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河北2市中小学放暑假时间来了!注意!省教育厅发布最新通知!
截至目前,河北已有2市公布
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
↓↓↓
唐山
近日,唐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绍辉就唐山小学放暑假的问题,在相关平台作出回复:根据唐山市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小学2021年7月10日正式放暑假,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唐山市全日制中小学
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表
秦皇岛
根据秦皇岛市教育局此前发布的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历及寒暑假安排的通知,秦皇岛市中小学将于2021年7月12日放暑假。
注:各地暑假放假时间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近期
一些地区陆续公布了
2021年暑假时间
↓↓↓
部分中小学2021年暑假时间
北京:中小学生在7月15日到8月31日之间放暑假;
上海:中小学生放暑假的开始时间是7月1日;
天津:小学生、初中生以及高中学生于7月12日开始放假,暑假时长为49天;
重庆:小学于7月3日放假,中学则晚一个星期,将于7月10日开始放假;
江苏:中小学生的暑假开始时间是7月1日;
安徽:小学生将在7月4日开始放假,8月31日返校上课;
四川成都:小学生、初中生以及高中学生在7月17日开始放暑假;
福建福州:中小学将在7月1日开始放假,收假时间是8月31日;
浙江宁波、杭州等地的中小学将于7月5日放假;
贵州遵义:小学、初中以及高中暑假分别从7月10日、7月17日开始放假;
内蒙古包头:中小学将在7月17日放暑假;
山东济南:小学以及初中将于7月7日开始放假,高中阶段学生暑假的开始时间是7月14日。
部分高校2021年暑假时间
北京
陕西
广东
注意
1.表格数据统计于各高校校历,仅供参考,如有时间变动当以学校通知为准;
2.因部分高校暂未公布,本表为不完全盘点,欢迎其他高校同学留言补充指正。
从表格统计数据来看,2021年的暑假,大部分学校的放假时间在7月左右,只有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在6月就放假!而暑假结束时间,多数在8月底,暑假时长基本在30天以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暑假放假时间最长,足足有79天!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大力促进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严格管理招生计划
《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各市要将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2000人以内,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新的大校额、大班额。各市要将各民办普通高中2021年在审批地以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以内,并逐年递减。各市教育局要协商其他市教育局,确定本市域民办普通高中在其他市的招生计划。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经协商可在审批地外招生。最迟从2024年开始,民办普通高中只允许在审批地招生。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通知》要求,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落实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保障随迁子女上高中权利。各市要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按照不低于招生总计划8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公办、民办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各市可以选择部分开设体育、艺术、小语种特色课程的普通高中,在本市域范围内招生,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有特色发展。
这些学生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
《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学籍注册。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转移电子档案。不得为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
严禁违规招生
《通知》强调,严禁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责任。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还强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良影响。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在招生录取阶段,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解读,通报近年来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升学权益。
编辑|艺颖
点击可直接观看更多精彩请关注
支持我们请点赞→点亮“在看”→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