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书生:文化数字化战略触发出版业转型升级系列变化
数字化对于出版业来讲不算是新事物。自2013年起,财政部会同中宣部、原新闻出版总署连续三年推动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中央财政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渠道,支持部委出版社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库建设和行业级平台建设;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应当说,中央财政拿出20多亿元资金,推动一个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体现了国家对出版业改革发展的重视,同时为其他行业数字化积累了经验。
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将文化数字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对标中央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出了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和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战略目标,并把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列入八大重点任务之一。
出版业又担负起新的使命,也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
一、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外部环境变化
同2013年相比,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数字经济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事关国家发展大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1]: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要推动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以视频方式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指出: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创新是亚太经济腾飞的翅膀。我们应该主动把握时代机遇,充分发挥本地区人力资源广、技术底子好、市场潜力大的特点,打造竞争新优势,为各国人民过上更好日子开辟新可能。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牵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为落实党中央的战略决策部署,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对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从8方面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作出总体部署。
我国数字经济如火如荼,驶入快车道。统计测算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超45万亿元,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39.8%[2]。另据中国信通院分析,2021年45万亿元的数字经济规模中,数字产业化占比18.3%,规模达到8.35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3%;产业数字化占比81.7%,规模达到37.1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2.5%[3]。
统计测算数据表明,产业数字化是目前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按照中国信通院统计测算口径,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产业数字化,即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车联网、平台经济等融合型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4]。
统计口径上,文化新业态同产业数字化比较接近。文化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分别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5],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体娱乐[6]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6.5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调查,2021年,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9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9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7],占比33.3%。
很显然,同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中占比81.7%相比,文化新业态占比33.3%显得很低,说明文化数字化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路径变化
同2013年相比,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条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建设,为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能、创造了新条件、规划了新路径。
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是《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的8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包括新闻出版单位在内的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利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什么是国家文化专网?它同互联网有什么不同?
过去经常提到一个概念,叫“三网融合”,其中的三网分别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8]。遗憾的是,一提起网络,多数人认为就是互联网,这是片面的。互联网之外还有两张网,即电信网(包括移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即有线电视网)。
国家文化专网就是依托有线电视网而形成的,它是同电信网、互联网平行存在的。
为什么不是互联网,而是国家文化专网?
众所周知,到2035年要建成文化强国。当前,文化强国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应该是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发展不充分,集中表现在数字化文化供给与数字化文化需求之间的缺口很大,互联网信息内容的文化占比和含量均不够高。一句话,在供给和需求这对矛盾中,供给不足以至于短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数字化时代,数据是核心生产要素。要解决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发展不充分,当务之急就是发力供给侧,将中华民族积淀了五千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要素,使其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
我国是文明古国,文化资源大国,这些年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推动文化数字化,积攒了海量的文化资源数据,建成了若干数据库或媒资库。来源于文化资源的数据,要真正成为生产要素,目前的首要问题是数据安全,如果数据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任何文化机构都不会将文化资源数据释放出来。保障数据安全,互联网显然没有优势。
有线电视网始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即部分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闭路电视系统。上个世纪90年代,原国家广电部组织规划并建设起行政区域性的有线电视系统。截至2021年底,已建成4万多公里的国干网、220多万公里的省干网以及覆盖全国3.36亿家庭用户的接入网[9]。
提起有线电视网,多数人第一印象首先是电视机、看电视。这是误解。其实接电视机的(有线电视网)那根线,同原来接电话机的(电信网)那根线,在功能上是一样的,都是传输信号,所不同的是,原来接电话机的那根线,并没有接电视机的那根线“粗”,因为电话是语音,电视是图像,传输视频比音频“带宽”要求高。当然,随着技术进步,光纤传输已普及化,光纤入户已普遍化,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在技术上已经差别不大,但有线电视网的“闭环”属性并没有因此发生改变。
恰恰是属性上的“闭环”,使有线电视网成为数据安全的“天然屏障”。换言之,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有线电视网同电信网、互联网一样具有数据传输功能,但在数据安全上,有线电视网具有明显优势。依托有线电视网而形成的国家文化专网,在保障数据安全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接下来的问题是,国家文化专网能干什么?
