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住建发〔2020〕170号
总体目标
将阜平县、望都县打造为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县
稳步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中,主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展望到2035年,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
重点任务
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装配式建筑打造成为保定市主要建设模式之一,科学推动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装配率。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
其中,重点规划区域主城区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50%实施装配式建筑;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涿州市、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安国市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40%实施装配式建筑;结合阜平县及望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利好优势,规划打造阜平县、望都县为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市),阜平县及望都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他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
装配式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新建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50%;涿州市、高碑店市、安国市和白沟新城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40%;其他县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20%,并应首先建设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包括分期建设项目)。
附件2:
保定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
文 本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
一、规划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打造京津冀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雄安新区协调联动发展区,根据国家、河北省及保定市对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秉承“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紧密服务联动雄安新区,不断推动保定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在对保定市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经验,结合保定实际情况,制定保定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空间落实和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合理制定规划目标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有序推进保定市绿色建筑工作健康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提升保定市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准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主要手段,强化规划统筹管控,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保障力度,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形成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局面。
三、规划原则
全面摸底,科学规划。全面摸底保定市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布局,对保定市各县(市、区)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水平和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实施过程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制定保定市的规划目标和实施路径,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机制创新,协调发展。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推动保定市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全面发展。加大政府引导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发展引擎,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推广绿色金融,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建筑品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落实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建筑发展道路,在加强规划设计的适应性、开发性和社会参与性的同时,坚持规划设计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以点带面,统筹兼顾。根据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不同的技术特点择优选择试点项目进行建设,加大对试点项目的宣传力度,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保定市实际情况划定重点规划区域,做到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利用成熟绿色技术措施进行规模化建设。充分考虑保定市的发展现状,合理制定规划目标,不断增强承载、聚集和辐射作用,最终达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的建设目标。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引领,不断开拓新思路。积极开发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关键技术,推动创新成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推进新型墙材和高性能门窗的应用。不断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的预制构件形式和工法工艺。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本规划以2019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0年~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根据《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保定市市域(不含定州市)作为规划范围。其中重点规划区域为保定市主城区,包括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重点规划面积334.5平方公里。其中,莲池区规划面积173平方公里,竞秀区规划面积149.5平方公里,高新区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
五、规划分区
(一)目标管理分区划分
根据保定市行政管理格局,以县(市、区)行政边界为基础,将全市规划范围划分为22个目标管理分区,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如表5-1所示。
管理分区划分为各个目标单元。其中,竞秀区12个目标单元,莲池区34个目标单元,高新区10个目标单元。合计56个目标单元。
(三)主城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划分
将保定市主城区目标单元相应地划分为绿色建筑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确定14处核心目标单元,其中核心目标单元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表5-2为主城区各区绿色建筑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区划表。
六、总体目标
以构建国家绿色城市为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京津冀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雄安新区协调联动发展区,实现“一核、双带、双引领”的规划目标,将绿色理念全面融入保定市绿色建筑发展中,“一核”指保定市主城区作为绿色建筑发展核心区;“双带”指将阜平县、望都县打造为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将高碑店市打造为保定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市,以示范带动全市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的建设目标;“双引领”指引领保定市绿色发展转型和人居环境品质综合提升。
(一)绿色建筑
保定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以上要求,同时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到2025年,保定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60%,按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25%,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其中,主城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以上要求,按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65%,按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0%,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5%。
展望到2035年,按一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80%,按二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50%,按三星级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10%。
