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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医保局密集推进三明医改,复制推广难将消除?

梁嘉琳 健康国策2050
2024-11-07


标题

卫健委、医保局密集推进三明医改,

复制推广难将消除?


作者

梁嘉琳


“健康国策2050”学术平台创办人、总编辑

健康中国研究中心(政府类智库)

理事、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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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4年5月下旬,短短一周时间内,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先后专门宣示,推广三明医改。自三明医改实施12年来,自中国新医改15年来,这都是很难得的信号。


对国家卫健委而言,这是国家卫健委党组书记雷海潮履新掌门人以来,首次围绕医改召开专题发布会。虽然三明市政府分管领导(副市长张元明)已在之前2021年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过经验,2024年5月23日,本场发布会聚焦于“三明医改可复制推广”议题,通过发布人选择,着力破解外界对于“三明医改复制推广难”的顾虑与偏见,涵盖:


  • 中央部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薛海宁(分管医改督导评价);


  • 省内推广(从三明市到福建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主任杨闽红;


  • 省际推广(东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明康;


  • 省际推广(中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伟营(虽然分管副市长为张琼,但破格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出席);


  • 省际推广(西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岩。


据笔者概括,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有以下干货与亮点:


1. 针对“医疗—医保”部门政策协同(防止“一方踩油门(只发展不改革)、一方踩刹车(只控费不赋能)”的冲突):


薛海宁副司长披露道,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继续支持指导三明市加大探索创新力度,融合其他典型地市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为全国深化医改趟路子、作示范。


  • 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绩效为导向,通过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等建设,提升综合诊疗能力与水平,降低患者外转率;


  • 指导三明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发挥信息化对医改的赋能和助力作用。


2. 福建省首创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医改(破除“机构改革后医改工作边缘化”的歧见):


杨闽红主任介绍道,福建省历任省委书记都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省长任第一副组长,坚持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三医”工作,各市、县(区)比照落实;我省连续10年将医改重要指标,纳入对各设区市政府的绩效考评内容,省政协、省纪委监委还分别将医改列入民主监督、执纪问效的重要内容。2024年,针对省内推广“三明经验”成效还不够平衡问题,派员深入部分市县,有针对性地开展医改政策宣讲与现场指导。


3. 针对各地医改因地制宜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破解各地超越自身发展阶段照抄照搬三明模式的问题):


  • 杨闽红主任举例说在降低经济负担方面,福建省针对住院陪护难的问题,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完善医疗护理员制度,试点地区患者陪护费用明显下降;


  • 在转型至“以健康为中心”方面,福州市“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南平市全民健康网格化管理。


  • 在信息化助力“三医”监管与服务方面,徐伟营副市长进一步说,在湖北省宜昌市打造区域一体化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联通各级医院业务系统,对接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实现全市卫生资源、医疗服务等数据的互通共享;市民一旦被确诊糖尿病,那么他居住地的家庭医生就能很快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地上门开展健康访视、用药指导等服务。


4. 针对优等生列出最新名单(破解“三明医改系统改革难见复制推广”的歧见):薛海宁副司长总结道,在省级层面,福建省、浙江省等省份全面推开,地市层面涌现出浙江湖州、江苏盐城、河南周口、湖南湘潭、湖北宜昌、贵州遵义等一批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典型地市,这些省份、地市进一步坚定了持续深化医改的信心。


5. 针对落后生列出督导措施(破除“三明医改复制推广过程中的堵点难点”):薛海宁副司长坦承,个别地方还没有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大局高度来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推进改革,也存在不想学、不想干的倾向。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改革、医务人员薪酬等改革重点任务,一些地方存在畏难情绪,改革推进缓慢,没有突破性进展。


6. 针对西部地区强化医改治理变革(破除“西部地区治理水平给深化医改拖后腿”歧见):明岩副市长分析道,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由市县两级卫健、医保、药监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三医联动”改革会商机制,定期收集、整理、会商解决改革当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调整等等,让医疗服务价格既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又不增加群众负担。


对国家医保局而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已公开的文件当中,首份在全国医保体系统复制推广三明医改的专题文件。


针对外界“医保局孤军奋战推改革,与卫健委、医院协同性差”的质疑,国家医保局大大方方亮明态度,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最高领导人重要指示,因地制宜,加大医保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在持续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有力促进“三医”协同与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履新掌门人之后,将京外首次调研定在三明医改所在地。据笔者概括,国家医保局上述文件有以下干货与亮点:


