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公布!多人被查处!涉石家庄新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深泽县等河北26县区!

点击蓝字关注👉 河北新闻网 2022-05-03
点击蓝字↗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右上角「···」→「设为星标」 ,您将第一时间收到最新推送!请加星标,看河北新闻网上新!


石家庄石家庄市新华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石家庄市新华区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新华区杜北街道纳帕溪谷社区工作人员刘文利违规为自己办理残疾军人证问题。2013年底,刘文利在区民政局负责优抚安置工作期间,伪造了相关证明材料,为自己办理残疾军人证,并从2014年1月开始领取伤残军人补贴。2020年8月,刘文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杜北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对刘文利予以辞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石家庄市新华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华区住建局安监科负责人瞿桂林、建管科工作人员李淑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瞿桂林、李淑维多次接受被监管企业宴请,收受被监管企业赠予的礼品和购物卡。2020年8月,瞿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李淑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鹿泉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石家庄市鹿泉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石家庄市鹿泉区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副校长田文献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11月,田文献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且未按规定报备。2021年7月,田文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栾城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通报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石家庄市栾城区栾城镇西不落营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彦芳、原村委会主任白增仁违规收取村民水费问题。王彦芳、白增仁任职期间,违规收取村民水费,且收支不记账、坐收坐支。2020年6月,王彦芳、白增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栾城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石家庄市栾城区住建局原副局长刘建军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刘建军任石家庄市栾城区住建局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某合作单位超市购物卡共计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刘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刘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井陉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井陉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井陉县上安镇上安西村委委员高红霞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9年10月16日,高红霞为其女超标准操办婚宴,且未按规定报备。2021年2月,高红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正定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正定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正定县正定镇北贾村党支部书记王玉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11月22日,王玉华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的方式为其子超标准操办婚宴。2020年12月,王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正定县纪委监委关于正定新区三里屯街道原党工委书记王猛履职不力问题通报


2015年,王猛任三里屯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他人利用假地槽,骗取征收补偿款,至今未追回。同年,在大临济村拆迁工作中,三里屯人大工作室原主任房某某、三里屯党工委原宣统委员张某某、大临济社区支部书记李某某、副书记李某某四人因涉嫌职务犯罪,分别被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王猛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王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正定县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正定县南岗镇下水屯村党支部委员吴学敏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8年12月,吴学敏在为本村村民办理户口分户时,违规收取群众500元费用并用于个人消费。2021年5月,吴学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乐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新乐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问责典型问题


新乐市水利局原执法二中队队长李文章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李文章在关停自备井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造成部分自备井该关停未关停。2021年7月,李文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处分期六个月)。


晋州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晋州市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晋州市总十庄镇跐鼓张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魏铁坡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魏铁坡在村财务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1200元。2021年8月,魏铁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赵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赵县纪委监委最新发布关于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职级干部李瑞林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的问责通报


根据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赵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在2020年底达到土建完成、设备具备联调联试条件。李瑞林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统筹协调不到位,推动不力,致使该项目南侧外立面未能及时封闭,赵县未完成2020年建设任务。2021年9月,李瑞林受到警告处分。


平山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平山县平山镇北石桥村原村委会委员杜永岗接受监察调查


平山县平山镇北石桥村原村委会委员杜永岗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无极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无极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建筑稽查工作监管不力问题通报


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增友监管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张增友对建筑稽查工作监管不力,未发现该县某在建住宅楼违法建设负一层设备间等问题,导致强降雨天气期间,该住宅楼临街便道塌陷。对此,张增友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8月,张增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极县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


无极县行政审批局商事登记科科长田根红等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田根红等7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解释业务流程,不一次性告知事项,态度恶劣,语气生硬,对办事群众故意刁难,导致群众多次办不成业务,然后通过各种方式,迫使部分群众将业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田根红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田根红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赞皇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赞皇县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赞皇县许亭乡黄家沟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三书违规套取、贪污移民直补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9年,刘三书利用职务之便,在对村民进行移民人口登记造册时,重复登记其长子信息,并违规领取移民直补资金6950元。2020年5月,刘三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违规所得予以收缴。


赞皇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赞皇县黄北坪乡川房村党支部原书记李爱芳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20年10月26日,李爱芳在某饭店违规举办乔迁宴,收受礼金4400元。2020年10月,李爱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深泽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深泽县纪委监委关于违规提拔、调整干部问题通报


2013年5月,深泽县原卫生局违规提拔、调整干部且未向县人社部门报审。时任卫生局党委书记张英利分管党务、人事工作,对此负有责任。2021年5月,张英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深泽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深泽县赵八镇党委副书记房佳收受违规企业现金问题。2019年4月,房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辖区内违规企业现金2500元。2020年9月,房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高邑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高邑县分局党组成员王世恒履职不力问题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高邑县分局三中队对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日常监督、巡查力度不够,未对该公司进行有效的污染物排放检查,导致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一直存在。同时,该中队对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上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监管工作随意性较大。对此,王世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7月,王世恒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高邑县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高邑县万城镇西蒲底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宗志违规处置村集体财产问题。2018年8月,张宗志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将西蒲底村集体资产养鹿场对外承包。2021年5月,张宗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灵寿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灵寿县纪委监委关于下庄村乱收费问题通报


灵寿县陈庄镇下庄村乱收费问题。2012年,下庄村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时,下庄村“两委”违规向部分农户收费共计66741元,用于偿还村集体所欠费用。对此,下庄村党支部书记付国强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付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


行唐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行唐县纪委监委关于只里乡白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乔合群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问题通报