(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规划期内,全市规划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2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6万平方米,居住建筑9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将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1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7万平方米,居住建筑3万平方米。
(三)装配式建筑
稳步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中,主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展望到2035年,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
(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采用试点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划期内,全市规划累计实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28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将累计实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80万平方米。
展望到2035年,大力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项目达到800万平方米。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期内,全市规划累计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6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将累计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20万平方米。
(六)住宅建筑全装修
积极倡导住宅建筑全装修。到2025年,规划全市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60%。其中,主城区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100%。
展望到2035年,规划全市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100%。
(七)绿色建材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5%,星级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0%,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85%,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90%。
展望到2035年,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0%,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10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100%。
(八)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工业园区、绿色生态城镇
为引导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在城市新区、功能园区成规模建设,保定市规划建设3个绿色生态城区、3个绿色工业园区,并结合河北省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建设2个绿色生态城镇。
七、重点任务
(一)规模化推广绿色建筑
在总体目标指引下,按照“一个重点、五个巩固、四个加快、十二个推进”的推进策略,以目标管理分区的功能定位、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和开发建设规模为依据,将规划目标合理分解至各目标管理分区。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以上要求,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目标分解如表7-1所示。
为有效促进绿色建筑规划目标落地,依据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划分,将保定市重点规划区域主城区规划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不同目标单元。主城区各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新增绿色建筑星级规划目标如表7-2所示。
专栏 1 绿色建筑应用规划层面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实现途径及技术路线 |
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 | 100% | 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2.5平方米 | 集中建成区规划构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及街头绿地”三级体系城市公园系统。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率(%) | ≥30%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开发与地上建筑、停车场库、商业餐饮、交通枢纽站等功能空间紧密结合。 |
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 | ≥95% | 实施“社区共建”计划,打造城市社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构建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范围覆盖率(%) | 100% | 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能力,完善公交线网体系。 |
市政再生水管网覆盖率(%) | ≥30% | 合理规划市政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完善再生水管网系统,增加再生水利用率。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75% |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雨水。 |
下凹式绿地率(%) | ≥50%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利用下凹空间充分蓄集雨水。 |
城市通风廊道 | 规划设计城市通风廊道,利用河流、湿地、绿地、街道等形成连续的开敞空间打造通风廊道,廊道宽度不小于50米,长度不小于1000米。 | |
绿色交通出行率(%) | ≥75% | 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形成安全、连续、通达的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形成安全、连续、环境良好的步行交通系统,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及电动车充电设施,合理配建自行车停车设施,扩大移动支付在公共交通上的应用范围。 |
专栏 2 绿色建筑应用建筑层面控制性指标要求
(二)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以医院建筑、酒店、国家机关办公楼的绿色改造为主;同时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保定市规划期间各目标管理分区内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并与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其中,保定市重点规划区域主城区内竞秀区与莲池区为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重点区,各区规划目标主要由各区核心目标单元实现。各目标管理分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目标分解表见表7-3。
表7-3 保定市各目标管理分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目标分解
行政 管理分区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面积 | 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面积 | 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面积 |
(万平方米) | (万平方米) | (万平方米) | |
竞秀区 | 4 | 3 | 1 |
莲池区 | 4 | 3 | 1 |
高新区 | 2 | 1 | 1 |
满城区 | 3 | 2 | 1 |
清苑区 | 3 | 2 | 1 |
徐水区 | 3 | 2 | 1 |
涿州市 | 2 | 1 | 1 |
安国市 | 2 | 1 | 1 |
高碑店市 | 2 | 1 | 1 |
专栏 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控制性指标要求
(三)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装配式建筑打造成为保定市主要建设模式之一,科学推动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装配率。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
其中,重点规划区域主城区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50%实施装配式建筑;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涿州市、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安国市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40%实施装配式建筑;结合阜平县及望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利好优势,规划打造阜平县、望都县为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市),阜平县及望都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他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
规划期间(2020~2025年),各目标管理分区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见表7-4。
表7-4 保定市各目标管理分区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分解
目标管理分区 | 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比(%) |
竞秀区 | 50 |
莲池区 | 50 |
高新区 | 50 |
满城区 | 40 |
清苑区 | 40 |
徐水区 | 40 |
涞水县 | 20 |
阜平县 | 40 |
定兴县 | 20 |
唐 县 | 20 |
高阳县 | 20 |
涞源县 | 20 |
望都县 | 40 |
易 县 | 20 |
曲阳县 | 20 |
蠡 县 | 20 |
顺平县 | 20 |
博野县 | 20 |
涿州市 | 40 |
安国市 | 40 |
高碑店市 | 40 |
白沟新城 | 40 |
专栏 4 装配式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保定市规划区内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与各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结合高碑店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基地发展优势,重点打造高碑店市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市。保定市各目标管理分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表见表7-5。
