代的深入,有助于认清、认对甲骨文形体。最典型的例子当是“比”“从”二字的辨析。在早期的甲骨文研究中,“比”“从”二字不分。屈万里的《甲骨文从比二字辨》已从字形与辞例两个方面离析了二者,[52]但未引起学界重视。直到林沄在《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中,分期分类地考察了各类卜辞单独使用以及作为偏旁使用的“人”和“匕”两个形体,对各自的形体特征加以归纳和对比,辨析了不同类组中的“比”“从”二字。[53]这才逐渐为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这一阶段的甲骨文字研究,逐渐摆脱了六书体系的影响,认识到“六书说”并不贴合甲骨文字的结构类型,提出了新的汉字构造理论,也提出了系统的文字形体分析和考释方法。有学者开始强调要深入研究甲骨文字本身的形体结构特征,总结内部的构形规律。在具体考释甲骨文字时,学者们也更加重视共时材料的比对。受到文字学、古文字学的影响,很多构形规律已经被揭示出来。但由于“先分类后断代”的思想,很多学者还没有接受,或者接受了还未来及运用到形体分析和考释中。“分期分类考察”这一探求甲骨文字构形系统特性的方法尚未被广大学者熟知且灵活运用。但总体上,甲骨文字内部的构形坐标与定点开始逐渐被建立起来,只是缺乏基于甲骨材料的全面讨论。
三、 甲骨文字构形理论的确立与构形规律的全面探索阶段(1991至今)1991年刘钊的《古文字构形研究》首次对“构形”进行了专门的研究。[54]此文可视为甲骨文字构形研究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的标志。刘钊分析了甲骨、金文中的构形特点,讨论了西周金文中“声符”的类型、古文字中的“类化”“变形音化”“减省分化”“一字分化”“讹混”等诸多问题,还利用构形规律考释了一批古文字。与甲骨文有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二章与第三章。在第二章中专门考察了甲骨文中的“倒书”现象。在第三章中又分别讨论了“饰笔”“书写与形体线条化”“形体的省略”“形体的繁简”“形体的相通”“形体的讹混”等八个专题。在“类化”“变形音化”“讹混”等章节中,也多涉及甲骨文字的材料。上述这些专题,之前的学者或有讨论,但并非针对甲骨文字系统,往往显得粗疏与混乱而《古文字构形研究》立足于甲骨文字系统内部的材料与证据,对诸多现象进行了总结,并进一步深入探讨。此文囿于体例的限制,并未对甲骨文字构形作太详细的展开,但在理论与实践上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对进一步推动甲骨文字构形研究极富指导意义。陈剑的博士学位论文《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充分吸收了甲骨分期分类的研究以及基于此的考释成果。[55]此文是“分期分类考察法”帮助分析甲骨文字形体、探求甲骨文字构形系统特性的集中体现。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在研究甲骨文时,也开始重视并使用“分期分类考察法”。李旼姈的硕士学位论文《甲骨文例研究》中对“甲骨文形体结构特征”“误刻例”“倒文例”“析书例”等现象有简单涉及,但还未见到“时期”“类组”类似的表述。[56]到了她的博士学位论文《甲骨文字构形研究》中,则已经明确运用分期分类的方法了。其中“甲骨文字基本特征与考释”“甲骨文字早期原始特征”“甲骨文字构形变化之探析”“甲骨文字构形发展之探析”四章是在分期分类的思想下,将多个构形现象与规律落实于甲骨文字。“不同时期或贞人组间字词现象之探析”是从时代或类组的差异考察甲骨文的字词关系与用词习惯。[57]此文是目前关于甲骨文字构形研究相对全面且深入的论著,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章节之间不够清晰明确。如“变化”与“发展”就很难离析,在处理字例时,不易归类。二、分类断代容易混乱。尽管在绪论中提出同时采用五期分法和类组概念,但在具体字例、辞例上,有的只说是第几期,有的又只说是某个类组。三、过分依赖构形规律与类组差异造成误释,如认为字,上下换位作,又将“止”侧书作,三者是一字异体。尽管已经认识到“这些字形在不同组中出现的构形,虽其卜辞中用法不一定相同,也不一定同表一词。”但仍根据“甲骨文部件换位的规律”将三者并释作“徒”字。[58] 王子杨的博士学位论文《甲骨文字形类组差异现象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集中揭示了不同时期不同类组的卜辞在文字形体与用字习惯上的明显差异,对其成因作了分析,也利用对类组差异这一现象的认识考释了一批甲骨文字。[59]郭仕超的博士学位论文《甲骨文字形演变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共举出104个字例,先列字表展示每个字的各种形体在各个类组的分布情况,再对诸多形体进行分类并描述,最后根据字形演变制作谱系图。