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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为何敢“妄议”新法?

老鱼君 老鱼有话说 2023-09-23

老鱼新号,随便说说

最近,法律圈的朋友们都在聊一个事,那就是新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增加一条内容,要对“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言行列为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现在很多法律界人士都表示反对增加这个内容。其中有人说,是因为“感情”这个东西不容易界定,作为一个法律,不容易界定的东西就可能被滥用。

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关于这个事,胡锡进居然也发了一篇微博。大概意思就是说提出这个立法的人的出发点是好的,咱们中国民族的感情肯定是要维护的,但是这样一条规定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是不是很容易被滥用,他表示了担心。

因此,胡锡进提出了一个建议,要把“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规定具体化。

港真,有时候你不得不佩服胡锡进的文字功底,他就是这样,能把自己本来是内心想反对的一个事情,愣说成是自己想拥护的。然后他会以提一个建议来让你完善一下的名义,来对你的东西进行实质性反对。

为啥?因为所谓的“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这种事情确实是很难有具体规定的。

简单举个例子,你说穿和服是伤害民族感情,那么穿西服算不算呢?你说日本侵略过我们就是伤害了民族感情,但毛子至今还占据着我们自古以来的领土,又怎么算呢?

看明白没有,这个东西是无法具体化的。

也就是说,胡锡进这条微博的本意其实是要反对这条法律的,但是他作为一个爱国的大V,而且又是民族主义的大V,他又不能直接说反对这条法律,因此,他就来了这么一招。

如果有关部门要是真按照胡锡进的要求做了,那就会发现,这条新增的内容其实本身就是和法律的原则相抵触的,因为作为法律,有个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让人明确知道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而这条新法显然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所以,胡锡进的这个建议简直可以说是击中要害了。

那么问题来了,一向善于叼盘的胡锡进这次为啥要突然提出一个暗戳戳的反对意见呢?

胡锡进这么做,当然不是为了完善法治建言献策,而是因为他在这个事里感到了自身的危险。如果这样的法律生效了,那么胡锡进自己就会成为受害者。

胡锡进虽然是个“叼盘民族主义”者,但在他的基本观点里,还是主张坚持改革开放的。

因此,我们经常能看见胡锡进在社交媒体上晒自己,今天和这位美国专家在一起搞学术研究了,明天又和那个韩国学者在一起探讨东亚历史了的事情,但要是给你上纲上线了,这些事其实都可以算是伤害民族感情的。

“我们自己的专家和学者还满足不了你吗?为啥非要和外国的接触?”

就这一句话,老胡就傻眼了。

更何况,胡锡进还说过,他希望自己能够出生在美国,从一开始就是美国人,那样的话,我会生在在一个发达的社会里.......

咱就是说,就胡锡进的这种话,如果新法真的颁布了,“依法”给他定一个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罪!不过分吧?!

这特么的可比穿个和服什么的要严重多啦。

这个还真的不是开玩笑,稍微了解点十年浩劫的历史的人都知道,吴晗、邓拓和老舍这些知识分子们,似乎已经在向胡锡进招手了。

所以,您说胡锡进他能不害怕吗?

最后我想说,每个民族都是有感情的,每个民族的感情都是不容被伤害的,这个没有错,但是大家要知道,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要求人家尊重民族感情是正常的,但也不要把民族情绪当成自己的历史包袱。要放下这个包袱,轻装上阵,这样我们才能融入世界,才能得到别的民族的尊重。

“极端民族主义”是个危险的东西煽动极端民族主义的人,也许能利用民族主义干一些事情。但是,民族主义一旦被煽动起来之后,最终往哪个方向发展、会造成么样的危害?那可就是很难控制的了

所以,一些法制健全的国家,在立法的时候,甚至会专门有些防止极端民族主义出现的条款,比如,日本的小学生是不组织一起唱国歌的,在美国,政府也不允许办电台、电视业和报纸,都是为了防止出现政客煽动民族主义情绪的事情。

见多识广的胡锡进,应该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尤其考虑到自己那些岌岌可危的言论,所以他这次才敢冒险出来妄议“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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