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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9年渔业保险变革里程碑:专业互助保险社破冰!渔业承保有多难?

智慧君 A智慧保 2022-08-05

作为农业中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产业,渔业在经历了近30年的商业保险保障缺位后,终于等来了保障“春天”。

2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批复,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建,筹建期为一年。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也将成为中国保险市场上的第一家聚焦渔业的互助保险公司。

在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建的同时,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海南4家省级分支机构也要同步筹建。总分公司同步筹建,这样的情况在历来的保险公司筹建中并不多见。

可以畅想,未来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落地,有望给中国保险业在互助领域的创新发展带来新生机。


第七家互助保险社落地111家会员发起

追溯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起源,其实早在2020年5月份就已提出。


当时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就针对成立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提出了想法,并按照“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的思路,形成了渔业互助保险系统整体改革方案。


根据方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牵头联合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而该机构为专业性的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脱钩后和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以借款方式注入,并且要遵循“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开展渔业行业内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等经银保监会核准的保险业务,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和农业农村部的行业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照以上计划,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应该在2020年内完成申报、筹建、开业等工作,但这一计划直至今天才得到批复,相当于距离此前预设的筹建时间延迟了近3年之久。


但无论如何,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筹建获批,不管是对中国保险业,还是对中国渔业的发展来讲,都是具有突破性的大事。


银保监会给出的批复信息显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初始运营资金为5亿元,注册地在北京,拟任董事长为杨斌,拟任总经理为张竞。


发起会员有111家(名),包含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则波等。


按照属性分类,这些机构多是一些非营利性的,且专注于渔业事业互保互助的行业性组织。而且在此之前,这些行业组织也曾开展过渔业互助保险的相关业务。但从本质来看,依旧与商业保险有一定的区别。


此次,111家发起会员聚集在一起,合力成立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不仅创造了中国保险市场上保险机构又一新思路,而且从本质上改变了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的模式,“非营利”走向规范化。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也成为中国保险市场上第一家专注于渔业保障业务的保险公司,并成为中国保险市场上的第七家互助保险公司。


渔业风险难把控商业保险长期“缺位”

众所周知,渔业归属于农业,一直以来都是“靠天吃饭、靠水吃饭”。这个经常被从业者戏称为“三年奔小康,一年赔精光”的行业,因高风险、高投入的特性,常年被保险公司列入“非保障”范围。


一边是保障欠缺,一边是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双重夹击下,渔民因灾返贫的现象并不鲜见。而作为以对抗风险、发挥保障作用存在的保险业,却也在面对高风险的渔业时犯了难。


据悉,随着我国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转型,在与利益的博弈之间,诸多保险公司在1993年后开始逐步退出渔业保险市场,背后的主要原因是渔业突发性较强的自然灾害及高额的赔付率,与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盈利目的相背离。2010年,虽然有险企试水水产养殖保险,但高达70%乃至80%以上的赔付率,还是吓跑了很多公司。


近年来,虽然政府不断号召保险公司积极承保,但险企们仍然不敢“以身犯险”。长此以往,渔业保障严重缺位,渔民们也不可避免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在面临较大经济损失时束手无策。


因此,为了尽快填补渔业保障缺位痛点,渔业互助保险应运而生。资料显示,渔业互助保险是指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渔业从业者自愿组织起来,以分摊金的方式预交风险损失补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渔业互助保险不同于一般的由保险人缴纳保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模式。而是由政府、保险组织(以渔业互保协会为主)、被保险人(渔业从业者)三方承担一定的保险金额,按照渔业互保条款,由保险组织负责承保,渔业保险各部门相互配合,坚持“互助共济”原则,减少渔业生产过程中损失的一种保险制度。


从我国当下的情况看,渔业互助保险的相关业务是由各个渔业互保协会来承担。不过,因身份性质的制约,“非营利”的渔业互保协会很难将规模做大。


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渔业互保全系统累计承保渔民1399.54万人(次),承保渔船100.71万艘(次),提供风险保障3.94万亿元,共计为1.45万名死亡(失踪)渔民、11.69万名受伤渔民及11.32万艘全损或部分受损渔船支付经济补偿金78.22亿元。


但这些数据相较近3万亿的渔业大市场、1700多万人的渔民来讲,覆盖范围还远远不足。而且基于一些行政背景,渔业互保协会也很难提供高风险的保险产品。


而今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到来,则有望发挥保障范围更广、保障能力更强的优势,将渔业互助保险推向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模式。


渔业保险迎春天仍有难关待攻克

事实上,除了承保难盈利外,让保险公司真正望而却步的原因是,渔业承保厘定保险责任比较困难。


“渔业是一个需要专业养殖技术和风险管理的高风险行业,长期面临洪涝、冰冻、台风、病害等自然灾害、养殖风险,急需保险保障。”在2020年举办的一次农业保险论坛上,太保财险农险部总经理助理李烈曾这样表示,但他也同时指出了我国渔业保险产品开发难度大、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


虽然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获批筹建,但从当下看我国渔业互助保险,仍然有很多难关需要克服。


如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较为欠缺。现行的《保险法》偏于商业风险管理,而作为试点的渔业互助保险,此前是由非营利性组织开展,显然难以适用。虽然有《农业保险条例》专门针对农险进行规范,但在一些涉及渔业承保的运作模式等,还缺乏针对性管理。


此外,政策支持力度也存在不足。由于渔业保险领域存在很高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使得诸多保险公司有所顾忌,阻碍了承保的积极性。为了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渔业保险业务,一些政策红利或补贴可慢慢推进。


同时,风控方面也仍需加强预测及管理。目前能够在渔业的各个环节甄别风险、记录风险、预测风险,并了解风险的预防措施和风险对产值的影响,是保险业在渔业领域开展业务的重点关注内容。专业人士建议,未来,保险公司可从物联网、生物识别技术方面进行突破,利用技术创新开拓渔业保险新蓝海。


除此之外,产品设计、承保规范、核赔标准、理赔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说,虽然渔业互助保险迎来破冰,但对于未来发展,市场化的渔业互助保险仍将面临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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