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专访深圳数据交易所董事长李红光:未来将形成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
来源:读创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 肖晗
11月15日,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并明确提出“以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为目标”,至2025年预计交易规模超100亿元。
11月17日,深圳数据交易所董事长李红光接受读创/深圳商报记者专访,围绕目前数据交易市场现状,深圳发展数据交易优势、特色,数据流通合规治理等话题展开阐述。对于目前各地竞相建立数据交易所的情况,李红光表示,未来会形成多层次的数据交易市场,最优的交易规则有望在各地实践摸索中逐步形成。
深圳数据交易所董事长李红光
记者:数据交易目前市场现状如何,数据流通存在哪些挑战?
李红光: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沉淀了大量数据资源。根据《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1)》,2021年我国数据产量达到了6.6ZB,占全球数据总产量的 9.9%,位列全球第二。但大部分属于非结构化数据,难以投入到社会生产经营管理中去。原始数据只有经过加工处理之后,才可以和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从而赋能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数据必须要流通起来。数据只有流通起来才能产生价值。但现在还面临优质数据资源匮乏、开发利用水平不高、交易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大量数据还沉淀在企业、政府自己的数据库里,并没有真正使用起来。究其原因,合规安全是一个问题,数据是不是涉及隐私,是不是敏感,是不是涉及经济安全、国家安全,这个尺度不好把握,导致企业不敢把数据拿出来用;还有一个原因是收益分配机制没有解决,数据到底要怎么定价,使市场主体受益、使经济发展受益,仍处于摸索阶段。另外,数据的开发利用必须要经过数据治理,治理是需要投入相应的成本,这个成本是否能以收益覆盖,也是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从经济角度来说,数据交易市场整体数据交易规模还比较小,尚未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导致企业数据流通交易的意愿不高,仍处于观望的心态。
按照公开数据,2021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已经达到1.3万亿元,数据交易市场经估算规模大概在1500亿元。而且大量的交易在场外,场内规模仅占27亿元左右。
所以,深圳数据交易所在运营思路方面,提出要从合规保障、流通支撑、供需衔接、生态发展四方面,打造覆盖数据交易全链条的服务能力。这也是与其他交易所相比,有差异化的地方。今天深圳数据交易所发布数据开发者培养计划,希望培养更多人才从事数据产品开发,形成深度的产品规划能力,持续挖掘数据价值;积极对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数据产品发掘潜在应用场景,为需求提供解决方案。
记者:深圳数据交易所试运行不到一年,已经累计完成415笔场内交易,交易金额11亿元。深圳数据交易所的优势是什么?
李红光:在交易规模上,深圳数据交易所已经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汇聚484家市场主体,其中市外占比超过70%,主要来自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这体现深圳的资源汇聚能力,大家都看好深圳在数据交易流通领域未来的发展空间。
大家为什么愿意来深圳?一是深圳数字经济比较发达,2021年城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加值突破了9000亿元,具有产业优势,同时也聚集大量知名的数字经济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是深圳有政策优势。国家层面,2020年,“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就被纳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出台《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其中第二条就提出“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等相关领域市场准入”。不负众望深圳数据交易所实现国内首笔数据跨境交易。另外,10月底,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其中又提到了“指导深圳研究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管理研究,探索试点公共数据资产确权、估值、管理及市场化利用。”
深圳本地,去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下称《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数据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条例》中提出了关于数据隐私保护和应用流通方面的基本规则;今年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对数据要素的流通做了进一步规范,为深圳开展数据交易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指引。
三是地缘优势。深圳身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毗邻香港、澳门,有利于探索数据跨境试点。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总署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若干措施》支持前海“数据海关”创新试点,福田区政府公开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创新若干支持措施》提出探索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流动等措施,另外深圳还有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这些都有利于在深圳探索跨境数据交易。
四是有算力等基础设施支撑,比如,深圳有国家级超算中心、鹏城实验室、国资国企云等。
记者:实践中,数据交易如何赋能实体经济?随着应用场景拓展,深圳数据交易所为数据合规做了哪些工作?
李红光:数据交易在我们身边已广泛存在。最常见的是平台广告的精准投放,商圈对客流的精准分析等。产业应用方面,比如远洋捕鱼,原先需要依赖渔民经验,而现在借助遥感卫星数据可以直接捕捉到鱼群信息,或者是哪个地方有海藻等鱼群需要的食物,为远洋捕鱼提供便利;还有气象数据,在保险、能源行业广泛应用,协助预测风险灾害。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累计交易现已经覆盖金融科技、数字营销、公共服务等53类应用场景,目前最多的是金融科技,其次是政府公共服务类,其他领域也将逐步提升。
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但没有数据安全谈不上数据应用,甚至还可能产生危害大于价值的情况。对于深圳数交所来说,合规保障是第一能力。深圳数据交易所设立合规部,建立完善数据交易规则制度和管理规范。而除了依靠自身力量外,通过生态培育,引入第三方力量。包括发起“数据流转及交易合规共识计划”,成立了由13位数据流转及法律合规领域具有卓越影响力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推动出台数据交易信用监管的“深圳标准”和数据交易合规评估、信用评级的配套办法,以促进数据交易合规行业形成共识,落地数据交易合规操作指南等。下一步,深圳数据交易所要大力建设合规专业委员会。因为数据交易场景会越来越多,专家覆盖领域也需要更广。
另外在市场发展早期,数据交易所的服务不能只是在“云端”“网端”,需要更多面对面服务,要深入园区、企业,把数据更好地释放出来。深圳数据交易所在全国率先发起“企业数据合规服务工作站”,与共建单位组建联合工作团队,为企业提供数据安全合规咨询、数据可信技术、优质数据源导入、数据产品应用规划、数据流通治理等服务,协助企业有序、高效地开发利用数据资源。现在已经覆盖了上千家企业。
记者: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纷纷建立数据交易中心或者数据交易所,同时国家也提出了要加快构建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要怎么看待这种情况?
李红光:据阿里研究院数据,2021年全国各地数据交易机构,包括数据交易平台、交易中心、交易所等有80家,最近这一年多来,还有差不多20家先后成立,包括广州数据交易所9月30日挂牌,深圳数据交易所11月15日揭牌。
各个交易所的规则目前是有差异的。在现阶段,应该提倡这种差异的存在,因为数据要素市场还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应该带动多种主体参与数据交易中来,共同培育壮大数据交易市场。同时,深圳数据交易所提倡规则互通互认,减少企业合规成本。例如今年8月,深圳数据交易所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规则互认。至于未来,相信通过各地的实践,数据交易的规则体系,将通过市场选择机制,形成一个公认的最优方案。
对于各地都建立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秉承开放共赢的心态,希望能够和各地的数据交易机构、数据开发企业、数据源企业、相关政府部门等开展广泛合作,携手共建数据交易市场。
未来数据交易市场应该像资本市场一样,是多层次的交易市场。深圳数据交易所刚刚揭牌,已经提出要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预计在2025年,实现交易规模超100亿元,设立100家以上合规工作站,培育、引入50家以上数据服务企业,对经济增加值贡献超过50亿元。但未来的目标,相信肯定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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