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永兵 | 扩大消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基础
作者简介:
许永兵,经济学博士,河北经贸大学教授(二级),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学家》《经济科学》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6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其中专著《消费行为与经济增长——以中国城镇居民为例的实证研究》获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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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许永兵.扩大消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基础[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1(2):26-32.
摘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消费将发挥基础性作用。中国经济增长正从投资拉动型转向消费推动型,消费是国内大循环的核心动力来源。中国消费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同时扩大消费也面临一些短板。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需要强化需求侧管理,补齐消费需求的短板,打通制约消费需求增长的堵点。一是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部门的收入;二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三是增加社保投入,改善居民预期;四是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定位,降低居民杠杆率;五是增加有效供给,助推消费升级;六是改善消费环境,激活新的消费热点。
关键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求侧管理;居民消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建立国内大循环,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
如何把握好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扩大内需已经持续了20多年时间,但是这次将内需作为“战略基点”,把扩大内需提升到战略的高度,是一个很大的转变。过去十几年里我国的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已经开始较快增长,消费推动型经济增长格局正在形成。现在我们确定要把扩大内需作为一个重大战略,在新发展格局下如何进一步挖掘居民消费潜力就成为非常关键的问题。
一、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
消费作为最终需求,在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引擎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这是为了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需要,也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同时,对于缓解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谓“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是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而言的,体现在消费占GDP的比重(消费率)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的大小。
当前我们消费率明显偏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在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中,要注重需求侧管理,释放消费需求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在国内大循环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注重需求侧管理,让消费的引擎作用更加强劲
2020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管理,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
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需求侧管理不同于凯恩斯的需求管理政策。实践证明,通过凯恩斯反周期的宏观调控手段来熨平经济波动,短期内可能会取得不错效果,但副作用较大,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甚至可能会延误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期。扩大内需不是单纯的刺激总需求,而是要注重需求侧管理。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注重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不断释放消费需求潜力。
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必须依托国内消费市场,扩大消费需求,让消费的引擎作用更加强劲。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消费增长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在逐步增强,消费结构升级趋势非常明显,并且消费增长仍有较大潜力,在扩大消费中仍有不少的堵点和短板,比如居民收入水平、收入差距、消费倾向、消费环境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需求侧管理来加以解决。
(二)消费是国内大循环的核心动力来源
1.中国经济增长正由投资拉动型向消费推动型转变。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比重持续下降,第三产业占比持续上升。同时,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下降(见图1)。从图1可看出,2007年之后,中国出口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2019年我国出口占GDP的比重由2007年的34.7%降为17.4%。所以,可以说内需推动的经济增长格局已经形成,国内循环为主的经济发展局面正在形成。 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来看,2014年以来消费占比呈不断上升趋势,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投资的贡献率(见图2)。2019年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7.8%,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1.2%,两者相差26.6个百分点。2014—2019年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62.6%,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37.2%。因此,可以说我国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已经起到主导作用,中国经济增长正从投资拉动型转向消费推动型。
2.扩大内需的重点是扩大消费需求。从最终需求来看,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有三个: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由于国际经济形势不景气和中美贸易摩擦,短期内净出口难有起色,拉动经济增长主要靠内需即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增长。那么,扩大内需的重点是扩大消费需求还是扩大投资需求?笔者认为,扩大消费需求是扩大内需的重点。