1. 加快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进度:


  • 集采联盟组织架构:支持和协调有意向有担当的省份牵头,各省参与,有针对性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形成国家组织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省份牵头的全国联盟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


  • 集采品种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的目标,并加快推进;


  • 推进集采版“腾笼换鸟”赋能医疗、医药:确保以集中采购为推动力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腾笼换鸟”,集中采购腾出的费用空间首先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同时为促进体现新质生产力的新药、新诊疗项目进入临床应用腾出空间,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条件。


2. 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力度:


  • 打通医保定点机构村级“最后一公里”: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方便农村居民就医;


  • 医保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医保总额付费的要求,探索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预算单位,综合考虑基金收支、人员结构、历史费用、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合理编制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体系,突出服务质量和数量、分级诊疗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结余留用政策挂钩,按规定向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及时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并通过牵头医疗机构在医共体内部合理分配。


3. 着力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


  • 如期完成DRG/DIP“四个全覆盖”: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确保2024年实现按病组和病种分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巩固做实、提质增效;


  • 加强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协商:规范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等核心要素管理和调整机制,建立与医疗机构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推动医保、医疗“相向而行”;国家统一制定DRG/DIP付费管理办法,建立DRG/DIP分组定期规范升级制度,使分组贴近临床需求,符合地方实际;


  • 跨省异地就医从按项目付费转为打包付费:探索异地就医费用纳入就医地DRG/DIP付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4. 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 医疗服务调价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半年评估、下半年调价的节奏,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开展调价,进一步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重点关注诊查、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


  • 强化“医药分开”“技耗分离”(两个“60%”):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使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达到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以上;


  • 医疗服务价格治理遏制过度医疗:开展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治理,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类项目价格。


5. 不断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


  • 打击骗保重点领域(新增医院拖欠医药企业占款):严厉打击虚假诊疗、虚假购药、非法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拖欠占款、账实不符等问题,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 强化医疗机构“医保合规”自律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分类处置,督促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压实医药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存量问题全面整改;


  • 构建全息化监管机制(新增医保版“药品追溯码”):筑牢医院端事前提醒、经办端事中审核、行政端事后监管三道防线,加强药品追溯码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工作(编者注:5月23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带队,出席国家医保局与厦门市政府共建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应用中心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黄华波强调,积极探索全场景、全环节、全口径赋码、扫码、归集码、结算用码的新生态,加快建立追溯码、医保码、药品本位码三码映射联通的基础库,夯实追溯码在医保领域应用基础。要加强全量追溯码数据应用研究,丰富医保、医疗、医药管理改革服务应用创新新场景);


  • 强化医保部门内政策协同,防止“政策性骗保”:深入研究基金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快探索门诊统筹、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基金监管信用管理(编者注:2023年10月8日,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几乎所有医务人员,并类似于交警部门管理驾驶员那样,对违规行为“扣医保分”,详见“健康国策2050”原创社评:《医保局以“报销权”管医务人员,医保/卫健权责怎划分?》),用好举报奖励,强化社会监督。


6. 全面推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


  •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完善服务流程,延伸医保经办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经办数字化转型。


  • 落实协议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医保经办管理精细化水平,激励定点医药机构提升医药服务质量(编者注:2024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提出: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保管理部门建设和人员配备,开展医保医药服务评价;广东医保局在国内率先开展医保医药服务评价,连续三年发布评价报告,详见“健康国策2050”原创编者按《上海/广东医保局开展医院医药服务评价,有何动向?》)。


  • 规范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建立健全医保结算清算制度,加强医保基金全流程管理,促进群众办事简简单单、两定机构结算明明白白、基金管理清清楚楚。


结合上述最新形势,本编辑部重新刊发写于4月7日的原创社评《推广三明医改,不为控费,为保健康!》(编者注:为跳出具体的卫健委、医保局视角,本文仅节选前两个小标题),以飨读者,以供思考——


重视三明医改推广:

政治意涵,比政策工具更紧要


回顾党的十八大的国家治理史,“健康国策2050”发现,三明医改发端于党的十八大前后,得到连续三届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重视。无论是在领导重视层级上、在改革集成量级上,还是在改革辐射能级上,国内尚无其他其他医改典型可与三明医改齐平。


