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事关所有中小学生!河北1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沧州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作业和睡眠管理
小学上课不早于8时20分,初中不早于8时
5月27日,沧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和学生睡眠管理。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可根据儿童特点,适当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简单易行的手工制作等实践体验类作业。
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学校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不硬性要求每位学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确保作业难度水平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标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时20分,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时。
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其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时20分,初中一般不早于8时。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必须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提前开门、教师看护、保证安全。
编辑|秦秋朵
点击可直接观看更多精彩请关注
支持我们请点赞→点亮“在看”→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