其一,消费是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不是保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有观点认为经济增长是第一位的,扩大消费是为经济增长服务的,我们强调要扩大消费需求,不过是为了保证经济增长。这种认识实际上是错误的。首先,根据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四个基本环节,消费是最终目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进行社会生产最根本的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扩大居民消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其次,把扩大消费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很容易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过于重视投资率,而忽视消费的增长,造成投资对消费的挤出效应。因为扩大投资能够很快地形成新的需求,从而拉动经济增长。而消费需求由于受到居民收入及消费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扩大消费的政策并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二,扩大投资的政策效果与居民消费倾向密切相关,在居民消费倾向偏低的情况下,扩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限。根据经济学原理,投资需求对总需求的拉动效果取决于投资乘数的大小,而投资乘数与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正相关。我国居民消费倾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这造成了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期实行的以扩大投资为重点的扩大内需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中国消费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一)从居民消费率看消费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消费水平绝对值逐年增加,但是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却呈现下降态势并维持在较低水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78—2019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额、居民消费支出额稳步增加,最终消费支出额1978年为2 239.1亿元,2019年增加到551 494.6亿元,增长了245.3倍;居民消费额1978年为1 759.1亿元,2019年增加385 895.6亿元,增长了218.4倍。但整体来看,1978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的变化总体呈现下降态势。1978—2003年,居民消费率一直在40%~50%水平;但是自2004年之后,居民消费率下降到30%~40%,2010年下跌到最低点33.8%。2011年开始,居民消费率有所回升,但是一直没有突破40%(见图3)。
那么,我国消费率是否偏低呢?我们比较一下相同人均GDP国家的居民消费率。2019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0 000美元以上,居民消费率为38.8%。美国、德国、英国在人均GDP达到10 000美元时居民消费率分别为61.2%、68.8%和54.6%。同为亚洲的日本和韩国在人均GDP达到10 000美元时居民消费率分别为67%和54.4%。可见,我国居民消费率明显偏低。如果我国居民消费率能在现有水平上提高10个百分点,将会增加消费支出近10万亿元。
(二)从推进城市化进程看消费潜力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以每年1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加快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9年我国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0.6%。按我国2019年人口总数计算,城市化率每提高1%,从农村转入城市人口就有1 400万人左右,由此将会增加大量的消费需求。但是,由于受到户籍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制约,户籍人口城市化率远低于常住人口城市化率。2019年我国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为44.3%,比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低15.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些大城市的户籍政策向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倾斜,而低学历低技能劳动者想要落户大城市则困难重重。同时,由于户籍附着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财产收益权等政策,一些进城农民工也不愿意落户城市。有学者研究表明,没有城市户籍的外来居民的消费要比当地城市居民低大约30%。程杰等(2020)的研究表明,若流动人口市民化能够实现,那么到2030年流动人口带动消费总量将达到15.8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9.3%,其中由流动人口市民化直接带动的消费增长约8万亿元,相当于4.7个百分点的GDP。
(三) 从收入水平增长和收入结构看消费潜力
从收入总水平来看,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潜在消费能力巨大。根据凯恩斯绝对收入理论,居民总消费与居民总收入呈正相关关系。2019年,我国城乡居民总收入达98.9万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万元。同时,2017年我国中等收入阶层人口(按三口之家年收入10~50万元标准划分)就已突破4亿人,预计到2035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将达到8亿人。中等收入群体快速增长的购买力将为我国消费市场注入强大的动力。
从收入结构分析,2000年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这种变化有利于长期消费的增长。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可预期的消费者稳定收入(劳动收入、利息、房租等)有利于促进居民长期消费,而意外的或暂时性的收入对居民长期消费影响不大,对短期消费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对比2019年和2000年我国居民收入结构,有以下四个明显特点:第一,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体部分,占比超过60%。第二,城镇居民财产和经营性收入占比增长较快,分别增长8.3%和7.5%,这两部分收入属于稳定收入,它的增长有利于城镇居民长期消费的增长。第三,农村居民持久性收入占比上升。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已经逐渐成为收入的主要部分,占比上升了9.9个百分点,这表明农村居民正在摆脱土地的束缚,逐渐走向非农产业。第四,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大幅上升。2019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占比达到20.6%,比2000年提高16.4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国家对“三农”的支持。
(四)从服务消费发展空间看消费潜力
从居民消费结构来看,消费升级态势明显,服务消费占比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末,我国居民服务消费占比上升至50.2%,首次超过实物消费占比。餐饮、旅游、文化娱乐、健康消费等服务消费正成为我国消费增长的重要拉动力量。
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服务消费发展仍有巨大空间。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服务消费比重的不断提升是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表现,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服务消费的比重将不断提高。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在5 000~10 000美元时,随着经济结构服务化转型和中产阶级崛起,服务消费需求快速成长并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当人均GDP超过10 000美元时,服务业高度发达,服务消费需求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因此,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服务消费发展空间巨大。
三、扩大居民消费面临的短板
(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利于居民消费
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国民收入分配状况决定着居民部门总收入的多少。国民收入创造出来后,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政府、企业和居民收入三部分。由于再分配收入是各收入主体最终的可掌握的收入,所以,本文重点分析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情况。
