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教科书在线教我们学做人
有时候学准则的时候就挺痛苦,
大佬们先给我们一个大一统的模型,然后针对这个大一统模型解释不了的问题,就来个例外。
例外就例外吧,但有时候这个例外有点多。
可能一个模型,配上十个八个例外。
一时之间,
我不知道究竟大一统的模型是重点,还是例外是重点。
就拿我们的租赁准则来说,大佬们一上来就直接把旧准则的头拧下来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通通用一个使用权模型来解决。
听起来很美好对不对,原来要学两个,现在学一个就行。
你天真了。
你无邪了。
讲完使用权模型后,大佬们又开始疯狂打补丁,咳咳,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只是对承租人来说哈,出租人还是要分的。
说好的推陈出新呢?
怎么感觉只是在陈上不断叠加新,而没有推陈呢?
我原以为我只用学一个知识点,现在你告诉我要学三个???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啊?
使用权模型搞定所有不好吗?
你明明说过,使用权模型有效解决了表外融资的问题,怎么到了出租人这里,就翻脸不认人了?
怎么,出租人不配用吗?
就像卖商品,
你是卖家,我是买家,卖出商品的时候,管你卖的是什么商品,处理方法就一个:
你终止确认账上的存货,我初始确认账上的存货。
你消我长。
这流转清楚明白。
换到租赁这里,不应该也是一样吗?
只是卖的不是货物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
你是出租方,我是承租方,发生租赁的时候,管你是什么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通通一个处理办法:
你终止确认账上的租赁资产,我初始确认账上的使用权资产。
多么清晰,多么对称,多么完美!
但按照教材上的说法,并不是这样。
假设你是出租方,我是承租方:
1.融资租赁情况下:
你在账上终止确认租赁资产,我在账上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
和卖商品的逻辑一样,清楚明白。
2.经营租赁情况下:
你在账上不需要终止确认租赁资产,将租金分期确认进损益即可,我还是在账上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
怎么滴,你卖给了我一个梨,然后钱也在你账上,梨也在你账上???
我承租人都搞大一统了,你出租人还在这里跟我玩差异化?
你出租人的经营租赁凭啥搞特殊?
你难不成姓赵?
误会了误会了。
人世间的很多例外,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大家想象一下,如果经营租赁下,出租人仍然要终止确认账上的租赁资产,那是一种怎样的景象?
你是出租人,出租一个价值1000万的设备,租期2年,每年租金60万,一个简单的经营租赁。
如果要和承租人的处理对称,那就意味着:
你得在账上终止确认1000万的设备,然后确认一个120万的收款权(假设先不考虑利率什么的),然后再确认租赁资产处置损益880万。
What the fuck?
这玩意儿太刺激了。
以后操纵利润还需要煞费苦心吗?
方法直接就写在教科书上了。
缺利润了?
小case。
把闲置的房子、车子都短租出去,一把就能挽回几百上千万的利润。
有老铁问了,那为什么融资租赁可以终止确认?
傻孩子,融资租赁没有这么大的差额。
你1000万的设备,假设租出去30年,而且承租人承诺租约到期时会把你的设备买下来,一个简单的融资租赁。
这30年租金1800万,1800万折现回来,跟你设备的账面价值也大差不差了,你在账面上确认的损益微乎其微。
想靠这个操纵利润,还是洗洗睡吧,还不如獐子岛的扇贝靠谱。
人家起码通过游泳真的搞回来利润了,你租进租出,最后还是一场空。
你想不到的大佬们都想到了。
你大爷终究还是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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