第二部分归纳总结了甲骨文字形体演变的途径,共“简化”“繁化”“声化”“异化”“讹化”五大途径。[60]第一部分可以理解成具体到某个字的纵向演变,第二部分则是演变规律的横向比较。此文最大的问题是与“分期分类”贴合得不够紧密。尽管在第一部分的字表以及行文中,使用了分类组考察的方法。但是在第二部分中很少有关类组甚至时代先后的表述,这又将复杂的形体变化放到了一个共时层面上讨论。金赫的博士学位论文《甲骨文形体的分类与分析——以类组之间形体差异较大的常用字为中心》共研究了70个字例,形式上类似于上举郭文的第一部分。[61]此文在描述字形时,十分注意该字形出现的类组情况,相比之下更为详细。但缺少演变途径的总结,显得对单个字纵向的研究非常详尽,缺乏与同类组或同样变化形体之间的横向比较。这一时期,古文字学界有大量讨论某个构形规律或现象的论著,虽然其中多会涉及甲骨文字的材料,但相对不够深入。专门探讨甲骨文字中某个构形规律或现象的论著很少见。关于“讹误”,有王子杨的《甲骨讹字研究》,此文揭示了大量的讹误字例,同时对讹字产生的原因、卜辞刻手书写讹误后的处理方式等问题作了探讨。[62]关于“羡符”,有朱梁梓的《商代文字可释字形饰笔整理研究》、[63]叶玉英的《字迹学视域下的甲骨文饰笔研究》。[64]关于“变形音化”,有黄天树的《殷墟甲骨文中的“变形声化”》。[65]关于“同形字”,有杨郁彦的《甲骨文同形字疏要》,[66]不过由于讹误可能会导致同形字的出现,二者有一定交叉。这一阶段关于甲骨构形研究的论著,数量最庞大的仍是单篇的考释文章。很多学者重视分期分类的考察方法,在行文中也不断运用和总结甲骨构形规律。裘锡圭是其中成就最为突出的学者。翻阅《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会明显感觉到有关时期、类组的表述随处可见,并呈现出阶段性。前后两个阶段的界限大概在80年代末,1988年发表的《关于殷墟卜辞的命辞是否问句的考察》一文可视作界限的标志,[67]在此之前的论文行文中关于时期的表述比较多,而相对少见类组的描述;[68]而在此之后的论文中,几乎每举字例或辞例都会写明类组情况。《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中关于构形规律的讨论也同样比比皆是。陈剑在《〈释殷墟甲骨文里的“远”“”(迩)及有关诸字〉导读》一文中曾对《裘锡圭学术文集》涉及的文字构形、演变规律作了深入且全面的总结。[69]在上一阶段研究的基础上,还有一些新的课题出现。如张世超的《殷墟甲骨字迹研究——组卜辞篇》是将现代刑侦学中的痕迹学与笔迹学运用到甲骨字迹的研究上。[70]黄天树的《甲骨文字构造的“二书说”》《论汉字结构之新框架》《商代文字的构造与“二书说”》《殷墟甲骨文形声字所占比重的再统计——兼论甲骨文“无声符字”与“有声符字”的权重》诸文是在“六书说”“三书说”的研究基础上,以是否含有声符(或“表声成分”)为分类标准,将甲骨文分成了“有声符字”和“无声符字”,进而提出了新的汉字结构框架即“二书说”。[71]连佳鹏的博士学位论文《甲骨金文“笔画变形”研究》深入讨论了甲骨文中笔画层面的变形,如“延伸与收缩”“断开与黏连”“平直与弯曲”等五个方面,并从这些角度考释了一些甲骨文中未释、误释或存在争议的疑难字,取得了一定成果。[72]在这一阶段甲骨文字构形研究的理论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甲骨文字内部的构形坐标与定点也不断地建立与丰富。“分期分类考察法”也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与重视。在这一考察法的指导下,学者们充分地运用了对照法、偏旁分析法、推勘法、历史考证法等多种形体分析与考释方法,对甲骨文字形体、构形规律、演变途径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地探讨。甲骨文字构形系统的建立,为学者们展开新的研究提供了思路、材料与理论方法,新的研究成果又进一步完善甲骨文字构形系统。在辨析字形、考察异体之间的关系、比对某个形体变化的规律等纷繁复杂的研究中,学者们考虑到的因素越来越全面与周密,研究的各个环节也都讲求足够的证据。“射覆”式的研究逐渐被学界所摒弃,甲骨文字研究走上了精密化的道路。 
小结一百二十年以来甲骨文字构形研究的每个阶段都充分吸收了之前的研究成果并熟练运用之前的研究方法,甚至有时会有理论上的总结与提升,产生新的研究成果。而这又是由一明一暗两条线索交织推动着的。明线是对于形体的分析不断深入。许慎在《说文》中就已经开始使用偏旁分析,但将偏旁分析法熟练运用于古文字的是孙诒让。第一阶段的孙诒让、罗振玉等学者也都采用了对照法,还揭示了一些通用、讹混、增繁、减省等现象,但对古文字考释方法以及这些现象进行总结和理论化的是唐兰。第二阶段的唐兰、高明、张桂光等学者开始专门讨论某些特殊的构形现象,也意识到要研究甲骨文字本身的形体结构特征和变化规律,但立足于甲骨文字材料对这些问题进行比较全面讨论的是刘钊。之后的学者则在刘钊所提出的构形理论与系统中,作进一步精密化的研究。暗线则是分期分类研究的发展。可能由于文章体例等多种原因,早期注意分期分类的论著中,直接涉及构形的文字相对较少。