据人民网报道,2017年3月2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最高领导人指出,“三明医改方向是正确的、成效是明显的,要注意推广”。这是三明医改有关负责同志首次向最高领导人当面汇报情况,也是三明医改首次得到最高领导人的直接认可。


2019年8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医改推进现场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此调研。2019年11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强调“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2021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认定,三明市为全国首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


2021年,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最高领导人更是亲自调研三明医改。2021年3月,他来到三明市沙县总医院,在住院楼一层大厅听取医改情况介绍,向医护人员、患者了解医改惠民情况。他强调,三明医改体现了人民至上、敢为人先,其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2023年,在国务院领导班子换届之后,同时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的刘国中副总理,也于当年11月到福建三明调研医改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肯定了“三明医改是全国医改的标杆”,并总结了三明医改具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统筹各方利益”“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持之以恒深化改革”等四个显著特点。


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最高领导人关于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深化医改不断取得新进展,持续提高人民健康福祉。鉴于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等多个国务院部际协调机制在2023年一季度被撤销,刘国中副总理在三明的政策表态,消除了外界对于“医改还改不改”的顾虑。


三明医改之所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认可,在中央治理层面(超越于部委层面),有其深层次逻辑:


  • 系统性改革:单论医药反腐、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三明都不是全国第一家,但三明却在全国率先实施“三医”领域的系统集成改革。2017年3月,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向最高领导人汇报的材料中显示,该省首次将医改嵌入到国家健康治理的顶层设计中,(1)由省委书记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2)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成为后来全国医保局的前身,(3)落地了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改革、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薪酬改革“三医”协同改革的政策组合拳。


  • 革命斗争精神:不同于“三医”部门内部的事业发展,深化医改是一项存量改革,即便中长期可能集体各方获益,短期内必然有至少一方受损。如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很有可能是“假改革”。在三明医改初期,由于调整医院用药目录、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三明医改操刀人詹积富遭到负面舆论围攻、药品经销商联合抵制。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经多次调研论证,充分肯定了三明医改方向,并要求相关部门在政策上放手予以支持。在2022年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向全党同志提出的“三个务必”总体要求之一,“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不同于其他大部分地区,三明医改始于医院经营困难、患者“看病贵”突出、医药带金销售猖獗的斗争环境中,沿着“打击医药腐败”“腾笼换鸟调价”“补齐医疗短板”等一场场斗争中走来,充分彰显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正逐步取得结果导向。


  • 欠发达地区兜底保障:三明市地处山区,属于老工业基地转型城市,在福建省内GDP总量排名相对靠后。这一历史包袱沉重、地方财力拮据的地区,倘若能降低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通过“腾笼换鸟”的医改机制,以最小行政成本实现最大的治理效能,并尽可能减少改革产生的震荡,以及不产生因病致贫、因贫弃疗等极端事件,进而将社会稳定等负面问题外溢——身处经济爬坡过坎期、社会矛盾高发期,这是中央对各地区做好民生兜底保障的政治期望。


推广三明医改命门:

因地制宜、因时而制、因势利导


2023年是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十周年。2013年,最高领导人上任不久,在对这一决定作出说明时强调,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否则,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


2022年,受国家卫健委委托,由原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带队,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的高级别课题组在三明调研半年,只为回答一个问题:三明医改推广难在哪?自2017年以来,笔者连续6年对三明医改的卫健委/医保局、医疗卫生机构等开展实地调研,并对20多位决策者、实操者、观察家开展专家访谈。依笔者拙见,三明医改复制推广的命门,在于因地制宜、因时而制、因势利导。这也是新时期卫健委、医保局等主管部门决策者必需的改革方法论。


一是因时而制,而非因循守旧。


三明医改实施至今第12年,总体而言,分为三个阶段,其兜底保障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地民众健康需求而水涨船高:


