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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平台停机公告!!!

晋城医保 2021-10-14


停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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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晋城市将统一切换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具体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自2021年10月20日18时起 ,停止使用现有的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同步暂停使用晋城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和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2021年10月31日零时起 ,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逐步恢复办理医保各项业务。


三、系统切换期间医保征收缴费业务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2021年10月10日零时前已经上传税务平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据、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数据,参保单位或个人可在2021年10月15日零时前去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业务。未按时办理缴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未缴费已经上传税务的征集流水号统一进行作废处理,待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再做处理。

(二)2021年10月10日零时后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停止在“单位网厅”和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保缴费业务,不再生成征缴数据,不上传税务平台。

(三)2021年10月3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新的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恢复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保缴费业务办理。

(四)2021年10月15日零时,暂停税务部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传输;2021年10月31日零时,恢复税务部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传输。



四、暂停医保业务范围

停机切换期间——

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门诊统筹、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

暂停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暂停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

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五、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按照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工作原则,停机切换期间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办理相关业务,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办理。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要耐心向参保患者解释,积极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01

本地住院费用结算业务




1.在系统切换前,本地医疗机构需在2021年10月19日18时前,将在院医保患者转为出院或自费登记,等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2.精神病专科医院在院患者2021年10月19日18时前必须全部办理出院结算,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登记,10月31日在新医保平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因新旧系统切换产生重复收取患者起付线多收退还。


3.在系统切换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应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医保结算。新住院的参保患者先自费登记,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此项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患者说明情况,并主动联系办理。)



02

门诊就诊业务




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需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可由定点医药机构在新医保平台中补录就医、购药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系统切换前,已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的参保患者,可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10月19日18时前一次性开具足量所需药品。系统切换期间,新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的参保患者,以审批表认定时间为准,可在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到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补录就诊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03

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已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住院且在旧系统停机前未出院的,由医院在院内结算系统中办理转自费,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

无法办理联网出入院结算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在系统切换期间,自行外转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符合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本次晋城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

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

由此带来的影响和不便

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应急咨询电话



晋城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综 合 组

0356-2218717

待遇一组

0356-2218169

待遇二组

0356-2218167

征 缴 组

0356-2218168

城  区

0356-2183976

泽州县

0356-3017898

高平市

0356-2358895

阳城县

0356-3201055

陵川县

0356-6200907

沁水县

0356-3181589



如有其它工作调整

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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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编辑 | 李雅琦

 统筹 | 吕 媛
      审核 | 王 储  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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