但这些论著为分析形体、考释文字提供了潜在的材料与坐标,故称之为暗线。每当在分期分类的研究上有所突破之后,甲骨文字的构形研究与考释就会紧接着有一波推进,如董作宾最早将甲骨文字形体的差异、用字的改变与时代变化联系在一起,而这为唐兰《古文字学导论》中很多创获提供了材料与理论基础。尽管刘钊的《古文字构形研究》中未来得及体现已经讨论了十多年的分期分类研究,但同一时期大量的考释论文都对分期分类考察法有所吸收,这才有了之后陈剑、王子杨等学者博士论文的问世。就“手”的形体变化而言,前文提到过于省吾曾指出是三歧手形的省画。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从分期分类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论述就显得很粗疏了。周忠兵进一步指出“历一类‘又’字作偏旁时多被刻作‘’形。”并利用这条演变规律将《合集》33780的释作“孚(俘)”,将《屯南》3680的释作“奏”。[73]这条规律也被其他学者所接受并利用。[74]尽管在专门讨论历组卜辞的分类或时代的论著中,手形的特殊写法并未得到揭示。但这些研究成为了周忠兵提出此条演变规律的基础。尽管分期分类考察法似乎已经成为研究甲骨文必需的手段,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首先,对于历组卜辞时代早晚、两系说是否成立乃至甲骨文字分类的标准等问题,虽然经历了近四十余年的讨论,但至今学界尚未有统一的看法。近年来也不断出现商榷、评述类的文章,如常玉芝的《议殷墟甲骨断代之“两系说”》(提要)、《殷墟甲骨断代标准评议(一)》、《殷墟甲骨断代标准评议(二)——关于“历组”卜辞的时代问题》、《殷墟甲骨“先用字体分类再进行断代”说评议》,刘一曼、曹定云的《三论武乙、文丁卜辞》《四论武乙、文丁卜辞——无名组与历组卜辞早晚关系》等文。[75]常玉芝更是明确提出:“两系说”一是违背了考古发掘中各组卜辞出土的层位和坑位关系,二是违背了各组卜辞所反映的内在特征。因此,所谓“两系”是根本不存在的,“两系说”是为了摆脱历组卜辞在底层上遇到的困境而臆造的。殷墟甲骨各期卜辞始终是一系一脉相承发展起来的。[76]而持“两系说”的学者中似乎只有林沄近年来仍撰文讨论这些基础却至关重要的问题,[77]更多的学者则是在“两系说”的基础上作更深入、细化的研究。总体上呈现出一定的割裂状态。其次,在很多接受“两系说”“分期分类考察法”的学者的有关论述中,“类组差异”“刻手不同”等类似的表述似乎已经成为了“万能钥匙”,即使在没有足够材料支撑的情况下也可以用来考释文字、甚至解释几乎所有的特殊现象。上文提到的,站在“类组差异”的角度,简单利用构形规律将三形释作一字异体,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我们绝不是否认“类组差异”现象的存在,而是强调不能被所谓的规律迷惑,要警惕使用上的泛化以及看似“类组差异”的错误观点。陈剑早已指出运用分期分类考察方法时要注意的两个问题:首先要注意的是,卜辞文字形体和用字习惯的类组特点不是绝对的。文字考释中重视分时期分类组考察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甲骨文字的复杂性,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们要强调的第二个问题是,充分重视卜辞的类组和时期对于文字考释有重要作用,但这种作用同时又是有一定限度的,不能夸大。运用分期分类考察的方法时,决不能忽略文字考释最根本的依据——字形和辞例(用法)。[78]无论是明线还是暗线的发展,其实质都是先脱离其他的学科或材料的束缚,将甲骨文字视作相对独立的文字系统,并逐步建立甲骨文字形体内部的坐标与定点。这是一门学科发展的必经之路。孙诒让、罗振玉研究甲骨文字时,只能将传世的字书、典籍与其他古文字材料作为参照,虽容易失之片面,也完全可以理解。而随着甲骨材料的丰富和研究的深入,甲骨文字构形系统内部逐渐建立起了相对准确的研究定点,这些定点都为之后的研究提供了参照。近年来,多位学者都强调了“精密化”研究的重要性。但如何落实则需要进一步思考与实践。朱凤瀚曾提出“相对封闭式的研究”,认为:“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可以尽可能地保证各学科研究手段与方法的科学性,并有利于追求最终研究成果的严谨与客观性。但这种‘封闭式’研究一般适用于较具体、较小的专题。”[79]这在研究方法上很有启发性。甲骨文字构形研究发展到这一阶段,正需要对其中一些具体且较小的专题进行“相对封闭式”的微观研究。[80]也为甲骨学、出土文献、上古汉语、先秦史等多方面的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
附记:拙文蒙黄天树、王立军、陈英杰、赵鹏、方稚松、王子杨、王晶晶、李晓晓、马尚、管文韬等师友指正,又据匿名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谨致谢忱!