  • 第一阶段(平价的药品兜底保障):以医药产品整治为主线,通过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一品两规”“两票制”,将辅助性、营养性、高回扣药品纳入重点跟踪监控目录,力图压缩医药“多层分销”环节并挤出一批医药代表,进而打击“带金销售”商业贿赂行为,大幅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 第二阶段(规范的医疗服务保障):以公立医疗体系改革为主线,在价格改革方面,通过实施医改“腾笼换鸟”,将药品耗材带量集采节约费用,在显著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的前提下,将其中一部分结余留用给参与集采并规范落地的医疗机构;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通过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的收付费一体化与DRG结余留用、超支自付,倒逼公立医院从“通过多看病、多开药多赚钱”转向“通过合理诊疗多赚钱”;在薪酬改革方面,推行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引入绩效管理工具RBRVS),基本实现医务人员薪酬与创收与控费等经济指标“双脱钩”、与诊疗服务数量与质量“双挂钩”;


  • 第三阶段(高品质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全国率先设立人、财、物、事、绩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同步设立疾病管理中心、公益性的健康管理中心,(2)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与结余留用给医疗服务、健康服务,(3)医务人员的岗位年薪与健康效益最大化挂钩,积极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治未病。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经历医药反腐、医药保改革、健康保障改革三阶段之后,三明医改早已不是10年前人们眼中的“控费导向”的初级阶段医改。当然,有句老话,三明医改的今天,就是中国医改的明天。要想未雨绸缪,医药器械行业也不能坐以待毙,要为适应医药保综合改革,并转型到健康保障模式,做好充足准备。


二是“因地制宜”,而非照抄照搬。


自最高领导人要求推广三明医改,过去6年多,三明市累计接待各地医改调研组、考察团上千批次,累计培训领导干部、医务人员上万人。然而,外界也产生了一个根本性疑问:中国幅员辽阔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按照联合国发展指数,全国各地既有“欧美”“东南亚”还有“非洲”,难道三明模式可以包打天下?这是否符合科学规律?


实际上,这一顾虑在逻辑上属于“稻草人谬误”,即:自己树一个不存在的靶子然后自己予以批驳。最高领导人早已明确,三明医改“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这句话有两层含义:


  • 第一层,任何改革都有经验得失,各地需要借鉴的是其中的“经验”部分;


  • 第二层,各地推广三明医改需要“因地制宜”——这意味着,不存在“三明医改复刻版”,而是以三明医改经验为启发的“本地版”。


因此,在推广三明经验的过程中,只有让各省市县的主官与三明市实现“政绩共享”,才能激发各地医改的积极性、创造力,否则只能是被动、保底地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已。


三明市和其他地区有着巨大差别。笔者2022年在三明学习调研期间,听到几个切实的例子:


  • 社会福利预期:当前,三明市大部分居民还停留在引入发达地区医疗资源,处于解决“没病看”“看病难”的初级阶段;然而,北京、上海等超级城市,哪怕是其他东中部省会城市、其他大型城市的居民,都长期习惯了优质医疗资源,处于解决“看病烦”“看病差”的中级阶段——这使得当地照搬三明模式可能降低其社会福利水平;


  • 医务人员薪酬预期:三明市医生的薪资基数更是远远低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这使得其他地区通过集采、DRG省下来的钱很难有余力对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予以充分补偿;


  • 财政补偿实力:2021年,作为三明市的医改典型,尤溪县全县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还不如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一家医院的财政投入,这影响了全国大部分地区财政对公立医疗体系后续投入的可持续性。


正是意识到上述问题,2月29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体制改革司庄宁副司长披露,将以地市为单位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让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因势利导,而非行政强压。


之前有一段时期,国内某些地区为了维系乃至擦亮“医改明星”的光环,采取了“每个市县须有医改亮点”“领导干部下基层必看医改点”等过度行政化措施。然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担在肩,地方党政机关工作千头万绪,倘若将医改凌驾于其他工作之上,那么地方就会为了追求医改政绩而大搞“锦标赛绩效”甚至出现“形象工程”。这种做法和前几年部分地区大搞“防疫压倒一切”而忽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的做法无异。


健康政策是一项科学,而非单纯政策。三明医改是系统工程,涉及20多个政府部门、100个细分利益主体,1000多项政策,每项政策都有自己的有效域、无效域、适应症、禁忌症,每项政策还会迭代不同版本。因此,三明医改的政策变量至少有数十万个,政策变量之间的排列组合更是天文数字。


