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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降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通知,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
自2022年4月1日起,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由按车型核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考试科目核定收费标准。三项考试科目中,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仍按原收费标准40元/人·次收取外,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在原相应车型收取280元/人·次、240元/人·次基础上分别降低,其中科目二考试费降低为180元/人·次,科目三考试费降低为140元/人·次。对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费减半收取;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费减半收取。
来源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主办单位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技术支持 | 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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