注 释


[1] 下文总体按时间的先后回顾甲骨文字构形研究历史,具体到某个阶段有时也会根据内容进行分类。同一位学者的论著发表时间有先后,一般放在一起讨论,若内容差别较大,则分别在不同的分类中讨论。若遇较多引用相关学者的论著时,为行文简洁,直接在引用的材料后标注页码。

[2] 刘钊:《古文字构形学》(修订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页。

[3] 此书成于1904年,但孙诒让生前并未出版。关于《栔文举例》的版本情况参裘锡圭:《谈谈孙诒让的〈契文举例〉》,《裘锡圭学术文集·杂著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1—47页。本文使用中华书局2016年出版的程邦雄点校本。

[4] 唐兰:《古文字学导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79—182页、第198页。

[5] 参陈炜湛:《读〈契文举例〉》,《三鉴斋甲骨文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65页。

[6] 孙诒让撰,戴家祥点校:《名原》,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220、221页。

[7] 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1910年玉简斋石印本。《殷商贞卜文字考补正》,《考古社刊》第5期,1936年。此二著并收入罗继祖主编:《罗振玉学术论著集》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8] 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1914年石印本。1927年东方学会石印增订本。增订本收入罗继祖主编:《罗振玉学术论著集》第1册。

[9] 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罗继祖主编:《罗振玉学术论著集》第1册,第15—17页。

[10] 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补正》,罗继祖主编:《罗振玉学术论著集》第1册,第79页。

[11] 参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罗继祖主编:《罗振玉学术论著集》第1册,第301页。

[12] 王国维:《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1917年石印本。又载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1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

[13] 柯昌济:《殷虚书契补释》,1921年自刻本。原书未见,宋镇豪之抄本载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7册,第217页。现在学界一般将字释作奏,将字释作

[14] 郭沫若:《卜辞通纂》,《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卷,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339、340页。

[15] 叶玉森:《说契》,1924年石印本。1929年与《揅契枝谭》合一册,由北京富晋书社影印,收入《甲骨文研究资料汇编》第16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第617页。

[16] 如李旼姈:《甲骨文例研究》,台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第105页。

[17] 容庚、瞿润缗编著:《殷栔卜辞》,哈佛燕京学社印行,1933年,收入《容庚学术著作全集》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11页。