然而,由于没有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导致全中国专家研究三明医改12年,估计也就从经验决策走向循证决策的半路上。这就好像,我们在用一根表皮粗糙的大圆木,想要画出一条偏离度为0.00001度的直线——这是基本不可能的,极少数地方在极少数情形下做得到,纯属侥幸。因此,在没有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情况下,盲目推广三明医改,甚至动用行政力量强推三明医改,其政策负效应可想而知。


因此,三明医改的成功始于“党政一把手牵头”,如果没有党政主要领导对分管副市长张元明及其管理的卫生、医保等部门团队的充分信任、充分支持、充分授权,如果没有在顶层设计层面构建起坚强的领导体制、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明医改不可能走到今天这么远、这么深。


然而,步入改革深水区,新时期医改不仅要靠行政动员,更要靠内生动力。系统重塑健康治理机制与工具,助推多元利益主体实现“正和博弈”与“激励相容”,以达到两大效果:


  • 一方面成功激发各地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改革能动性,变“要我医改”为“我要医改”;


  • 另一方面,在承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益主张的前提下,将其从“以创收为中心”引导至“以治病为中心”乃至“以健康为中心”并因此获得合规收益。


(本文仅代表发言专家个人观点,与其所供职单位或“健康国策2050”官方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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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学术战疫”第一期:破解新冠就医用药难: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主委迟春花(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韧性)、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原会长郭泰鸿(新冠物资应急储备)、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系主任张屹立(新冠疫情省份“脆弱度”排名)


  • 新“学术战疫”第二期:医疗韧性与药品可负担:江苏基层卫生协会书记夏迎秋(基层医疗机构韧性)、同济医学院卫管学院副院长陶红兵(医疗体系整合)、天津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吴晶(新冠药物定价)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一期:启动仪式&专题讲座:医疗管理学大家刘庭芳、卫生法学大家王晨光、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韩布新、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石琦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二期:疾控体系改革: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控中心前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流行病学大家曾光(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三期:卫生应急管理:曾三次给中央政治局讲课的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应急管理大家薛澜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四期:医药创新:中国药促会会长宋瑞霖、国家药监局专家库成员宋华琳、国家药审中心原首席科学家王刚(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五期:小微企业、普通市民/患者保障:广东卫生厅原巡视员廖新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袁伟、杭州“城市大脑”首席技术官申永生


  •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一期《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


  •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二期《“新基建”背景下的未来医疗健康产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及《新型健康服务业监管模式创新》《互联网医疗示范项目指标体系》两项重大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首发式


  •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一期(疫情防控篇):流行病学大家曾光、美国UCLA公卫学院副院长张作风、英国牛津大学终身教授陈铮鸣、德国德中卫生健康管理协会中国主任徐洪波


