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万众一心 阻击疫情】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平罗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病患者免费诊疗政策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严格落实确诊、疑似患者和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先救治、后清算”的规定,做好疫病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确保自治区关于疫病患者实行免费诊疗的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和救治。
二、放宽门诊大病患者单次处方限额
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医疗机构针对门诊大病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配药次数,降低患者在医疗机构交叉感染的风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允许将单次处方用药量放宽到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三、确保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有序开展
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全体医务人员责任重、压力大,各医疗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数量,克服人员不足困难,确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工作有序开展。避免因医务人员数量不足,造成患者在医疗机构长时间排队和滞留,引发新的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隐患。
四、保障医保费用结算及时拨付到位
各医疗机构可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及时完成当月正常医疗费用的申报,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报备,暂不逐月报送纸质结算报表。可根据费用发生情况,及时向县医疗保障局申请费用拨付,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和参保患者费用报销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