[18]董作宾:《新获卜辞写本》,1928年石印本。载《安阳发掘报告》第1期,1929年。《大龟四版考释》,原载《安阳发掘报告》第3期,1931年。《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原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上册,1933年。三文均收入《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第2册,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

[19] 董作宾这里说的“讹误”,是以武丁时期的字形为标准的。实际上讨论的是前后期字形在刻写笔顺上的变化,与后来学者们讨论的“讹误”不是一个概念。参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考释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释论集》,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328页。

[20] 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考释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第329页。

[21] 唐兰:《古文字学导论》,1934年石印本,1935年由来熏阁书店出版,1981年齐鲁书社出版增订本,收入《唐兰全集》第5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又收入《唐兰著作精选·古文字学导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22] 唐兰:《殷虚文字记》,1934年石印本,收入《唐兰全集》第6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又收入《唐兰著作精选·殷虚文字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殷虚文字记》中常常提及《古文字学导论》的内容,如“详余《古文字学导论》下四六”(第4页);“据余所定象意字声化例(古文字学导论上四五)”(第16页);“余于前岁暑假……因以知㛸均当读为艰。后撰古文字学导论,于自序中涉及此说。”(第118、119页)。由此可知,《殷虚文字记》当完成于《古文字学导论》之后。

[23] 共时层面是相对的概念。在操作上很难严格地界定、离析出“同时的文字”,如商代文字仍可继续分期或分类组讨论。所以我们在结论上,并不赞同先从时间维度将“通转”与“演变”进行概念上的区分。在具体处理材料时,我们完全同意应该先对一批批共时材料进行研究与总结,再将不同时期的材料放在历时的角度探讨。就“通转”而言,研究应该细化到哪些形体可以在同一文字系统内部“通转”,而哪些形体是可以跨文字系统“通转”的。

[24]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又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

[25] 严一萍:《甲骨学》,台北:艺文印书馆,1978年。

[26] 陈炜湛:《甲骨文简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27]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70页。

[28]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72页。

[29] 唐兰:《中国文字学》,开明书店,1949年,收入《唐兰全集》第6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30]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后修订作《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

[31] 王凤阳:《汉字学》,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后又由张世超修订,中华书局2018年出版。

[32] 林沄:《古文字研究简论》,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6年;后作修订,改名为《古文字学简论》,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

[33]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34] 刘翔等编著,李学勤审订:《商周古文字读本》,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年;后增补作《商周古文字读本(增补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

[35]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第129—159页。

[36] 如陈斯鹏:《楚系简帛中字形与音义关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田炜:《西周金文字词关系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37] 如夏大兆:《甲骨文字词关系》,《中国文字学报》第7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45-62页;王晶晶:《殷代甲骨文字词关系的整理与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武亚帅:《甲骨文字形与音义之间复杂关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

[38] 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59年。

[39] 李孝定:《中国文字的原始与演变》,《汉字的起源与演变论丛》,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第91—183页。

[40] 姚孝遂:《古汉字的形体结构及其发展阶段》,《姚孝遂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9—33页。

[41] 胡厚宣:《卜辞杂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八本第三分,1939年,第406—408页。

[42] 姚孝遂:《甲骨文形体结构分析》,《姚孝遂古文字论集》,第56—78页。

[43] 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古文字义近形旁通用条件的探讨》《甲骨文形符系统特征的探讨》,《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86页。

[44] 张桂光:《甲骨文形符系统特征的探讨》,《古文字论集》,第59页。

[45] 唐兰:《天壤阁甲骨文存并考释》,辅仁大学出版,1939年,收入《唐兰全集》第6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又收入《唐兰著作精选·天壤阁甲骨文存并考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42页。

[46]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序”。

[47] 于省吾:《双剑誃殷契骈枝续编》,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60页。

[48] 孙常叙:《一字形变说》,《孙常叙古文字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9—32页。

[49] 裘锡圭:《释“柲”》,《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1—71页。

[50] 李孝定:《从六书的观点看甲骨文字》,《汉字的起源与演变论丛》,第1—42页。

[51] 参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第457—485页。

[52] 屈万里:《甲骨文从比二字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三本,1948年,第213—217页。

[53] 林沄:《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林沄学术文集》,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70—73页。

[54] 刘钊:《古文字构形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1991年;后作订补改名为《古文字构形学》。

[55] 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01年;收入氏著《甲骨金文考释论集》。

[56] 李旼姈:《甲骨文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台北政治大学,1998年;后修改为专著出版。

