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注意!石家庄新华区、长安区、正定县等发布最新提示→

点击蓝字关注👉 河北新闻网 2022-05-03
点击蓝字↗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右上角「···」→「设为星标」 ,您将第一时间收到最新推送!请加星标,看河北新闻网上新!


石家庄市长安区

长安区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尽快进行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的温馨提示


长安区全体居民:


日前,为持续巩固新冠疫苗接种效果,提高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我区已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免费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所有居民第一时间到我区各接种点完成接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加强针适宜接种人群


加强免疫的对象为18岁及以上已接种中生北京生物(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北京科兴中维灭活疫苗且jie已完成二剂免疫,或接种腺病毒载体疫苗(康希诺疫苗)满6个月的人群。


二、加强针免疫效果


据国药中生和北京科兴的研究结果显示,在接种第三剂后,受种者体内抗体水平出现了快速上升。加强免疫14天后,人体内的抗体水平能达到原来的10-30倍,虽然接种加强针6个月后抗体水平出现了下降,但最低点仍然高于前两剂接种的峰值,所以群众有必要接种。


三、加强针接种须知


接种时需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接种点,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询问;既往所患疾病以及近期是否用药都应告知预检医师。接种后,按规定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四、接种地点

除固定接种点外,各街镇均会设立临时流动接种点,请有意接种的居民及时关注所在街镇及居委会通知,第一时间完成接种。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接种完加强针不等于免疫病毒,个人防护措施依旧不能松懈。要牢记科学戴口罩、勤洗手、遵守1米线、咳嗽时捂口鼻等防护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就医。


长安区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石家庄市新华区

新华区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倡议书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加之近期全国部分省份特别是我省我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一刻也不能松懈。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保护公众健康,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现提出以下倡议:


一、请在以下场所和情形下坚持佩戴口罩

1.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打喷嚏、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人员及其接触人员;

2.集中(居家)隔离、出院康复的新冠肺炎感染人员及其接触者;

3.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5.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居家隔离结束)、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6.隔离点服务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及为隔离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等;

7.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8.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流动频繁的交通场站工作人员;

9.民航、公路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乘客及场所工作人员;

10.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及饭店、酒店、食堂、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

11.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12.政务大厅、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13.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卡拉OK、健身馆、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14.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及幼儿园老师;

15.参加在密闭空间举办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的人员及工作人员;

16.公园、广场、体育场等户外场所,在不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的人员;

17.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

18.外卖配送人员及快递员、邮政投递员;

19.其他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20.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带头科学佩戴口罩。

二、请科学佩戴口罩

1.建议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2.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4.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5.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6.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7.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8.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以便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使用;

9.使用后的口罩请勿随意丢弃,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10.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三、请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健康习惯

1.勤洗手。餐前便后,触摸公共物品,接触口、鼻、眼之前要洗手。

2.常通风。每日至少2次,各半小时,降低有害物质浓度,保持空气清新。

3.科学消毒。室内空间,常接触的门把手、电脑键盘、生活器皿等经常消毒。采取科学消毒方式,规范使用消毒用品。

4.不共餐。分餐分筷,使用公筷公勺公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通过唾液交叉感染。

5.少聚集。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出行和活动不扎堆。

6.保持安全距离。人员接触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7.拒绝野味。遵纪守法,拒食野生动物,防止病从口入。

8.有症状早就医。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胸闷、腹泻、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早就医。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多通风、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做好日常防护。


新华区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正定县

正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取快递包裹的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现有快递包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接收涉疫快递包裹的人员存在感染风险,为防止疫情通过快递包裹渠道传播扩散,正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居民朋友网购或收取快递时要注意:


一、收取快递包裹前,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建议准备含75%的酒精、消毒湿巾或含氯消毒剂的消毒喷壶等用于物品表面消杀。若需当面签收快递应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同时自带签字笔。


二、收取快递包裹时,推荐通过快递柜收取快递,尽量扫码取件,减少面对面接触;如无快递柜,应预约取件,保持一米线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三、收取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包裹时,应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物品的外包装,对快递包裹的表面用75%的酒精、消毒湿巾或含氯消毒剂的消毒喷壶等进行逐层消毒,直至货物本身,全程避免用手触碰眼、口、鼻。


四、拆完快递包裹后,不要把快递外包装带回家,应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脱去手套后,双手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清洗,也可用洗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建议不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邮购非必需品至国内,尽力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购物。如涉疫的邮购商品已经到您家中,请单独存放,不要拆封、触碰。接触包裹人员要立即向所属村街(社区)及工作单位主动报告,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处置工作。


六、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选购“三证齐全”即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产品。


七、主动报告,如发现收到或食用的食品为涉疫食品,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主动告知食材来源、品种及食用时间等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后,封存涉疫食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及时就医,收取网购物品后,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有接触网购物品史。