首要功能就是贯通“数据孤岛”,即把各级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接入国家文化专网,让作为生产要素的文化资源数据、作为生产成果的文化数字内容,在这张放大的“局域网”内毫无障碍、毫无顾虑地顺畅流转。
相对于互联网时代将消费推向极致,催生一系列消费的新模式、新方式、新业态,数字化时代将生产推上新高度,数字技术引发生产方式一系列革命性变革。换句话,互联网触动的是消费,数字化撬动的是生产。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引下,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路径,从倚重互联网向接入国家文化专网“转轨”,正是顺应了数字化时代的大趋势。
路径的变化必然引发思维方式的变革。是时候将数字化转型升级回归于、聚焦于生产,重塑出版业的优势。
三、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生态变化
《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以国家文化专网为纽带,从供给到需求,从资源到生产再到交易和消费,构建起全新的现代化文化生产体系,为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创造新的生态。
1.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
这些年,宣传文化领域进行过多次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启动了多个数字化建设工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文化专题数据库,包括出版业建成的多个数据库。依托我国主导的信息与文献相关国际标准,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把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起来,把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起来,把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起来,把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关联起来,就可以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最终目的是将中华民族积淀了5000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要素,使其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从中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全景式呈现中华文化。
2.推动文化数据资产化
这些年,几乎每个文化机构都积攒了一些数据,建成了不同专题的数据库,但数据的使用率不高,资产化程度更低。如何破解文化数据资产化这一难题,成为数字化转型升级不可逾越的课题。《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对此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指引:
一是推动文化机构将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也就是说,不要泄气,继续推动文化资源数据化;
二是将凝结文化工作者智慧和知识的关联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短短一句通俗的话,道出了文化数据资产化的理论依据,即关联数据是文化工作者的劳动成果,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价值,资产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三是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也就是说,数据变现是资产化的现实形态。
3、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
常常听到有人埋怨,有数据不知道怎么使用。说白了,就是尚未打通消费“最后一公里”。《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给出了解决方案:
一是开拓文化消费的新场景,即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
二是巩固和扩大展示空间,即利用现有文化教育设施和公共场所,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文化教育设施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等,公共场所包括旅游服务场所、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
4、健全文化数字化服务体系
文化数字化是个复杂的巨系统工程,子系统数量众多,相互之间产生非线性作用,构成互相协同与合作的自组织系统。在自组织系统中,服务是多方面的:
一是文化资源数据的存储、传输、交易和文化数字内容分发服务,以及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这是文化数字化的基础性服务;
二是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专业服务,这是文化数字化的关键性服务;
三是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标识解析、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结算支付等服务,这是文化数字化的增值性服务;
四是衔接互联网消费平台,为文化数字内容提供多网多终端分发服务。
5、加强文化数字化全链条监管
数字化时代,数据安全是核心竞争力。《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用了很大篇幅为文化数据的安全保障进行制度设计:
一是制定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在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传输存储及数据治理等环节实现全覆盖;
二是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中华文化数据库数据入库标准,发挥好国家文化专网网关物理隔离作用,对数据共享、关联、重构等主体实行准入管理;
三是加强文化消费新场景一体化监管,确保进入传播或消费渠道的内容可管可控;
四是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
四、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业态变化
这几年,笔者反复在提出一个问题:未来的图书究竟是什么样式?这是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绕不过去的课题。
根据笔者的构想,在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引下,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将数据关联纳入经常性工作,为本单位的数据加以标识和标注,属于内关联,形成关联链;其他单位在国家文化专网对已形成的关联链再标识和标注,就属于外关联,形成了更大范围的关联链。未来的文化业态,或许以关联链面目出现,关联链将成为文化机构的新产品。
消费者购买关联链访问不同文化机构的数据库,无论建设数据库还是生产关联链,都能够获得收入[10]。
举例说明:原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只有一种辅导教材,什么学历背景都用一套书。未来的图书形态应该是根据不同的学历背景,提供不同的辅导教材——“千人千面千样书”。通过给不同学历背景的人提供不同的关联链,把存量数据都利用起来,用谁的数据就给谁付款,图书的新样式就出现了。
值得重视的是,接入国家文化专网的文化机构,不只是出版社,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博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党报党刊、通讯社等新闻单位,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录音录像、唱片等文化生产单位,也会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如果把出版社自己完成的数据关联,比作“内关联”,在国家文化专网就可以完成“外关联”,图书就从过去的文字加图片的基础上,增加音视频元素,甚至丰富为场景化、沉浸式、交互型的新样式,出版社的“编辑”就真正成了“编导”,角色转换激发创造力。
此外,图书不仅在样式上“华丽转身”,更重要的是可在定价上实现突破。图书未来的样式不再是“版”而是“链”,就不能按纸质版一定的折扣来定价,应该属于服务性收费,除一次性收费,还可以按照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收取年费。更何况,关联了音视频,加上场景化,图书未来这样的“链”就更值钱了。
搞清楚图书未来的样式,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方向和目标才清晰。靠“撞击反射式”摸索,或“有病乱投医式”跟风,就摘不掉“互联网打工仔”的帽子。
参考文献:
[1]习近平:牵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海外网,2022-07-24。
[2]从11万亿到45万亿!中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升至39.8%,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2022-07-11
[3]中国信通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2022-07-08
[4]中国信通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
http://news.sohu.com/a/566132803_121123919
[5]指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OTT)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集成播控活动,《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
[6]指充分渗透数字化技术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包括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利用数字化技术和信息化平台、借助数字化设备进行的文化艺术活动,专业从事体育比赛、训练、辅导和管理的组织所进行的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彩票活动。不包括新闻业、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数字出版,《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
[7]国家统计局,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6.0%,两年平均增长8.9%,国家统计局网站,2022-01-30
[8]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中国政府网,2010-01-13
[9]吕建杰,紧抓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新机遇,为广电网络转型发展注入新动能,《广播电视网络》,2022(8)
[10]高书生,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与布局,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5)
作者:高书生,中宣部文改办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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