[57] 李旼姈:《甲骨文字构形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台北政治大学,2005年。

[58] 李旼姈:《甲骨文字构形研究》,第14—17页。

[59] 王子杨:《甲骨文字形类组差异现象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后修改为专著出版,上海:中西书局,2013年。

[60] 郭仕超:《甲骨文字形演变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3年;后修改为专著出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61] 金赫:《甲骨文形体的分类与分析——以类组之间形体差异较大的常用字为中心》,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6年。

[62] 王子杨:《甲骨讹字研究》,赵平安主编:《讹字研究论集》,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

[63] 朱梁梓:《商代文字可释字形饰笔整理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2014年。

[64] 叶玉英:《字迹学视域下的甲骨文饰笔研究》,《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二辑,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139—147页。

[65] 黄天树:《殷墟甲骨文中的“变形声化”》,《黄天树甲骨金文论集》,北京:学苑出版社,2014年,第138—144页。

[66] 杨郁彦:《甲骨文同形字疏要》,硕士学位论文,台湾辅仁大学,2004年。

[67] 裘锡圭:《关于殷墟卜辞的命辞是否问句的考察》,《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卷》,第309—337页。

[68] 如1979年发表的《说“弜”》、1981年发表的《论“历组卜辞”的时代》、1982年发表的《甲骨文字考释(续)·说以》、1984年发表的《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农业》中均有关于类组的论述。

[69] 陈剑:《〈释殷墟甲骨文里的“远”“”(迩)及有关诸字〉导读》,《中西学术名篇精度·裘锡圭卷》,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

[70] 张世超:《殷墟甲骨字迹研究——组卜辞篇》,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71] 黄天树:《甲骨文字构造的“二书说”》《论汉字结构之新框架》《商代文字的构造与“二书说”》《殷墟甲骨文形声字所占比重的再统计——兼论甲骨文“无声符字”与“有声符字”的权重》,《黄天树甲骨金文论集》,北京:学苑出版社,2014年,第18—131页。

[72] 连佳鹏:《甲骨金文“笔画变形”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

[73] 周忠兵:《读契札记三则》,张光明、徐义华主编:《甲骨学暨高青陈庄西周城址重大发现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山东:齐鲁书社,2014年,第327—330页。

[74] 如刘钊:《释甲骨文中的“役”字》,《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38页。

[75] 常玉芝:《议殷墟甲骨断代之“两系说”(提要)》,《殷墟科学发掘90周年纪念大会暨殷墟科学发展与考古论坛资料汇编》,安阳,2018年10月13、14日。常玉芝:《殷墟甲骨断代标准评议》(一),《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八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常玉芝:《殷墟甲骨断代标准评议(二)——关于“历组”卜辞的时代问题》,《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九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常玉芝:《殷墟甲骨“先用字体分类再进行断代”说评议》,《殷都学刊》2019年第4期。刘一曼、曹定云:《三论武乙、文丁卜辞》,《考古学报》2011年第4期。曹定云、刘一曼:《四论武乙、文丁卜辞——无名组与历组卜辞早晚关系》,《考古学报》2019年第2期。

[76] 常玉芝:《议殷墟甲骨断代之“两系说”(提要)》,《殷墟科学发掘90周年纪念大会暨殷墟科学发展与考古论坛资料汇编》,第221页。

[77] 参林沄:《评〈三论武乙、文丁卜辞〉》,《第四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出土材料与新视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3年;周忠兵:《卡内基博物馆所藏甲骨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序”;林沄:《无名组卜辞分类名称纠误》,《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6辑;林沄、刘金山:《〈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在断代研究中仍可发挥作用》,《古文字与古代史》第4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5年;林沄:《评〈四论武乙、文丁卜辞〉》,《出土文献》2020年第1期。

[78] 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第448—453页。

[79] 参朱凤瀚:《论中国考古学与历史学的关系》,《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第19页。

[80] 如不少学者都对战国文字中的借笔现象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甲骨文字的借笔现象多是在考察合文时被提及,尚未有学者对单字借笔作专门研究。笔者便对甲骨文中的单字借笔进行了“封闭式”专题研究,新整理出22个字例,并对4个存在借笔现象的疑难字形作了考释。参吴盛亚:《谈甲骨文中的单字借笔兼释相关诸字》,《文史》2021年第3辑,北京:中华书局,第17—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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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明玉

审核:陈晓梅

来源:“出土文献”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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