  •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二期(社会保障篇):中国社科院陈秋霖主任、美国医保中心蔡立明博士、英国国王大学杨维教授、德国医保专家邵晓军博士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一期《医保、医院、医生:如何跳出“猫鼠游戏”》:徐毓才(卫健管理)、蔡海清(医保管理)、邹新春(医院管理)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二期《医疗、医保、医药:患者参与和权益保护》:段涛院长(公立医院患者委员会/患者体验部)、瞿晓颖主任(外资医疗机构患者服务)、王立新秘书长(大型患者组织)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三期《医改重点:“保大病”“保小病”还是“保预防”》:顾雪非主任(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咨询专家)、康韦女士(原研药行业协会RDPAC执行总裁)、徐华锋先生(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四期《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如何全面落地?》:赵淳会长(中国社会办医领域协会领导)、廖志仁会长(大型三甲民营医院创办人)、周萍教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五期《如何保护医疗数据安全、患者个人隐私?》:俞思伟主任(医疗卫生信息化专家)、叶荔姗主任(试点城市数据管理专家)、宁宣凤律师(数据安全法律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六期《反商业贿赂,国家医保局医药招采信用评价解读》:王宏志专家(国家医保局课题负责人)、姚洪副秘书长(协会分管医疗健康信用工作领导)、范可律师(药品招采法律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七期《后疫情时期:如何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苗艳青研究员(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专家)、尹朝霞主任(深圳“罗湖医改”基层医疗重要贡献者)、李杰(基层诊所产业专家、信息化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八期《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健康融入城乡治理》:孔灵芝女士(原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卢永研究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王兰教授(同济大学健康城市实验室)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一期《国家医保局生物制品带量采购前瞻》:张斌院长(武汉医保局胰岛素带量采购试点)、朱斐秘书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抗体制剂带量采购)、洪飞先生(患者组织淋巴瘤之家创始人)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二期《从医联体到健共体:医疗/医保政策如何协同?》:国家卫健委医共体指导专家林枫教授(部委专家)、浙江玉环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院长董寅(医院集团)、健共体(南平)互联网医院院长宋斌(数字健共体)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三期《全人全程的全科医学服务展望》: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袁蓓蓓教授(部委专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合工作委员会主席杜兆辉医生(全科管理者)、北京儿童医院童缘网负责人苏小虎(儿科全科服务平台)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四期《医疗“好差评”模式:医院/医师信用评价与监管》:汪剑锋(福建医保局稽查处副处长)、刘日记(苏州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史岩(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部副主任)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五期《民法典对患者、医院医生、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郑雪倩(医事法)与刘炫麟(医药法)、公益律师韩晓晨(患者服务)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六期《医药/医疗反垄断政策前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成员孟雁北(政策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海涛(反垄断法分析)、律师万江(反垄断案例分析)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一期《医药代表合规转型》:上海药监局原局长唐民皓(政策解读)、彭天曜律师(合规指引)、张廷杰总监(准入策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期《医疗/医药反腐动向》: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王岳(政策解读)、资深医药准入专家点苍鹤(药企策略)、孙超律师(合规指引)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三期《健康政策半年展望会》: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毓辉(健康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宋新(数字健康政策)、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姚岚(医保商保政策)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四期《DRG除外支付》:国家医改云南玉溪DRG项目专家刘芷辰(DRG政策)、“村夫日记”创始人赵衡(DRG对商保与药企影响)、资深政务副总裁陈炳澍(企业DRG实操)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五期《公立/民营医院亏损治理》:湖北省医改办原副主任阮小明(新冠疫情对医院影响)、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专家刘宏伟(公立医院亏损建言)、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领导余小宝院长(民营医院亏损建言)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六期《医保按疗效(健康效果)付费》:国家卫健委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陈英耀(上海医保局试点)、美国佐治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茁(美国欧盟案例)、徐州医保局待遇医药处处长杨义森(医保配套法规政策)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七期《中成药集采: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谢雁鸣(价值评估与真实世界研究)、“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集采竞标:准入路径与报价策略)、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政策体系:打破三大惯例,洞察五大趋势)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八期《惠民保:政企关系与多层次保障》: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咨询专家朱铭来(价值评估模型)、成都市医保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廖凌(“惠蓉保”)、某商保公司部门副总严霄(“共保体”设计)、镁信健康前高管蔡卓(创新药准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九期《创新药放弃医保创新高:标内/标外、院内/院外哪个香?》: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宣建伟(中美对比与价值评估)、上海医保局咨询专家(医保药品落地机制)、准入培训专家徐川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期《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动向与操作规程》: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专家龚忆莼(过度医疗判定)、国家医保局医保法规咨询专家张卿(欺诈骗保判定)、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医保飞行检查常见争议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专家张群(医院医保质量管理)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一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DRG/DIP政策咨询专家杨燕绥(为健康付费与健康绩效评估),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专家指导组组长(医药/医疗类编码进展),国家医保局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临床论证组组长郭默宁(DRG临床质量管理),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支付+”创新医保政策,支付方式改革六大动向)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二期《医学指南/共识:医政管理变局与对策》: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于宗河(专家共识—医学指南—国家诊疗规范:行政监管逻辑)、中国临床实践指南联盟联合发起人、《实用内科学》主编王吉耀(医学指南制定:方法学前置性审查与“推荐意见”合理性评价)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三期《六部委试点城市医疗集团:动向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县域医共体咨询专家林枫教授(镇江模式与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DRG/DIP咨询专家何继明教授(支付方式改革与三医联动)、深圳卫健委陈瑶博士(深圳罗湖模式)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四期《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统筹: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政策咨询专家王超群、法律咨询专家娄宇、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连锁药店专家黄修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五期《药品招采“二次议价”卷土重来:是非与利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专家房志武、医药产业大V涂宏钢(Dr.2)、商业贿赂案件资深律师左玉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六期《北京长峰医院大火:卫生综合监管与防灾须知》:北京城市规划院马良伟老院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海宇副总建筑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吴健院长、社会办医专家张苏华所长


