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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醉酒打人致轻伤二级,9个月后仍安然无恙

沧浪大侠 沧浪闲话 2023-10-16

宋某因为智力残疾的原因,只能在一家足浴店里端茶倒水,每个月领1千多块钱糊口。

不知道她前世积了多少德,竟然于2022年11月12日这天,有幸为一位贵客——陕西商洛交警支队车管所正式民警赵警官——提供服务。

毕竟宋某智力上有缺陷,在服务时出了错,不知是将茶水洒到了赵警官身上,还是在接受赵警官指令时没有一溜小跑,总之惹得贵客十分地不高兴。

贵客不高兴,后果很严重!

喝得醉醺醺的赵警官一怒之下,当即赏了宋某一顿饱拳,如武松打虎一般将其打翻在地。

第二天,宋某去医院检查,结论为“右尺骨骨折、外伤性头疼”。

醉酒之后动手打人,既不是什么罕见之事,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以中国之大、人口之多,每天即使发生个万儿八千起都不足为奇。

我也无意因此怀疑或指责赵警官的人品,毕竟酒醉到一定程度,人往往就不是人了。

问题是:执法机构如何处理,当事人自己酒醒之后如何应对醉酒时干下的混事。

事实是:赵警官酒后发威打人的事一直没有处理。

智力有残疾的宋某是弱者,如果赵警官诚恳地上门道歉,全额承担其医药费、足额补偿误工费,另外再赔点钱,我相信宋某的家人也不会非要追究赵警官的法律责任。

老百姓的要求,就这么低。

但是很显然,这个最低的要求没能实现。

无奈之下,宋某于今年2月13日被家人带去做了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二级”。

轻伤二级的具体标准咱就不谈了,只做一个比较——2022年6月的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被打女子的伤情鉴定就是轻伤二级。

参照这个案件,赵警官将智力残疾人士宋某打成轻伤二级,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4月,受案派出所要求宋某再做伤情鉴定,结果变成了“轻伤一级”——已经非常接近重伤!

但9个月过去了,赵警官依旧岿然不动,案子没结,也没有赔偿。除了他和办案人员是自家人,我想不出其他原因。

难道像海南文昌那位被强奸的女子一样,也是“证据不足”?

非也!

一是赵警官打人的视频清清楚楚,二是现场有目击证人并且愿意作证,三是医院检查和鉴定结论白纸黑字写在那里。

如今事情被曝光了,赵警官开始“后悔”了,“感觉脸红”了,表示愿意承担后果,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照我看,赵警官最应该后悔的,不是醉后打人,而是打人后傲慢地利用自己的身份逃避责任。

我30多年前读大学时,晚上常和舍友们去看录相,以香港黑帮片为主。记得曾经看过这样一个镜头:黑帮分子拿着刀准备砍别人的手之前,先扔下一大沓钞票,给对方做后半生的生活费。

这位姓赵的,连这种黑帮分子的“职业素质”都不如。

总有人说“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其实法律里面并没有这一条,我们也不希望如此。我们只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赵警官也一视同仁地追究法律责任就行了。

面对社会的追问,赵警官所工作的车管所负责解释说已经将他的警服和警官证给没收了。

难道没收警服和警官证也是一种处罚手段?

没了警服和警官证的赵警官还怎么履行职责呢?敢情这9个月他就白拿工资不干活是吧。

警察犯罪后,不处理乃至宽大处理的新闻时有所闻。

仅仅2个星期之前,山西平遥的梁警官醉酒之后索要“特殊服务”不成,对客栈女服务员大打出手。标标准准的寻衅滋事罪,就是不办。

直到在网上引起关注,才“辞退”了事。对追究刑事责任的呼声,干脆就装聋作哑了。

这一次商洛的赵警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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