本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数据中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数据,对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进行核算。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各主体收入是初次分配收入与转移收入之和。1992—2018年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的变化趋势如图4所示。
由图4可以看出,我国主体再分配收入格局变化可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2—1999年。这期间主体再分配收入格局变化缓慢,政府所得比重上升了1.4个百分点,企业所得比重和居民所得比重分别只下降1.0和0.5个百分点。各主体收入相对比重变化不大。第二个阶段是2000—2010年。这期间主体再分配收入格局发生较大变动,主要是居民所得比重下降较大,这期间居民所得比重下降了7个百分点,而政府所得比重和企业所得比重分别上升1.7和2.3个百分点。第三个阶段是2011—2018年。该时期居民部门收入占比有所提高,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上升了2.9个百分点,政府部门收入占比下降了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增长0.2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从2012年开始,再分配收入向居民部门倾斜。居民部门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规模相对缩小,得到的社会保险福利、社会补助规模相对增大。
总体来看,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我国居民部门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居民部门的收入份额仍然偏低。从国际比较来看,2016年我国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为61.3%,而同时期欧盟28国的平均水平为69.9%,相差8.7个百分点,而美国达到79.66%。
(二)居民消费倾向偏低
这里重点分析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居民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改革开放初期的20世纪80年代我国城乡居民保持很高的消费倾向,平均消费倾向在0.9左右。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出现了明显下降趋势,特别是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降幅更大(见图5)。1989年我国城乡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分别为0.88和0.89,2019年降为0.66和0.83。1989—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分别下降了22和6个百分点。而美国1959—1992年的33年间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基本稳定在0.91~0.92,日本1965—1993年的28年间平均消费倾向仅下降了0.085 4,降幅仅为0.1%。
关于我国居民消费倾向下降,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经济体制转轨导致的居民预期支出的不确定性增强,强化了居民的储蓄行为,弱化了居民的消费行为。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社会保障制度领域(教育、医疗、养老等)的变革,对居民消费行为发生着变革性的影响,居民未来支出和收入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从而使居民储蓄倾向上升,消费倾向下降。从抽样调查和回归分析的结果看,由于制度变迁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居民预期收入的不确定性和预期支出的不确定性均会引起当前消费的减少,但居民预期支出的不确定性对消费者当前消费需求影响更为显著。第二,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拉低了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分析表明,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对消费需求的增长具有负面影响。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之所以对消费需求的增长有负面影响,是因为收入差距扩大,高收入者所占的比重也就越大,而高收入者的平均消费倾向一般较低,所以居民收入差距越大,社会的平均消费倾向就会越低,也就越不利于消费需求的增长。第三,较强的流动性约束限制了居民消费的增长。随着我国消费信贷从无到有和消费信贷规模从小到大的发展,我国居民面临的流动性约束也在逐步弱化,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中国居民还面临着较严重的流动性约束。
(三)住房消费占比过高
近十几年来,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居民消费结构中住房消费占比不断攀升。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例为10.2%,2018年这一数据上升到24.2%。与此同时,我国居民住房贷款规模增长迅速。2008—2018年,我国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从3.0万亿元增至25.8万亿元。2018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53.9%。除去房贷和车贷后居民消费信贷占比仅占10%左右,远低于成熟市场国家平均30%的比例。可见,住房消费占比的上升挤占了其他家庭消费支出,降低了总需求的增长。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刚需购房、改善购房等的需要,我国居民住房消费特别是一二线城市住房需求仍会保持在较高水平。但在“房住不炒”以及维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政策背景下,各地区将会采取“因城施策”的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性炒房行为。如上海、深圳、杭州等地针对2020年末以来出现的房价过快上涨情况,分别出台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四)有效供给不足
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会使消费者因无法买到合适的产品从而制约消费的增长。当前,我国消费品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总体市场供求基本平衡,部分行业甚至出现产能过剩。但是从结构上看,有效供给不足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高端消费品供给不足。受技术水平的制约,自主品牌的中高端消费品供给不足。根据《中国奢侈品报告2019》提供的数据,2018年中国销售的奢侈品总额超过了1 500亿美元,占全球奢侈品销售额的40%左右,其中大多数消费品品牌归国外所有。二是新产品开发能力不足。由于企业产品开发与创新能力不足,导致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产品多,而精加工、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不能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三是服务消费供给不足。目前我国服务消费在品种、质量等方面还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状况,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服务消费供给还很不平衡。同时,我国服务业在行业标准化以及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还存在严重不足。
四、强化需求侧管理,释放消费需求潜力
需求侧管理把着力点放在需求端、消费者上。消费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收入)、消费愿望(与社保体系的完善程度和供给的适配性相关)。提高消费能力要从改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手,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必须完善社保体系、缩小收入差距、解决居民后顾之忧,解决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则涉及改善消费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与质量升级等问题。强化需求侧管理,要把握好政策着力点,要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重点是补齐制约消费增长短板,打通堵点,释放消费需求潜力。
(一) 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部门的收入
