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第四中学
2024年招生入学公告
根据《浦口区 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浦口区第四中学2024年初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0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狄向飞
成员:陈志清、佘剑、徐兴旺、卢浩、章梅、刘燕、赵孝凤
02
招生计划
浦口区第四中学2024年初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数:315人
03
施教区范围
江浦街道珠江路以东,龙华路以南,浦口大道至长江隧道(浦口行政区区域)以西;
珠泉路(浦珠花园一边)至彩虹桥以南,彩虹桥沿城南河至入江口以东(浦口区行政区区域)。
04
报名要求
1.关于报名
本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指导进行网络升学报名。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 5 月 24 日-25 日(周五-周六),携带《跨区就读的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浦口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2.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一)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1)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二)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报名(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安排就读。
(三)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3 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05
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6月25日-7月4日下午17:00
6月25日起,请家长登录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小升初”报名系统,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初中学校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再根据预约的具体时间段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方式一】 通过“苏服办”APP,在“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栏目报名。
【方式二】 点击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滚动图片”中“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小升初”链接信息: http://222.190.122.85:9004/wap/#/pages_zsbm/task/list?type=CZ
【方式三】“小升初”手机端报名,家长可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
2.现场审核材料:
7月6日-7日
(1)具体时间:学生家长按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审核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2)审核所需材料: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个人页)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房产所有权人页)
3.区教育局集中审核材料:
7月8日-11日
区教育局集中审核江浦街道范围内的初中学校材料。
4.公布新生名单:
8月10日,学校公布2024年初一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06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时段:周一至周五8:00-17:00
招生咨询电话:(025)5828 7877-8003(陈老师)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中学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