九、含氯消毒剂有腐蚀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请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并注意通风;酒精易燃,不适用于大面积喷洒,不能用于空气消毒,且应远离高温物体和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正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灵寿县

致全县各单位的一封信


目前,境外疫情有增无减,国内多地相继报告阳性病例,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根据11月13日省应对疫情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灵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全县各单位提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切实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全行业、全系统的管理,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凡不履行主体责任导致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依纪依规,对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防疫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属乡镇、医疗机构等做好防控有关工作。


二、重点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各重点行业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类学校、商场、超市、工业企业、餐饮、药店、建筑场地、福利院、养老院、邮政公司、沿街门市、看守所、宾馆、网吧、歌厅、宾馆、农贸市场、交通场站、旅游景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测温验码,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杀等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消杀等防护措施。


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小公司、小企业等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督促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由属地将其拉入黑名单,通过适当途径给予惩戒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医疗、疾控机构、交通、经营单位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四、各单位要严格出差管理,要求本单位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及出现阳性病例的地市出差,要掌握出差员工出差轨迹并做好备案记录,对从中高风险地市及出现阳性病例地市返回人员,督促其第一时间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单位要同时落实主体责任,以单位名义向所属乡镇报备。


五、各单位加大人员管理力度,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出入登记制度,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监督佩戴口罩,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按规定闭环负压转运至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各单位要重点关注因病缺勤员工状况,落实追踪登记和误工证明查验制度。


六、减少集中会议、集体培训,确需举办的要按“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做好会议方案报备、组织安排、应急管理、疾病预防、卫生消杀等工作,要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过程中各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控制大规模活动的举办,非必要不聚集。


七、做好口罩、消毒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培训,提醒员工时刻注意个人卫生,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等好习惯。


八、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区域、工厂车间、集体宿舍等环境整治,每日对电梯、卫生间、门把手、空调等公共区域和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杀,加强单位内各场所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九、加强对食堂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食堂食品原料特别是冷链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格执行进货记录、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实施错峰就餐、餐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制,减少堂食和交流。


十、有效管理外来访客,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对办公场所防疫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十一、各单位特别是重点、高危行业要认真组织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第一时间到我县指定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剂的接种。


十二、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情况。每一位公民都应当遵守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市来灵返灵人员要提前向单位、村(社区)报备,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的居民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等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谁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灵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关于恢复县妇幼保健院新冠疫苗接种点的通告


广大居民:


因疫苗接种工作的需要,自2021年11月18日起县妇幼保健院新冠疫苗接种点恢复运行,望广大居民相互转告!


灵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元氏县

元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县各单位的一封信


目前,境外疫情有增无减,国内多地相继报告阳性病例,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根据11月13日省应对疫情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元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全县各单位提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切实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全行业、全系统的管理,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凡不履行主体责任导致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依纪依规,对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防疫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属乡镇、医疗机构等做好防控有关工作。


二、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小公司、小企业等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督促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由属地将其拉入黑名单,通过适当途径给予惩戒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医疗、疾控机构、交通、经营单位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三、各单位要严格出差管理,要求本单位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及出现阳性病例的地市出差,要掌握出差员工出差轨迹并做好备案记录,对从中高风险地市及出现阳性病例地市返回人员,督促其第一时间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单位要同时落实主体责任,以单位名义向所属乡镇报备。


四、各单位加大人员管理力度,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出入登记制度,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监督佩戴口罩,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按规定闭环负压转运至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各单位要重点关注因病缺勤员工状况,落实追踪登记和误工证明查验制度。


五、减少集中会议、集体培训,确需举办的要按“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做好会议方案报备、组织安排、应急管理、疾病预防、卫生消杀等工作,要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过程中各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控制大规模活动的举办,非必要不聚集。


六、做好口罩、消毒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培训,提醒员工时刻注意个人卫生,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等好习惯。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区域、工厂车间、集体宿舍等环境整治,每日对电梯、卫生间、门把手、空调等公共区域和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杀,加强单位内各场所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八、加强对食堂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食堂食品原料特别是冷链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格执行进货记录、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实施错峰就餐、餐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制,减少堂食和交流。


九、有效管理外来访客,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对办公场所防疫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十、各单位特别是重点、高危行业要认真组织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第一时间到我县各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剂的接种。


十一、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情况。每一位公民都应当遵守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市人员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的居民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等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谁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元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大家都在看

应急响应启动!石家庄、邯郸等5市最新通知来了!

明天启动!辛集最新通告!| 私自外出直播,辛集1人被处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石家庄长安区发布、正定发布、石家庄新华发布、灵寿发布、元氏发布

编辑|李文慧


河北新闻网微信视频号

点击可直接观看更多内容请关注

支持我们请点赞点亮“在看”分享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