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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基于行动者的社区参与式规划“转译”模式探讨 ——以广州市泮塘五约微改造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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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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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光晔 (1987-),女,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硕士、华南理工大学城市规划硕士,广东工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助教。

* 广东工业大学校青年基金(编号:17ZS0049),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编号:GD19YYS05)。全文见《城市规划》杂志2019年第12期P88-96。(可点击文尾“阅读原文”下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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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在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社区参与式规划、共同缔造成为当前各地实践探索的方向[1-4]。但既有的公众参与理论模型,多是针对公共事件的公众参与程度、过程、角色所进行的静态程序性解释[5-10];缺乏针对空间规划动态过程的公众参与理论解释,同时也缺乏从行动者的角度剖析社区参与复杂过程、探讨参与关键机制的研究。因此,本文从行动者的角度,探讨社区参与式规划的解释模型。


2

要点

研究首先借鉴行动者网络理论(ANT)中的“转译”[11]概念(图1),提出“参与式转译”的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其次以广州市泮塘五约微改造作为案例,通过分析参与式规划的过程,论证及修正研究假设;最后,提出社区参与式规划的解释模型,即在参与中以建构“共识枢纽”为核心要素,以“问题界定、权力责任共享、征召、动员及异议”为关键环节,以“螺旋循环”模式推进发展的参与式转译。

 图1|行动者网络理论转译过程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参考文献12改绘。



3

广州市泮塘五约微改造的参与式规划



3.1 政策背景与行动者网络构成



泮塘五约位于广州逢源大街-荔湾湖历史文化街区内,是广州历史城区中几乎仅见的保留有完整清代格局、肌理和典型朴素风貌特征,多姓宗族共居的乡土聚落[13]。2007年至2013年泮塘五约的更新模式以大拆大建、居民整体搬迁的方式为主。2016年,广州执行新的《城市更新办法》,将泮塘五约列为微改造试点工程项目之一,同时也是唯一依靠公共资本进行实质空间干预的历史城区微改造项目[13]。

研究根据泮塘五约的社会变迁历程与微改造工程的项目环境分析行动者构成(图2)。这些行动者并非同一时刻同时参与,而是在不同阶段里被征召其中。

 图2|泮塘五约行动者网络的构成




3.2 泮塘五约微改造

行动者网络的参与式转译分析


(1) 参与式转译的构建。

泮塘五约微改造初期工程以街道环境整治、已征公房整修、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初期的行动者网络是在政府相关部门、微改造规划设计单位、建设施工单位之间开展;当地居民是被动参与或无参与的状态。因此,在社区规划师开展参与初期,大多数居民都会问“到底什么是微改造?”这与实施微改造的团队存在一定的认知错位。基于认知错位的现状,社区规划师邀请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与微改造设计人员,为社区居民开展“微改造茶话会”(图3)。

 图3|泮塘五约微改造茶话会

在“茶话会”中,许多居民针对微改造工程提出了异议,社区规划师现场记录,会后由相关政府单位提供解释说明,公开张贴说明海报。同时,居民也认为公共空间不仅应方便大家聚会休闲,还要凸显泮塘地方特色,适应于地方文化活动的开展等,而这些问题也成为开展下一阶段参与式转译的开端。


(2)参与式转译的持续开展。

社区规划师通过对居民的深入访谈,逐渐发现“地方历史文化”是可以让大多数居民谈及的共同话题,“传承并发扬泮塘传统文化”则是居民们可以抛开私利、共同努力的目标。但这与政府部门希望“推进微改造开展”目标同样存在错位。因此,社区规划师再次界定核心问题:“微改造如何能更契合未来的公共使用及文化活动?”希望通过“微改造设计方案”与“地方历史文化”非人行动者的公共性,衔接多方行动者,明确“推进微改造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发扬泮塘文化”的共识枢纽(图4)。

 图4|泮塘五约微改造行动者、强制通行点和共识枢纽

因此,社区规划师针对社区公共空间开展参与式规划工作坊,向居民共享空间规划设计权力与责任,建构“共识枢纽”的普遍认同。也进一步征召和动员了以传承地方文化为主的地方自组织成员,扩大了参与转译的利益联盟。


(3) 参与式转译的转换。

在一次社区活动时,居民提出“泮塘历史文化丰富,希望办历史照片展览,发扬地方文化”的诉求。社区规划师随即抓住居民动力翻转的契机,界定这一阶段参与转译的核心问题:与居民合作筹办“泮塘五约过去-现在-未来照片模型展”。社区规划师一方面向社区居民征集老旧照片,共享筹办展览的权力和责任,征召动员新的社区居民加入联盟;另一方面收集历史资料,筹备模型和展板,以模型的方式展示微改造公共空间设计方案,公共活动的举办进一步征召和动员了媒体机构、游客和租客的参与,扩大了参与群体(图5)。

 图5|泮塘五约过去-现在-未来照片、模型展

随后,微改造参与式规划也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成立了以区更新局与街道牵头,社区规划师、居民、媒体、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要成员的“泮塘五约微改造共同缔造委员会”;希望能跨政府部门整合利用资金与政策,达到多主体参与促进地方发展的目标。共同缔造委员会的成立,建构了更为广泛的行动者利益联盟 (图6)。

 图6|泮塘五约共同缔造委员会成立大会



3.3 案例小结:

基于共识枢纽的可持续转译



在参与式转译开展初期,不同行动者之间均存在一定的错位;因此,就必须要透过第一阶段转译的过程,弥补资讯与认知的差距,凝聚共识;利用非人行动者的公共性,确立行动者网络的共识枢纽。开展第二阶段参与式转译,也是建构共识枢纽认同的过程,透过权力和责任共享的机制,征召和动员更多的行动者,扩大参与。在共识枢纽的作用下,逐渐激发了行动者主动参与的动力,开展了第三阶段的转译,同时也建构了更广泛的共同缔造模式。最后,正是基于对共识枢纽的广泛认同,使得微改造工程在后续的不同阶段行动者之间的转译也在持续进行(图7)。

 图7|泮塘五约参与式转译过程分析

4

结论、应用与学术意义

(1)强制通行点(OPP)概念的替换:共识枢纽(common core)。

通过考察研究案例的实证过程发现,异质的行动者形成网络联盟,其强制通行点可能一开始并不明确或并不相同,而是需要经过参与转译的过程,将行动者各自的异议与问题同时呈现后凝聚共识,才会形成可以将各行动者同时带入的共识枢纽。

(2)利益赋予(interessement)概念的扩展:权力责任共享(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to share)。

ANT理论中的利益赋予是行动者网络开展转译的“动力”。但空间规划更多地是涉及公共空间与公共利益,而长期的专业分工与政府包办,致使居民普遍对公共事务保持冷淡或被动的态度,觉得自己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去参与 [14]。参与式规划设计正是希望通过转译的过程与居民共享空间设计的权力,从而激发居民对地方公共事务的责任与地方认同。因此,将行动者利益化的“利益赋予”扩展为“权力责任共享”。

(3)“线性”转译模式的升级:动态“螺旋循环式”的参与式转译。

ANT理论中的转译是线性过程。通过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参与式转译各要素之间是循环结构,也不断推进事态发展;因此,参与式转译的循环是动态推进的螺旋式循环。推动螺旋循环可持续推进的核心,即为“共识枢纽”。

综上所述,社区参与式规划的动态解释模型是以建构“共识枢纽”为核心要素,以“问题界定、权力责任共享、征召、动员、异议”为关键环节,以“螺旋循环”模式推进事态发展的参与式转译(图8)。
 图8|参与式转译解释模型



参考文献:
1  杨嘉莹,徐春.通过社区介入推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J].广东社会科学,2018(5):79-84.

YANG Jiaying, XU Chun. Promot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hrough Community Intervention[J].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2018(5):79-84.

2  李郇,刘敏,黄耀福.社区参与的新模式——以厦门曾厝垵共同缔造工作坊为例[J].城市规划,2018,42(9):39-44.

LI Xun, LIU Min, HUANG Yaofu. A New Model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A Case Study of “Jointly Development” Workshop in Zengcuo’an, Xiamen[J]. City Planning Review,2018,42(9):39-44.

3  刘悦来,许俊丽,尹科娈.高密度城市社区公共空间参与式营造——以社区花园为例[J].风景园林,2019,26(6):13-17.

LIU Yulai, XU Junli, YIN Keluan. Participatory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Public Space in High-Density Cities:A Case Study of Community Gardens[J]. Landscape Architecture,2019,26(6):13-17.

4  侯晓蕾,郭巍.社区微更新:北京老城公共空间的设计介入途径探讨[J].风景园林,2018,25(4):41-47.

HOU Xialei, GUO Wei. Community Micro-Regeneration: Approaches to the Design Intervention of Old City Public Space of Beijing[J]. Landscape Architecture, 2018,25(4):41-47.
5  ARNSTEIN S. The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J]. Journal of the Intitute of American Planners,1969, 35 ( 4 ): 216-224
6  EIDSVIK H. Involving the public in park planning[M]. Canada:Parks,1978: 3-5
7  CONNOR D . A new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J]. National civic review, 1988,77 ( 3 ) :249 - 257
8  RLAND L. Citizen Participation--a tool for conflict management on the public lands [J].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1975, 35(3): 263-269. 
9   CHOGUILL M. A ladder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for underdeveloped countries [J]. Habitat International, 1996, 20(3):431–444.
10  MOSTERT E. The challeng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J]. Water Policy, 2003,5(2):179–197.
11  CALLON M. Some Elements of a Sociology of Translation: Domestication of the Scallops and the Fishermen of St Brieux Bay [J]. Power, Action, and Belief: A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1984, 32:196-223.

12  刘宣,王小依.行动者网络理论在人文地理领域应用研究述评[J].地理科学进展,2013,32(7):1139-1147.

LIU Xuan,WANG Xiaoyi. A Review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tor Network Theory to Human Geography[J]. Progress in Geography,2013,32(7):1139-1147.

13  徐好好,李芃,李睿.五图五书:泮塘五约微改造记录[J].建筑学报,2017(1):113-117.

XU Haohao, LI Peng, LI Rui. Reading, Planning, Communicating, Imaging and Designing: A Record of an Urban Micro-Regeneration in Puntoon Wuyue Village[J]. Architectural Journal,2017(01):113-117.

14  芮光晔. 台湾参与式规划设计的经验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4.

RUI Guangye. Studies of Participatory Planning Experience in Taiwan[D]. Guangzhou: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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