专栏 5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五)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普及工作,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的建筑应用。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保定市规划区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与各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保定市各目标管理分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表见表7-6。
专栏 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六)积极倡导住宅全装修
开展全装修住宅试点示范工程,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树立全装修质量标杆,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保定市规划区内住宅全装修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与各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保定市各目标管理分区城区住宅建筑全装修规划目标分解表见表7-7。
专栏 7 全装修控制性指标要求
(七)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引导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高性能节能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的发展利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绿色建材评价活动,加快建设保定市服务雄安新区的绿色建材基地。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保定市规划区内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与各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对保定市各目标管理分区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表见表7-8。
表7-8 保定市目标管理分区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分解
目标管理分区 |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 |||
新建建筑(%) | 星级绿色建筑(%) | 试点示范工程(%) | 既有建筑改造(%) | |
竞秀区 | 50 | 75 | 85 | 90 |
莲池区 | 50 | 75 | 85 | 90 |
高新区 | 50 | 75 | 85 | 90 |
满城区 | 50 | 75 | 85 | 90 |
清苑区 | 50 | 75 | 85 | 90 |
徐水区 | 50 | 75 | 85 | 90 |
涞水县 | 45 | 70 | 85 | 90 |
阜平县 | 45 | 70 | 85 | 90 |
定兴县 | 45 | 70 | 85 | 90 |
唐 县 | 45 | 70 | 85 | 90 |
高阳县 | 45 | 70 | 85 | 90 |
涞源县 | 45 | 70 | 85 | 90 |
望都县 | 45 | 70 | 85 | 90 |
易 县 | 45 | 70 | 85 | 90 |
曲阳县 | 45 | 70 | 85 | 90 |
蠡 县 | 45 | 70 | 85 | 90 |
顺平县 | 45 | 70 | 85 | 90 |
博野县 | 45 | 70 | 85 | 90 |
涿州市 | 50 | 75 | 85 | 90 |
安国市 | 50 | 75 | 85 | 90 |
高碑店市 | 50 | 75 | 85 | 90 |
白沟新城 | 50 | 75 | 85 | 90 |
规划依托高铁雄安创新区、保定深圳园、漕河片区等试点建设3个绿色生态城区。
绿色生态城区内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见表7-9。
表7-9 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
绿色建筑面积比例 |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 |||
基本级以上(%) | 一星级以上(%) | 二星级以上(%) | 三星级(%) | ||
100 | 90 | 65 | 10 | 5 | 50 |
专栏 8 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土地利用 | 混合开发(混合用地单元面积之和占城区总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 ≥60% |
平均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 ≥10千米/平方千米 | |
公共开放空间500米服务范围覆盖城区的比例(%) | ≥50% | |
城区绿地率(%) | ≥38% | |
生态环境 |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 100% | |
绿化覆盖率(%) | ≥42% | |
园林绿地优良率(%) | ≥90% | |
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 ≥70% | |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摄氏度) | ≤2摄氏度 | |
绿色建筑 | 新建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65% |
获得绿色建筑施工示范工程的建筑项目数量(个) | ≥1个 | |
资源与碳排放 |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10% |
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系统全年能源综合利用率(%) | ≥70% | |
市政基础设施采用高效的系统和设备比例(%) | ≥80% | |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总)(%) | ≥8% |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70% |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30% | |
绿色交通 | 绿色交通出行率(%) | ≥75% |
公交站点500米范围覆盖率(%) | 100% | |
产业与经济 | 工业废气和废水达标排放率(%) | 100% |
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
人文 | 城区公益性公共设施免费开放率(%) | ≥80% |
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获得绿色校园认证的比例(%) | ≥30% | |
规划依托高新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南部汽车科技研发区、高碑店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基地等试点建设3个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内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见表7-10。
表7-10 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
绿色建筑面积比例 |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 |||
基本级以上(%) | 一星级以上(%) | 二星级以上(%) | 三星级(%) | ||
100 | 50 | 20 | 5 | 2 | 75 |
专栏 9 绿色工业园区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能源利用 | 能源产出率(万元/吨标准煤) | ≥3万元/吨标准煤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8% |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50% | |
资源利用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95%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90% | |
中水回用率(%) | ≥30% |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60% |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90% |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80% | |
基础设施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具备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90% |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30% | |
产业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30%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30% |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30% | |
生态环境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100%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3% |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吨/万元) | 5吨/万元 |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0.3 |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70% | |
绿化覆盖率(%) | ≥30% | |
道路遮荫比例(%) | ≥80% |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80% | |
运行管理 | 绿色园区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完善 |
规划结合建设河北省特色小镇构建2个绿色生态城镇。以徐水区大王店镇、满城区南韩村镇作为试点进行绿色生态城镇示范。绿色生态城镇内新开工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见表7-11。
表7-11 绿色生态城镇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
绿色建筑面积比例 |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 |||
基本级以上(%) | 一星级以上(%) | 二星级以上(%) | 三星级(%) | ||
100 | 50 | 15 | / | / | 30 |
专栏10 绿色生态城镇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绿色建筑 与建筑节能 | 创建期间绿色建筑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计开工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15万平方米 |