  • 健康治理系列第十七期《五部委打击骗保,医保/医院/药企应对策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家任克华、国家医保DRG临床论证专家冷家骅、湖北医保局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于长永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八期《2023医保国谈:前瞻与对策》:知名药物经济学家胡善联、RDPAC高级总监李京帅、“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九期《2023医保飞行检查:重大变化与院企对策》:某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专家王昊昀、某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周鹏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陶剑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期《医疗/医药反腐整治:医院/药企如何研判/应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主委级专家宋冬雷、世界50强药企前高管丁利华、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课题组负责人梁嘉琳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一期《反腐之后,如何倡廉:公立医院薪酬绩效改革论辩》:中央推广的“三明医改”卫健委领导周显葆、国家卫健委直属医院运营管理部部长宿小满、知名医院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秦永方、有关部委医疗反腐课题组长梁嘉琳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二期《大型医院巡查方案公布:前瞻、问题与对策》:国家卫健委法律咨询专家、反腐倡廉政策咨询专家,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干部,知名医院管理研究所专家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一期《医疗/医药双轨制的秘密》:原国家食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江苏卫健委原副主任李少冬、上海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芬研究员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二期《机构/散户投资人的政策素养》:科技部、工信部生物医药领域评审专家郑玉芬、医疗健康投资50人论坛(H50)2020年度轮值主席杨瑞荣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三期《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动向与对策建议》:海南省原卫生厅长白志勤(省级试点)、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基层视角)、香港教育大学教授和经纬(港台启示)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四期《剖析医保报销堵点:国家医保局大排查》:江西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医保政策视角)、安徽蚌埠医保中心原主任秦鹏(医保经办视角)、《医院管理能力探讨》作者诸任之(医疗管理视角)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五期:《医保-医院-药企“三角债”上榜:成因与对策》:中国劳科院原副院长谭中和(“医保-药企直接结算”与医保局考核)、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姚宇(地方医改真实痛点破解)、西交大一附院医疗管理专家左煌(医院运营管理&合规建设)


  • 茗谈书友会第一期《寻找政策与传播“黄金分割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传播咨询专家梁嘉琳(健康战略传播)、中央网信办咨询专家刘灿国(政策宣传指引)、创新生物制药公关联盟发起人张辉(传播实战经验)


  • 茗谈书友会第二期《中国药品监管史》:北京大学药物政策专家韩晟《中国药品价格监管20年》、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市级集采:合理吗?能行吗?管用吗?》、口腔医院院长/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王聿明《种植牙价格专项治理:医保新政的行业影响与应对》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一期《为乡村医疗卫生能做点什么?》:全科医学主委潘志刚教授(政策解读)、县域健康共同体董寅总院长(区域级一体化管理)、英国伯明翰大学姚弥博士(海外经验)、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郭发刚全科医生(基层院长建言)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二期《为医疗/医药反腐能做点什么?》: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咨询专家王洁教授(医院内控体系)、国务院医改秘书长课题组组长梁嘉琳(制度体系与政策工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评定优秀医保局王敏科长(医保定点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管理)、跨国医药企业协会(RDPAC)合规负责人敬礼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三期《中央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影响与对策》北大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全国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乃子、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所长韩涵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四期:《国家卫健委推一体化诊疗“专病中心”:问题与对策》清华长庚医院副院长魏来、北大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薛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张立强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一期《罕见病公共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顾问李定国(罕见病监管史)、国家人社部/中国银保监会咨询专家郑秉文(罕见病创新筹资与支付)、国家药监局咨询专家杨悦(罕见病立法与监管科学)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二期《脊髓损伤患者综合保障》(倡议书首发):国家重点医院康复专家许涛(诊疗认知)、前中国体操冠军桑兰(国际经验)、公益组织创办人潘美好(国内现状)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三期《保生育健康:“三医”政策能做什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人口战略)、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荣誉院士程利南(妇幼健康)、宁波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院长(“生育友好未来社区”前沿探索)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四期《学生心理悲剧多发,构建公平/优质的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同济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特聘教授黄智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处置指导专家程文红(精神心理治疗)、中央文明办等“心理专家讲坛”主讲任苇(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


梁嘉琳 | 审稿

肖媛丹 |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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