国际经验表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对于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十分关键。我们有必要根据中国的实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一揽子措施,逐步扭转居民收入增长滞后和差距扩大的局面。从国民收入分配的角度看,在总国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提高居民部门的收入必须降低政府部门收入。2019年我国减税总规模达到2万亿元,数千万家企业和数亿民众享受到了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减税降费未来还有较大空间:一是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进一步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降低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三是增加国有垄断企业(国有银行和央企等)上缴利润数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择机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除减税降费外还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 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意味着更多的低收入者不断进入中等收入行列,不仅会改变收入分配结构,也会促进有效需求的大幅增长。我国低收入者群体庞大,占总人口的40%以上,他们的年均收入只占全国平均收入的1/3左右,但他们的消费倾向高。如果我国6亿低收入群体(月收入1 000元左右)的收入能够翻一番,按照2019年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0.83计算,将会增加近5 000亿元的消费需求。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主要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化,通过户籍制度改革等促进农村进城流动人口市民化;二是增加就业机会,通过拓宽就业渠道,推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中小企业,政府通过贷款、补贴等政策鼓励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人员返贫致贫。2020年我国全面完成了精准脱贫任务,为巩固脱贫成果,要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贫困预警、防贫保稳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坚决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
(三) 增加社保投入,改善居民预期
根据前述分析,我国居民消费倾向的大幅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预期支出的不确定性增强强化了居民的储蓄行为。社会保障对启动居民消费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释放居民储蓄。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增加国家福利支出,可以使居民储蓄下降。这主要是因为支出和收入预期影响人们消费和储蓄的行为选择。在支出和收入风险预期较小的情况下,居民的储蓄意愿较弱,消费意愿较强;在支出和收入风险预期较大的情况下,居民储蓄意愿较强,消费意愿较弱。由于社会保障的不良预期而产生的强制性储蓄多为长期性储蓄,这种储蓄具有流动性差、不易变现等特点,因而使用短期性、临时性的消费启动措施,对于释放长期性的居民储蓄作用力度不大。因此,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调剂资金的功能,增加社保投入可起到安定民心、稳定预期的作用。一要加大医疗、教育领域投入力度,降低居民消费心理压力。医疗、教育过高支出预期是制约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二要增加农村社保投入,缩小城乡社保水平差距。目前,农村社保属于起步期,水平还很低,如大部分地区农村60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金只有几十元,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很低。偏低的社保水平极大地压制了当期农村居民消费的增长。
(四) 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定位,降低居民杠杆率
2018年我国居民杠杆率为60.4%,在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处于较高水平,新兴市场经济体平均水平为39.9%。住房是推高我国居民杠杆率的主要原因。住房消费对其他消费产生了较强的挤出效应。因此,要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住居民杠杆率的上升。一是继续严格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的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炒房行为。二是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三是加强对借款人消费行为真实性的审查,在住房按揭贷款上,规范首付款比例与利率,严格审查借款人收入信息的真实性。四是运用大数据分析,加快建立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为金融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五) 增加有效供给,助推消费升级
供给方面我国目前存在如下问题:部分高端消费品和服务消费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要,中低端产品的供给较充足,但在性能、可靠性等方面不能满足消费者要求。要适应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增加有效供给,解决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促进消费升级。一是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创新引领,以高质量产品制造为核心,加快开发自主品牌,提高自主品牌商品竞争力,满足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二是提高服务消费供给能力。积极推进养老、家政、健康、信息、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服务消费供给。推进服务消费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建立和完善服务业行业标准,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促进服务消费健康发展。三是围绕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激发消费潜能,促进消费升级。四是推动传统产业领域升级。从提高产品适用性、性能、功效、可靠性以及外观设计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供给中存量部分的品位和档次,使其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六) 改善消费环境,激活新的消费热点
分析显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将集中在住宅、汽车、通讯、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而农村居民新的消费热点则主要在于耐用消费品和子女教育方面。但是,现行的一些政策以及公共消费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制约了上述消费热点的形成。另外,政府对电信、交通、教育、文化传播等第三产业投资的行政管制,限制了这些产业的发展,从而制约了居民消费。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也制约了居民消费的增长。要激活这些消费热点,必须从调整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入手。一是加强公共消费基础设施(运动场、体育馆等)的建设和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体育文化和娱乐需求,改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二是加强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型消费发展夯实供给和流通基础。政府投入基础资金,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5G、物联网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园区及现代物流体系。三是调整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放心消费。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着力解决居民关心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升居民消费信心。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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