新建建筑及节能改造项目使用国家和省推广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技术产品 | ||
能源利用
| 新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采用清洁供暖方式的比例(%) | ≥80% |
新建建筑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的比例(%) | ≥50% | |
道路及景观照明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及系统比例(%) | ≥80% | |
规划与交通 | 镇区现状道路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 ≥8千米/平方千米 |
镇区现状幼儿园、托儿所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 ≥30% | |
小学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 ≥30% | |
中学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 ≥40% | |
水资源 | 新建、改建项目建有雨水利用设施比例(%) | ≥80% |
供水管网普及率(%) | 100% | |
污水实现收集、达标处理的比例(%) | 100% | |
提升与创新 | 绿色生态城镇建设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 | |
利用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 | ||
绿色生态城镇大型公共建筑(办公、商业、宾馆、科研、文化、教育、医疗、体育、酒店和交通运输)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的绿色建筑面积比例不应低于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总面积的50%。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100%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 ||
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打造保定市绿色建筑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通过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管理等各阶段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提高工程质量与施工效率。打造保定市绿色建筑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方式完善绿色建筑台账,监测各县(市、区)绿色建筑数量及面积信息等数据,逐步完善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加快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既有建筑监测范围,增加动态监测建筑数量,新建公共建筑要同步建设实施用电分项计量,通过能耗计量监测不断增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强化信息化管理,使绿色建筑从重建造向重运营转变。
八、保障措施
强化建设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政府管理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制度,实施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全过程闭合管理,形成建立在强制标准基础上的闭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保定市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建立“政府组织、社会参与、部门负责、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与交流。同时,完善信用管理体系,落实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绿色建筑星级要求,在规划环节中应明确绿色建筑相关指标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针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合规抽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行政处罚。
完善配套政策,激发建设积极性。加大绿色建筑发展财政投入和奖补力度,设立绿色建筑建设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应用于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结合保定市财政水平,研究出台绿色建筑建设、购买、运营环节的绿色建筑扶持政策。尝试引入绿色保险机制,开展绿色建筑金融保险试点研究工作,引入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等金融产品和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并在城区建设中推广应用,利用金融手段配合财政资金激励,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建筑的发展。从绿色建筑建设的全过程出发,制定激励政策,激发城市绿色发展的市场积极性,强化市场主体因素,发挥市场和政府双轮驱动作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辅助的绿色建筑发展机制,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加强能力建设,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引入本地化第三方评价管理机构,形成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机制,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协会,充实专家库能力建设,支持技术咨询、科技研发、评审认证工作。开展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研究,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发展绿色建筑产业,促进建筑产业升级。研究出台财税政策,对绿色建筑产业链相关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者税收优惠,对使用获得主管部门认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和材料给予政策优惠。以中国国际门窗城、河北门窗产品博物馆、高碑店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集成系统技术产业集群为依托,积极推动保定市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交流与合作,打造绿色建筑培训基地,打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和专业平台,孵化绿色建筑研发、咨询、设计和服务公司,形成保定市建筑绿色化发展专业产业链。
开展宣传培训,形成社会共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的宣传和创建行动,提高群众对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活的体验感、参与感。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开展面向市民的绿色建筑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绿色”意识。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加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举办绿色建筑相关的展览展会,积极展示保定市绿色建筑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牵引作用,增强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及信心,逐步形成绿色建筑发展需求市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发展。
九、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绿色建筑:在全寿命期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建筑等级:根据现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被动式技术手段,采用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好的围护结构,运用高效新风热回收技术,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更舒适室内环境的建筑。
全装修: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绿色建材:在全寿命期间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民用建筑:本规范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和装配式木结构。
装配率:装配式建筑中,±0.00标高以上预制构件、部品部件数量占同类构件、部品部件数量的比例。其中,预制构件、部品部件数量比例适用于体积比、面积比、长度比和个数比。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由混凝土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简称装配式结构。
预制构件: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结构构件。
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间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目标管理分区:根据上位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乡镇行政边界、县(市、区)行政边界和各类工业园地域边界为基础,划定的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管理的基本范围。
目标单元:根据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现状基础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情况,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为基础,以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定的明确绿色建筑发展指标要求的基本管理单元。
绿色城市:绿色城市指以美丽和谐、生态优质、低碳环保、节约高效为目标,以生态低冲击、资源低消耗、环境低影响为导向,空间布局适宜协调、生态系统和谐共生、支撑体系完善高效、人居环境舒适健康、治理体系精准智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市。
控制性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针对目标管理分区或目标单元提出的必须达到的指标要求。
引导性指标:为引导某些技术发展方向,针对目标管理分区或目标单元提出的建议达到的指标要求。
一目了然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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