2020年8月,行唐县南环路拓宽项目占用白庙村韩某家门口水泥路面,韩某对占地补偿款提出异议后,乔合群答应为其解决。但乔合群思想上不重视,没有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且村两委换届后,未将该遗留问题与新任村干部进行交接,导致韩某多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对此,乔合群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7月,乔合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

遵化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遵化分校原常务副校长张敬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2月,通过虚报讲课费、班主任费的方式,违规向学校职工发放补助金6000元。张敬寅还存在其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2月,张敬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迁西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迁西县供销总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张海林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间,张海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借外出开会和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等。张海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张海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滦州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滦州市通报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滦州市东安各庄镇无税庄三村党支部委员李俊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2年5月,在滦河站站前综合开发项目征地补量过程中,李俊双伙同他人谎报栗子树、铁管井等地上附着物,骗取国家补偿款5.5万余元,李俊双分得3.5万余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21年3月,李俊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滦州市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滦州市滦城街道西甄庄村原村干部陈文江、高景宝、陈文强、张宝利、陈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6月至2014年8月期间,时任西甄庄村村干部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文江,党支部委员高景宝、陈文强,村委委员陈顺、张宝利,商议决定组织部分党员、村民到外地旅游,费用全部由村集体支付。2021年5月,陈文江、高景宝、陈文强、张宝利、陈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丰南区通报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丰南区大新庄镇闫魏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卜利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卜利军违规将村集体占地补偿款2.7万余元发放给村民个人,造成村集体损失;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卜利军授意将该村部分电费共计14.5万余元,由村民个人管理,用于垫付村务开支;2019年2月,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采购发放给村民的大米,花费15.04万元。2020年12月,卜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丰润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丰润区通报1起问责典型问题


丰润区任各庄镇分管土地工作副镇长、副主任科员张宝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09年8月起,张宝银妹夫耿万明违法圈占任各庄镇曹信庄村集体土地7280.95平方米,进行违法建设,张宝银未履职尽责。2021年6月,张宝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润区通报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车管中队副中队长高春光以权谋私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高春光利用职务之便,先后6次接受他人请托,对违法车辆未予以处罚,收受他人微信转账或现金共计12100元。2021年1月,高春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丰润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丰润区欢喜庄乡高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宝光违规操办其子婚事问题。2021年5月,何宝光违规操办其子婚宴,设宴桌数、租用婚庆车辆数均超过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7月,何宝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邯郸

邯郸市邯山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马庄乡罗城头社区工作人员贺少礼违规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问题。2018年1月31日,贺少礼在社区工作期间,报销个人名下车辆(冀DF9572金杯面包车)保险费3040元,违反了廉洁纪律,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8月3日,贺少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邯郸市丛台区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丛台区苏曹乡南苏曹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志军涉嫌违法,目前正接受丛台区监委调查。


涉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涉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固新镇林旺村原支书黄天牛私自留存村集体赔偿款17900元,违反廉洁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群众纪律;未按规定公开疫情捐款情况及擅自改变部分捐款用途,违反工作纪律;多次殴打他人、损毁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黄天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涉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木井乡后西峪村党支部委员马军太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9年10月6日,马军太操办其子婚宴时,宴请600余人,酒席61桌。事后,向木井乡纪委报备17桌。马军太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且未按规定如实报备。马军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邱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邱县古城营镇王省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玉顺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春,张玉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大边公路补偿款8.37万元。2020年11月,张玉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魏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牙里镇后马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马存良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事实骗取低保金等问题


2008年9月,时任牙里镇后马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的马存良,在明知该村村民马腾俊家中只有一口人生活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假材料,虚构马腾俊家四口人符合申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以下简称低保)的条件,以马腾俊的名义骗取低保金共计33934元。期间,马存良将9200元分多次给了该村王秀梅、周顺清、周保生、马腾俊等4户贫困户(每户2300元),2015年9月给了马腾俊10000元,其余14734元用于个人消费。马存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马存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大马村乡二马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学广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果问题


2016年12月,魏县扶贫办将10万元扶贫资金作为二马村贫困户入股款,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入股到魏县永安福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时任二马村党支部书记的高学广,违反规定,将该10万元中的5万元从永安福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闫某某手中取走,私自决定发放给群众和用于村内部分开支,影响了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该款无法追回。2021年5月,高学广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三、大马村乡北旦町村党支部委员晋国庆克扣群众大病救助补助款问题


2019年,晋国庆帮助本村村民邵培英办理大病救助补助,7000元补助款审批后,晋国庆将邵培英的补助款从银行取出,给了邵培英2000元,克扣5000元。2021年4月,晋国庆将剩余5000元归还给邵培英。2021年9月,晋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沙口集乡贺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相臣虚报冒领保洁员工资问题


2018年8月,沙口集乡成立贺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李相臣系贺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工作期间,李相臣私自要求社区会计虚列两个保洁员名额,每人每月工资700元,李相臣共计虚报冒领9个月工资12600元,现该款已被追缴。2021年4月,李相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五、仕望集镇崔阁村村党支部副书记崔青芬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问题


2019年10月,崔青芬在向购买洁净煤的群众收取买煤款时,每吨多收取群众110元,共计多收取22974.05元,用于该村拉煤、装卸等费用的支出,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村党支部书记崔明堂提出向群众每吨退还100元,共退还群众20885.05元。2021年5月,崔青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曲周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7年至2018年,张振平任曲周镇麻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奖金,违规公款吃喝。同时,张振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1年10月,张振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大家都在看

一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确诊,上百名志愿者被隔离 | 16名旅客确诊!暂停!| 又有考试延期,河北等多地最新通知→

速看!石家庄市栾城区、保定市紧急通知→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河北日报

编辑|秦秋朵、李文慧


河北新闻网微信视频号

点击可直接观看更多内容请关注

支持我们请点赞点亮“在看”分享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