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2019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做好2019年度支持政策兑现,我省近日出台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请点击“阅读原文”),开展2019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
01
重大药械项目研发补助的申报条件是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本省药械企业进入临床阶段的中药新药(1—4类)及中药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化学药新药(1—2类),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1—5类)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项目。
支持方式为对临床前研究按研制费用的20%予以补助,对临床试验按研制费用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兑现差额部分奖励资金。
支持首仿的申报条件是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取得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并落户省内生产的药品品种。
支持方式为每取得1个首仿药品生产批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02
支持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的申报条件是在我省境内建设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库、中药材大数据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项目。
支持方式为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按照关键设备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20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兑现差额部分奖励资金。
03
支持创新型医疗器械推广应用的申报条件是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符合目录要求医疗器械的首次应用。
支持方式为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医疗器械的首次应用,对省内研制单位按单台(套)售价10%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
04
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原料药保障能力建设
“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的申报条件是认定为“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单位。
支持“十大皖药”药材标准研究的申报条件是组织开展“十大皖药”药材标准研究,主导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本省道地药材标准,被列入本省饮片炮制规范品种的研究单位。
此外,还有在改善临床试验条件、支持开放发展、支持医疗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明确了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式。
申报须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可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19年版)》(请点击“阅读原文”),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
各市相关部门请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各1份)、申报材料(各3份)及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至对应省直部门。
省相关部门按程序审核后将于6月15日前将资金安排建议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 | 安徽日报
主办单位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技术支持 | 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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