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疾控:非必须不出境、不出差、不旅行!12市发布最新通告……
衡水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1〕8号)
自2021年7月20日南京禄口机场检出9例阳性病例以来,南京禄口机场引发的本土疫情感染人数不断上升,传播链不断延长,多地报告了此次疫情的关联病历,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已达55个(高风险地区5个,中风险地区50个)。我市输入性、聚集性疫情风险陡然增加。为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7月6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南京江宁区、溧水区、沈阳大东区、宿迁泗阳县、四川绵阳涪城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衡返衡,已来衡返衡人员和确需来衡返衡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按照7月28日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通告,张家界魅力湘西剧场7月22日晚第一场(18:00-19:00)魅力湘西的所有观众均属于高风险人群,请在我市的此类人员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应满足居家隔离有关要求,凡不能满足要求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请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衡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三、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五、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六、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病毒传播、降低疫情风险,7月25日起衡水市已开放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种需求。请15岁以上无禁忌症的人员积极进行预约登记,有序前往接种场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沧州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近日,南京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截至7月28日24时,南京市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增至171例,安徽、辽宁、广东、四川、北京等多省市均报告新冠病毒肺炎南京关联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就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国内54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沧返沧;已来沧返沧人员和确需来沧返沧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对近14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三、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含南京市江宁区全域、溧水区全域(除高风险地区外))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14天单人单间居家医学观察,并分别于居家医学观察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四、对近14日内有国内重点地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低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待出期间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对南京市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沧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六、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等各级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八、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九、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强化进出管理。商超、酒店旅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学校、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十、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防感染、防发病、防重症和死亡,降低疫情风险。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7月26日起我市已开放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请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在校生请积极主动进行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十一、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定州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定返定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不断蔓延,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
一、2021年7月6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南京江宁区、溧水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定返定,已来定返定人员和确需来定返定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定返定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自有中高风险地所在县、市其它地区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单人单户居家健康监测。
二、请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返定后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报告。
三、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好基层“哨点”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五、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
六、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措施。按时接种新冠疫苗是建立全民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请无禁忌症的人员积极进行预约登记,有序前往接种场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配合!
定州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辛集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
来辛返辛人员健康管理的
通 告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恶化,国内疫情严峻复杂,输入风险压力巨大,全市上下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绝不能松劲懈怠、麻痹大意。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辛返辛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传播链已波及多个省(市),并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当前正值暑期,也是旅游出行的高峰期,人员流动频繁,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十分重要。为此,7月29日,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致全省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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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差、旅行,尤其是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避免外出,老人、慢性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不建议远行。如确需前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做好行程规划,准备充足的口罩、免洗手消毒品等防护用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冀后,了解当地的防控隔离政策,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特别是与确诊病例行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重合的人员,务必报告并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公交车、地铁、机场候机室等公共场所,要坚持佩戴口罩,配合落实验码测温等措施。
三、加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尤其是外出旅行归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积极接种疫苗。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措施。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积极预约接种,已经接种了第1剂次还需接种第2或第3剂次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工作;目前河北省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经开始,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关注本地教育机构、社区的通知,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当前正值汛期,降雨频繁,一定要注意防雷避雨;注意饮水安全,不喝生水;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注意劳逸结合,保持作息规律;保持环境整洁,防止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传播。
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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